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21〕151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经开区筹备组,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达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
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质效并举,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 考核组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严格办理标准,注重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工作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内容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质量、意见反馈、经验信息、结果公开、督促检查、综合评价(详见附件)。
第四条 加分事项
1.承办数量。建议提案主办件基数为10件,承办量每增加5件加0.1分,满分为5分;协办件基数为15件,承办量每增加5件加0.1分,满分为5分;重点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另加0.2分。
2.办理效果。办理回复件符合A类的,达到年办理建议提案总量(不少于3件)50%以上的,加0.3分。
3.书面肯定。办理工作受到省级领导及以上书面肯定的,每件次加0.5分;受到市级领导书面肯定的,每件次加0.3分,同一建议提案受到多个领导书面肯定,不重复加分,以最高标准计分,满分为5分。
4.通报表扬。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通报表扬的,每件次加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每件次加0.3分;受到市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件次加0.2分,满分为5分。
5.信息刊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刊用的,每条加0.5分;在省级媒体刊用的,每条加0.3分;在市级媒体刊用的,每条加0.2分(单位信息公开栏刊载除外),同一信息在多个媒体刊用的,以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加分,满分为5分。
第五条 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于年底前实施考核,将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单位考核得分折算计入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并将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2.批评问责。每年年度考核排位后三名的单位,于考核结果通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位最后的单位,按照“两书一函”制度进行约谈,并扣减绩效考核2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排位最后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考核3分。
第六条 其 他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达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达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 考核分 | 考评 得分 |
工作责任 | 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制度健全,有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并确定一名建议提案工作联络员,否则不得分;联络员更换后不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0.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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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建议提案工作台账,及时完善更新台账内容,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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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提案,除交办错误或极不利于工作推进的情况外,原则上以网上首次交办为主,否则每变更一件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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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在建议提案交办通知发出后,承办单位务必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签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请提出详实的改办理由和充分依据,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延期反馈的每件扣0.1分,除交办错误外,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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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超过办理时限的,每件扣0.2分。协办单位在正式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建议提案办理意见书面报送主办单位,否则每件扣0.3分(如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如期完成的,协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征得市政府督查室同意的除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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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质量 | 与人大代表、提案者做到件件面商沟通,否则每件扣0.3分(因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主观意愿不能面商的,承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征得市政府督查室同意的除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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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符合达州实际情况,否则每件扣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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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格式规范,称谓正确,文字准确精炼,语气诚恳谦和,否则每件扣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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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标注要准确,否则每件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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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反馈意见为满意的答复件,达到年办理建议提案总量80%以上,否则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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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 人大代表、提案者未收到书面回复及《反馈意见表》的,每件扣0.3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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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案者对首次答复“不满意”(因客观条件限制解决不了而不满意,并经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认定的除外),每件扣0.5分;再次办理后,人大代表、提案者仍不满意的,每件再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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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信息 | 建议提案工作经验信息,各县(市、区)年度被采用至少3条,达州高新区、达州经开区筹备组被采用至少2条,各市级主办单位年度被采用至少1条,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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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开 | 答复建议提案1个月内,各地各部门在政府及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并将公开内容报市政府督查室,否则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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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检查 | 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3分;受到市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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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不负责任,并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每件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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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进度、态度等和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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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进度、态度等和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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