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可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复训条件进行核查验收,严格实行“合格一个恢复一个”,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各地督促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因培训引发疫情。(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