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9号)要求,切实抓好我市有关省级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上下衔接工作,确保省政府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1年11月15日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完成省政府调整由我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其中,调整由我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84项,省级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省级经济和社会职权事项4项。
二、细化工作举措
(一)认领承接事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的调整事项、内容和权限,在《调整由达州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详见附件)中认领本部门(单位)承接事项,并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做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承接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不得进一步下放或者委托。
(二)签订委托协议。对省级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与省级相关部门(单位)衔接,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依据、权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确保承接事项合法、有效实施。
(三)优化审批流程。精心梳理承接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减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组织岗前培训。对照承接事项内容和办理流程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明确承接事项设定依据、审批要点、办理标准等,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五)公开受理业务。统筹推进承接事项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办理条件、程序和标准,明确办理方式、场所和时限,逐项编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监督管理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调整事项承接情况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同步调整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事项,并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负责对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和权力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调研评估。市政管局负责指导、监督、管理集中进厅的审批服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级相关承接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分析查找存在的风险和漏洞,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提高监管水平,消除监管盲区。
四、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落实具体承接责任,推动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提高社会知晓率,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承接事项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解答。
(三)从严督导问效。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委编办、市政管局要加强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督导检查,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对对接不积极、承接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确保交接工作按期完成、承接事项落实到位。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于11月20日前,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委编办体制改革科(联系人:严稳,电话:2302310,邮箱:229719854@.com,地址:市政综合楼1018室)。
附件:调整由达州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调整由达州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