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
刚刚发布人介绍,畅通维权渠道是咱们这次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个方面广大农民工也特别关注,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同志再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如果农民工要举报投诉的话,都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局长张开荣同志答:
感谢记者朋友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关心关注。为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今年我们开辟了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方便农民工就地便捷维权。
一是通过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我们通过门户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地址及电话。从今天起到2022年春节前,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为确保电话畅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不定期随机抽查电话接听情况,发现电话无人接、接听态度差、不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等情况的,向社会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实行集中接访。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法院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面对面接受农民工维权咨询和举报投诉,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欠薪案件进行督导督办,确保案件快查快处、及时维权。对群访集访或者基层难以解决、久拖不决的复杂疑难欠薪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或者上提一级办理,一抓到底,不结案不销号。
三是通过网络维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首页开辟了“劳动监察举报”版块。农民工只要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点开“劳动监察举报”栏目,按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维权诉求等信息,上传证据材料即可进行举报投诉。对群众网络投诉,我们将指派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记者问
“恶意欠薪”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非法讨薪”行为又严重干扰了精准治欠,请公安部门的同志介绍一下,在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方面,我们都有哪些举措?
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治安支队
支队长陈学文同志答:
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一直是公安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下面我就采取的措施作简要介绍:
针对“恶意欠薪”案件。我们主要采取三项举措:一是提前介入、固定证据。针对可能出现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违法犯罪隐患,公安机关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等执法监管力量的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先期为立案侦查做好基础准备。公安厅还出台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证据指引》,积极为各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支持。二是集中优势、专案攻坚。公安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欠薪案件专案侦办,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对于“恶意欠薪”行为“零容忍”,做到闻警即动、动则见效。三是抓住要害、统筹兼顾。全省公安机关对“恶意欠薪”触犯刑法的,坚持“三个查清楚”,即查清欠薪源头、查清欠薪主体、查清可抵资产,全力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涉案人员没归案不放过、农民工工资没追回不放过、矛盾风险没消除不放过,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效兼顾。
针对“非法讨薪”案件。一是精准甄别。对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为讨要工程款、材料款,或者编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借以实施不法目的的,或者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或者跳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扰乱现场调处管理秩序等方式讨要工程款或工资,妨碍正常施工、办公秩序,严重影响调处工作的,坚决予以甄别,不给干扰精准治欠的单位或个人可乘之机。二是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非法讨要工程款或工资的,将涉事人员第一时间带离现场;对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伪造拖欠工资证据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过激手段的,对调查核实清楚的“非法讨薪”组织者、涉事单位,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三是挂牌督办。对非法讨要工程款和讨薪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公安机关将开展专案攻坚、提级侦办,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记者问
水利工程项目也是利剑行动的重点对象,请问水利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根治欠薪工作都有哪些方式,成效如何?下阶段在根治欠薪“利剑”行动中有哪些安排部署?
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副处长汪跃同志回答:
谢谢记者朋友对水利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把根治欠薪作为民生保障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水利厅成立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市、县三级快速联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合力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原则,实施过程中采用“三个一”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即: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开展一次系统治理。同时,结合“送法进工地”“农民工技能培训”等活动,多形式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过强力推进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畅通农民工依法维权渠道,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和农民工讨薪信访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实施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目前已排查595个项目,发现问题数176个,建立台账逐项督办清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组建专班,开展抽查调查。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定专项、组专班、明专责、成专效的“三级四专”模式,推进层级协作监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抽查核查。目前,我厅已抽调10人,开展专项培训,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系统治理工作,按一定比例随机、动态抽查项目,对存在突出问题及“零报告”单位实行重点核查。二是甄别筛查,开展挂牌督办。按照各地上报台账和抽查核查结果,水利厅将重大案件采用挂牌督办制、纪检联动制、专家会商制、线索移交制,以案促改,并逐一销号,整体提升行动成效。三是制度建设,推进长效治理。在根治欠薪“利剑”行动的基础上,坚持信息公开、欠薪监管与信用建设“三联动”,强化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履约情况与信用信息的刚性挂钩机制。
记者问
司法厅作为法律服务主管部门和主力军,采取了哪些举措推动根治欠薪服务活动走深走实,接下来将从哪些方面持续抓好农民工欠薪维权?
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处长蒋兴清同志答: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司法厅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全时空、全业务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推动根治欠薪法律服务走深走实。
一是构建普法宣传新矩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编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漫画读本》发放全省;全省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活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万余人次。创新“法博士”普法微课堂、公益广告等新媒体普法产品供给,公益广告浏览超过1亿人次,微课堂网络点击总量超130万次。从现在起到2022年春节前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普法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和县级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着力打造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根治欠薪全媒体宣传矩阵,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实行法治资源新整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千所百处帮万企”专项活动,为2900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010场次;开展外来企业法律“惠企”和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旧案大清理活动,减少、挽回企业经济损失9800余万元。我们将以政府投资、国企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工程项目、加工制造和网络平台等企业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等为重点,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在11月下旬前集中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专项行动,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
三是完善纠纷调解新架构。聚焦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工程项目等重点区域和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推进企业、商会和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共设立企业、商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773个,调解劳动争议纠纷1.4万余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3231件,成功率达90%以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欠薪矛盾纠纷速度快、隐患小的工作优势和企业、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聚焦建筑工程、加工制造、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做到纠纷排查“无死角”,实现纠纷调解“零积压”。
四是增设法律援助新服务。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同步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活动,联合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大法援”活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利剑”行动部署,以贯彻新出台的《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巩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根治欠薪法律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全面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库建设,集中开展劳动保障新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有效降低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办好全省第二届农民工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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