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53号)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60万元。现将市级衔接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1.防止返贫专项基金9.9万元。
2.安仁乡斑竹沟村9.9万元。
3.麻柳镇石和尚村9.9万元。
4.麻柳镇梁家坝村9.9万元。
5.亭子镇燕窝岩村9.9万元。
6.福善镇四合村9.9万元。
7.按规定提取1%项目管理费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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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