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经开区筹备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张俊懿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李晓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苗 锐 市财政监督局局长
黄兴盛 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办主任
李国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 员:李 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沈明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雷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孙仁亿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向茂林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
李 勇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金 劲 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进兴 达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郑波成 万源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 静 宣汉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高超 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远航 渠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贤波 开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二、委员协调小组分工
第一组
组 长:金 劲 成员:苗 锐、向茂林
协调范围:市本级、通川区、达州高新区
第二组
组 长:吴进兴 成员:李 斌、沈明华
协调范围:达川区
第三组
组 长:郑波成 成员:王 雷
协调范围:万源市
第四组
组 长:李 静 成员:李国彦
协调范围:宣汉县
第五组
组 长:刘高超成员:李 勇
协调范围:大竹县
第六组
组 长:徐远航 成员:黄兴盛
协调范围:渠县
第七组
组 长:张贤波成员:孙仁亿
协调范围:开江县
各委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管委会决策作用,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并积极配合协调小组做好协调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督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协调小组组长负责督促所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积极稳妥推进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