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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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3〕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搭建公开公平公正、严谨科学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达州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达市府发〔201337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电子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13121日起,全市依法应当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达州经开区依法应当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的项目,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以外的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均实行电子化交易。

二、实施方式及内容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达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统一平台(网址:http://www.dzggzy.gov.cn/,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通过该平台组织实施。凡与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及其它使用人员,均应在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招标文件备案、交易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发布、场地预约、报名、下载标书、质疑答疑、投标、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计算机辅助评标、保证金缴退、异地远程评标等一律在电子交易平台网上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市公管办负责指导协调市级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活动。市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商务、卫生、国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市监察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举报,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开标、评标提供服务场地、监控设施和网络平台,做好相关技术支持,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活动现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违法违纪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2013121日起,各交易主体应当按照电子化交易的要求办理交易事项,不按要求办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受理相关业务。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电子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方式处理。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通知》推进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