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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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3〕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11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

工作的意见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厅 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3100号)精神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决定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进政风行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为目的,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测评对象和内容

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象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要紧密结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按照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市开展的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等,确定测评内容。对政府部门的测评内容主要是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建设、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清正廉洁等情况;对公共服务行业的测评内容主要是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办事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在测评中,要注意收集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建议。

三、测评方法和调查对象

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采用电话访问调查、在服务窗口和有关场所随机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及发放问卷信函等方式进行。

测评调查对象包括管理服务对象、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测评结果按照各类调查对象的不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四、组织实施

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支持下,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行业)各负其责,市统计局具体测评,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测评工作从2013年起每年开展1次,一年为一个测评周期。

五、结果运用

建立报告(通报)制度。将市级部门、行业测评结果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并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或向社会公开。

督促整改问题。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将测评情况反馈被评部门(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的问题,督促被测评部门(行业)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严格考核奖惩。将测评结果作为被测评部门市级主管单位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重要指标和条件。对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前(政府部门类排名前15位、公共服务行业类排名前5位)、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的部门(行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行业)(政府部门类排名后5位、公共服务行业类排名后3位,下同),作为次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对象;连续两年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行业),责成市级主管单位向市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市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连续3年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行业),依据有关规定,对市级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测评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中央、省在达单位测评排名靠后或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视情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建议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行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做好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议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测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受委托具体实施调查的单位要恪守国家标准规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测评方式科学、测评数据准确、测评结果公正。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测评中弄虚作假、失密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2013年度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附件

 

2013年度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测评对象

(一)政府部门类(48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含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机保局、市就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含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含市路政支队、市运管处)、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国资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民宗局、市扶贫移民局、市畜牧食品局、市粮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旅游局、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人防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达州质监局、达州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公司)、市气象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东监察分局、市残联、人行达州市中心分行、达州银监分局。

(二)公共服务行业类(28个):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州水务集团公司、达州燃气集团公司、农行达州分行、农发行达州分行、中行达州分行、邮储银行达州分行、工行达州分行、建行达州分行、市农村信用联社、达州商业银行、联通达州分公司、移动达州分公司、电信达州分公司、市邮政局、盐业达州分公司、寿险达州市分公司、财险达州市分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达州电业局、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河市机场、达州火车站、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中石化达州石油分公司。

二、测评内容

(一)政府部门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服务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指导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我市实现三大总体战略工程服务等情况。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二)公共服务行业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经营。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

——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整治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情况。

——办事公开。依法依规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及时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情况。

——办事效率。遵守行业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情况。

——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等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加强行业管理监督,坚决整治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

平均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170个有效样本。调查对象分为四类:

(一)管理服务对象。随机抽取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号码访问,结合现场问卷调查,平均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10个样本,占总分值70%的权重。

(二)部门(行业)职工。随机抽取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电话号码访问,平均每个部门(行业)完成20个样本,占总分值5%的权重。

(三)政风行风监督员。发放问卷信函,平均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0个样本,占总分值15%的权重。

(四)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问卷信函,平均每个部门(行业)完成30个样本,占总分值10%的权重。

四、计分办法(测评满分为100分)

(一)调查对象对测评部门(行业)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0分,即非常满意为10分,从高到低,非常不满意为0分,剔除不了解说不清的样本数计算分值。各项指标的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后为被测评部门(行业)该类调查对象的测评得分。

(二)按照各类调查对象的不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管理服务对象评分×70%+部门(行业)职工评分×5%+政风行风监督员评分×1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分×10%

五、测评步骤

(一)测评准备阶段(7月)。制发文件和测评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测评实施阶段(8—9月)。市统计局按照GB/T21316《市场、民意和调查服务要求》国家标准规范,以国际通行的市场调查方法开展测评。

(三)分析汇总阶段(10—11月)。市统计局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初步测评报告。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对初步测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参考信访和案件查办、专项治理、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等方面情况,形成正式测评报告。

(四)成果运用阶段(201312—20142月)。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将测评情况反馈被测评部门(行业),督促限期整改,完善制度,形成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与市直相关单位会商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