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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3〕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5

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为加快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涉及民生的资金物资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加大“4.20”芦山强烈地震捐赠资金物资接收、管理、拨付、配送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公开公示,确保操作阳光、管理到位、划拨配送及时和款物安全。加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主管部门制定扶贫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救灾救济和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强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坚决制止公办学校及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升学培训班、课外辅导班、特长班等各类收费补习班。严格执行中小学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的相关规定,坚决纠正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师德典型、抵制不良风气;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强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推动我市医改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动进口药等六大类药品降价,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开展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

4.强化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制,纠正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5.强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6.强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治理。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采取有力措施,重点纠正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督促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全面履行牵头责任,建立明规则、打破潜规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力查处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深化治理其他领域不正之风。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提高透明度,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继续纠正公路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三乱问题反弹。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以及电信领域违规收费、设置消费陷阱、恶意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纠正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全面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健全测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2.强力打造《阳光政务》节目品牌。进一步完善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丰富热线形式,充实热线内容。规范完善话题收集审查、工作流程、诉求办理、工作保障、工作考核等制度。强化现场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考核监督,把《阳光政务》打造成党委政府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社会各界关注的时政热线品牌节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纠风办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制度,强化考核。要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以日常检查、年终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建立健全监察、纠风和业务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纠风工作落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

(三)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及时发现和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正之风案件,尤其要注重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问责,刹风正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总结调研,推动创新。要及时总结,准确把握工作规律,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要坚持依法纠风,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成效。督促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