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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治超工作

开展治超工作,是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保护路产和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积极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交通、公安、宣传、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措施,推进治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治超源头管理

(一)狠抓货运源头超限超载工作。进一步完善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办法。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货运量大、容易产生超限超载的矿山、建材市场、集贸市场、货运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开展调查,确定重点货运单位,报当地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要采取派驻或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检查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运输经营者的装载行为,依法制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依法处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人以及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

(二)严格整治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公安交警对已形成的大吨小标车辆,要限期恢复吨位,在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未得到恢复前,不得办理相关企业和车辆除注销以外的各类车管业务,在车辆年检时发现仍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车载重量。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改变车辆外廓尺寸,特别是加高拦板、加厚钢板以及车载重量与技术参数不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改装部位进行现场认定并强制拆除,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予以处罚。

(三)严把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进入关。经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新颁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标准生产车辆产品,对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和篡改或虚假标定车辆技术参数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车辆生产企业,要将其违法信息报送发改和质监部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登记、上牌和营运证照的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一律不予登记、发放牌照和办理营运证照。工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拼装、改装车辆企业。质监部门要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实施计量检定,对车辆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三、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一)突出重点治理对象。在治理对象上,继续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轴载超限30%(含30%)以下且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的车辆,可不予卸载。在重要桥梁和主要干线公路的重要路段实行24小时执法,执行24小时执法任务的治超执法队伍实行轮班制度,确保重要路段的严格监管。对于货运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的地区,积极采取区域联动治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或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的超限超载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地有关部门处理。

(二)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治超检测站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治超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实现治超工作联防联治。建立健全治超站管理规章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责任制度,实行岗位职责管理,公布公开处罚标准和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扩大流动治超范围。坚持和完善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量配置,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站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制扩大流动治超工作方案,加大力度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行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依法对违章车辆进行强制检查。执法部门在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及处罚时要坚决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四、健全治超保障机制

(一)保障治超经费。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要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交通运输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保障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加大治超装备的投入,保证治超专用车辆编制,确保治超工作正常开展。针对治超工作任务重、矛盾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制和完善相关考核激励政策。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治超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性、危害性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超限超载危害性的认识和对治超工作的认同,化解群众特别是车主对治超工作的顾虑和误解,使治超由政府行为、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公众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治超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一线治超执法行为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和报送治超信息工作。建立完善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达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31


附件

 

达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

 

  长:黄平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先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周先文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王忠武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杨晓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江   市经信委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仕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运管处处长

杨华礼   市农业局副局长   

  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明军   达州质监局副局长  

  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先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晖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程世银   市路政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马先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先明、杨晖、程世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