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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3〕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821


达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4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为核心,通过综合改革,发展和优化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公立医院管理体系

1.改革补偿机制

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均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医药分开。

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2)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医院使用药品必须按照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县级结算中心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逐步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医保支付政策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4)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差距。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补偿。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5)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政府是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2.改革管理体制

1)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制定并落实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问责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公立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公立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修订和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建立院长负责制,院长履行医院日常运行管理职责。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三级医院要探索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二级医院要加强财务监管和内外审计工作。

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3.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及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新进人员由医院按规定公开招聘。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公立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3)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确保医务人员待遇稳步提高,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4.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把医疗安全及其监管放在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完善医院等级评审、目标绩效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计分、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力度。

1)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及质控体系,依托市、县两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2)加强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和运行监管。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医院目标管理与考核,推行和完善医院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组织开展医德考评工作,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3)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医院职工和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及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理赔机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

5.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1)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完善和巩固三级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之间的对口支援关系,三级医院每批下派每个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专科医院每批下派人数不少于1人。落实二甲综合医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中心卫生院制度,二甲医院每批下派每个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

2)健全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

3)强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全市公立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技术,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等。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二)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鼓励三级医院进一步拓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支持达县、大竹县、宣汉县、渠县等人口大县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

2)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制定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支持公立医院建设专科,重点加强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大力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以公立医院为中心,完善市、县(市、区)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

3)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公立医院培养专科医师、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全科医师的必经环节,逐步实现新进医务人员必须具备规培合格资格。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及其他优秀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公立医院工作。

4)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市中心医院及大竹县、渠县、宣汉县、达县人民医院要加快完善数字化医院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江县、万源市人民医院等其他公立医院要加大建设力度,力争2015年前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并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13年底前,所有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之间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的乡镇卫生院之间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5)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各地要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要强化名医、名科、名院战略意识,加强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提高辩证论治水平,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

(三)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不断推出惠民便民措施,解决群众看病难

1)改进群众就医服务。改善服务态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充实门诊力量、优化就医手续,提高接诊能力,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

2)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力争做到让患者入(出)院等候。

3)深化优质护理。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增强护理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要100%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且要覆盖60%以上的病房。

2.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解决群众看病贵

1)促进合理用药及合理检查。规范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尤其要做到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大力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促进合理检查,避免重复检查。

2)推进临床路径及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各地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公立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规范医疗行为,制订本地本单位的临床路径,并根据确定的临床路径,选定单病种付费病种。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开展临床路径数三级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二级医院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各县(市、区)及三级医院开展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得少于50个。

3)加强监督查处力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开展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和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开创多元化办医格局

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鼓励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城市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民营资本,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大幅度提高民营医院的办医规模。民营医院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及支付政策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落实国家对民营医院的税收优惠和价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民营医院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建立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结果。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同时,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高端的服务需求。各级政府不得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将其作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和落实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要求,调整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积极开展财政预算,及时到位补助经费,确保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要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机构,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围绕深化改革的主题,着力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求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为试点医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给予宽松的政策,支持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细致地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成为改革主力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