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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 2021年9月24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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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SC202109140069 | 佳驰洗车美容服务部经营时,洗车污水横流,存在异味。恒源路道路破损严重,道路环境脏乱差。 | 达州市 | 水 | 2021年9月15日,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宏率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无 |
2 | X2SC202109140178 |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原葫芦乡黑沟林魔芋山)占用林地建设公墓,无环评手续。要求拆除。 | 达州市 | 生态 | 2021年9月15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吴进兴带领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保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麻柳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无 |
2 | X2SC202109140178 |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原葫芦乡黑沟林魔芋山)占用林地建设公墓,无环评手续。要求拆除。 | 达州市 | 生态 | (一)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行政处罚情况。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对3座占用林地建墓行为立案查处(立案号:达川综执立字〔2021〕第80号),拟对事主处罚并责成易址复绿12平方米以上。 | 已办结 | 无 |
3 | X2SC202109140177 | 四川移动达州分公司在通川区马房坝社区中迪公馆小区建设5G基站,辐射影响小区业主的身心健康。 | 达州市 | 辐射 | 2021年9月15日,由通川区委常委郑和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情况如下: 一、被他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与中迪公馆物业四川港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达川区分公司签订了网络站点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基站建设位置为达州市通川区阳平路中迪公馆小区3号楼楼顶,归属于达州5G二期项目、站型为宏站、建设高度为25米、带宽为100M、发射功率为240W,于2021年1月30日投入正式使用。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审批情况 2020年8月,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运营商开展了达州市“十四五”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其中包含中迪公馆小区(经度107.45721、纬度31.21027)。2021年1月6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完成达州5G二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2151172100000004。2021年1月30日,中迪公馆基站投入使用。2021年1月-12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委托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对该批项目基站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二)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情况 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达州市“十四五”5G基站规划,多次对该基站进行了检查,确认该基站对周围居民并未造成影响。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四川移动达州分公司在通川区马房坝社区中迪公馆小区建设5G基站,辐射影响小区业主的身心健康”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调查组通过实地查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在中迪公馆3号楼楼顶建设了5G通信基站,该基站于2020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经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对中迪公馆小区6个点位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基站周围公众活动区域各监测点位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时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功率密度40μW/cm2),同时也低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对单个项目的管理目标限值(功率密度8μW/cm2)。 | 不属实 | 一、处理情况 关于“四川移动达州分公司在通川区马房坝社区中迪公馆小区建设5G基站,辐射影响小区业主的身心健康”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我们将督促运营商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引导其科学认识电磁辐射,打消顾虑,安心生活。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18日,调查工作组到被投诉对象所在的通川区朝阳街道马房坝社区开展了回访工作,共回访群众代表13名,受访者表示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4 | X2SC202109140228 | 蓝润集团在蒲家粱修建大型养猪场,无任何审批手续,毁坏茶园五百多亩,破坏森林、植被达一千多亩。同时破坏旧水库和新水库;虽然从金山水库引水后,安装了自来水,但自来水浑浊,无法饮用,水管破损也无人维修。猪场建成后,计划养殖500万头生猪,将会给当地水质、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 达州市 | 其他污染 | 2021年9月15日—17日,由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勇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实为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四川蓝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1781MA66J23F4J。该公司实施的兰草溪生猪养殖基地项目位于万源市石窝镇兰草溪村、小尖山村(现并入金山寺村)、河口镇陶坪院村(现与其它村合并为永安村),共流转土地2384.2亩。项目投资备案1.5亿元,拟建设4栋2500头PS繁殖舍、1栋200头种公猪舍、1栋2000头种猪保育舍、1栋 5000头种猪育成舍,配套修建三级洗消中心、生产管理配套设施、员工宿舍食堂以及环保处理设施等,建成后年存栏能繁母猪10000头。经调查,该项目已办理了项目备案、选址、环评、使用林地等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地点为非禁养区,未占基本农田,未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9年9月30日在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项目备案;2019年11月29日取得了《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关于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兰草溪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意见》(石府〔2019〕145号);2020年3月9日取得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20〕186号);2020年5月28日在万源市河口镇人民政府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2020年6月2日在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2020年9月14日取得了《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兰草溪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达市环审诺〔2020〕6号);2020年9月23日取得了《万源市水务局关于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兰草溪生猪养殖基地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万水行〔2020〕110号)。 (二)行政主管单位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1.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督导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协调项目选址、土地流转、化解纠纷以及项目建设用水、用地、用电等工作,督促项目进度,尽快完工投产。 2.达州市林业局:指导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编制《蓝润集团(万源)五十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协助项目单位向省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3.达州市水务局:多次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等工作,先后下发《2021年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市级评价工作方案》、《达州市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市级评价工作方案》、《达州市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文件。 4.万源市人民政府:责成万源市农业农村局、万源市水务局、万源市自然资源局、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以及石窝镇、河口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蓝润集团(万源)5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备案、选址、环评、使用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审批备案手续。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反映“蓝润集团在蒲家粱修建大型养猪场,无任何审批手续”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5月26日,万源市人民政府与四川蓝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蓝润集团(万源)五十万头生猪养殖及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系万源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存栏能繁母猪 10000头,年产断奶仔猪约25万头,属于大型养殖场。2019年9月以来,该公司积极开展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申报工作,其中9月30日在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项目备案;2020年3月9日取得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20〕186号);5月28日在河口镇人民政府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6月2日在石窝镇人民政府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9月14日取得了《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兰草溪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达市环审诺〔2020〕6号);9月23日取得了《万源市水务局关于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兰草溪生猪养殖基地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万水行〔2020〕110号)。综上,“蓝润集团在蒲家粱修建大型养猪场”属实,“无任何审批手续”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反映“蓝润集团在蒲家粱修建大型养猪场,无任何审批手续”的问题 该项目属万源市合法的招商引资项目,不予处理。 (二)关于反映“毁坏茶园五百多亩”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茶园流转合规合法,不予处理。 (三)关于反映“破坏森林、植被达一千多亩”的问题 责任领导:万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冬冬 责任单位: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宋春光、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镇长陈邦敖 1.行政处罚情况。因该公司违法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6.6453公顷(99.6795亩),已违反《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9月11日对该公司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行为立案调查(万自然资案立〔2021〕93号),9月17日,万源市公安局对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进行立案侦查(万公(森)立字〔2021〕535号)。 2.责令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立案查处后,该公司确需使用林地的,督促其编制林地可研性报告,并向上级林草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占用相关手续;(2)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公司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3)督促该公司加强与当地村民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占用林地和涉及林木采伐的补偿,做好当地村民的解释工作。 (四)关于反映“同时破坏旧水库和新水库”的问题 责任领导:万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冬冬 责任单位:万源市水务局、万源市农业农村局、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万源市水务局局长江海平、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荐、万源市 石窝镇人民政府镇长陈邦敖 1.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责令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修建两条灌溉管道解决周围农民农业生产灌溉问题。(2)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公司组织人员现场勘测,确定具体的樟子崖山坪塘维修方案,加快对三坪塘进行加固维修堵漏,确保山坪塘恢复正常使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关于反映“虽然从金山水库引水后,安装了自来水,但自来水浑浊,无法饮用,水管破损也无人维修”的问题 责任领导:万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冬冬 责任单位:万源市水务局、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万源市卫健局、万源市 石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万源市水务局局长江海平、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局长符合、万 源市卫健局局长段仁权、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镇长陈邦敖 1.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2SC202109140228 | 蓝润集团在蒲家粱修建大型养猪场,无任何审批手续,毁坏茶园五百多亩,破坏森林、植被达一千多亩。同时破坏旧水库和新水库;虽然从金山水库引水后,安装了自来水,但自来水浑浊,无法饮用,水管破损也无人维修。猪场建成后,计划养殖500万头生猪,将会给当地水质、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 达州市 | 其他污染 | (二)关于反映“毁坏茶园五百多亩”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万源市石窝镇兰草溪村和河口镇二村(原陶坪院村,现永安村)共有集体茶园面积约648亩,两村茶园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河口镇二村茶园因无人管理已全部荒废,石窝镇兰草溪村可产生收益茶园约100亩,其余部分也已荒废。两村茶园已于2019年10月全部通过村委会流转给该公司,其中石窝镇兰草溪村流转出茶园约320亩、河口镇二村流转出茶园约328亩。出于修建养殖场需要,“毁坏茶园五百多亩”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破坏森林、植被达一千多亩”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该公司与万源市河口镇、石窝镇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共计租赁河口镇和石窝镇土地2384.2亩,其中林地2160.4亩,耕地223.8亩(根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未占用基本农田)。该公司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50.51亩(其中审批林地310.38亩,宜林地备案40.125亩),实际合法使用林地145.4895亩,未使用已审批林地205.0185亩,批甲占乙违规占用林地 99.6795亩,万源市公安局已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侦查。 (四)关于反映“同时破坏旧水库和新水库”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经万源市水务局认定被破坏的旧水库为山坪塘,名称为“罗匡崖山坪塘”。2020年3月16日,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组织企业、村委会、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协商达成一致,该山坪塘不恢复不赔偿,由该公司出资修建两条灌溉管道解决周围农民农业生产灌溉问题。经万源市石窝镇政府认定被破坏的新水库实为“樟子崖山坪塘”,由于该山坪塘疏于管护,且年久失修,存在多处渗漏现象,加之该公司在平整场地过程中,使用挖掘设备和炮工作业行为,存在震漏山坪塘堤坝的现象。2021年9月13日,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与该公司座谈协商,公司愿意出资维修堵漏该山坪塘。 (五)关于反映“虽然从金山水库引水后,安装了自来水,但自来水浑浊,无法饮用,水管破损也无人维修”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万源市石窝镇金山寺村青顶寨组住户约73户300余人,常年在家28户110人。2020年底之前,由于场镇周边村社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基本为溪沟水且处于分散供水状况,存在饮水安全隐患。2020年12月,为进一步保障周边群众用水安全,万源市水务局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启动了“万源市石窝镇小尖山青顶寨组、关木溪组供水工程”建设,该工程通过新建蓄水池、铺设管网从石窝场镇水厂管网引水接入青顶寨组当地住户,并于2021年1月完工交付使用,日常运行管护由石窝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具体管护责任由原经营承包责任人邓中平负责)。调查组于2021年9月16日前往该水厂水源地金山水库实地走访,发现该水源地保护标识缺失,无水源地保护栏挡设施,眼见水源地水库坝顶库区水面及水源取水点库区水面水质较为清澈,无水面漂浮物和明显浑浊水源流入库区。该水厂水源采取自流方式进入石窝镇水厂进行处理,但水厂制水过程较为简单,消毒、絮凝等措施处于人为经验控制状态,按照水厂规范化管理要求,硬件、软件均需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调查组入户查看场镇及青顶寨村部分居民家中入户龙头水呈现淡黄色。根据万源市疾控中心2021年4月2日出具的《石窝镇水厂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检测报告》(万疾控2021(水)检字第052号、万疾控2021(水)检字第053号)显示该水样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2021年9月15日,万源市疾控中心将该水厂用水户龙头水再次取样送检,目前,因菌落培养等原因,检测结果需在2021年9月22日才能取得。关于“水管破损也无人维修”问题部分属实,青顶寨村于2020年12月设置供水管理人员至反映情况发生期间一直处于在职履职状况,供水管理人员为当地村民刘光海。2021年8月28日至29日因暴雨导致塌方被损坏的供水管道已于2021年8月30日修复并恢复供水。 (六)关于反映“猪场建成后,计划养殖500万头生猪,将会给当地水质、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达州五仓宝晟农牧有限公司兰草溪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立项存栏基础母猪 10000 头,产所仔猪全部外售、不进行育肥,种猪、仔猪折算成标准生猪养殖量为3.72万头,而非“计划养殖500万头生猪”。根据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兰草溪养殖基地项目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对地下水环境、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经论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在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部分属实 | 2.责令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加强水源地保护,增设标识标牌,增加水源地围栏。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2)完善净水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新增净水设施1台、自动加药器1台、更换过滤料、更换消毒药品,增加防护棚。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3)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护,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护“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石窝镇人民政府落实该工程项目运行管护主体责任,完善饮水安全工程制度、管理机构、管护人员,加强运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供水。万源市水务局作为行业监管责任单位,负责指导、监管该饮水工程整改及后期运行管理工作。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万源市卫健局负责该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六)关于反映“猪场建成后,计划养殖500万头生猪,将会给当地水质、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 责任领导:万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冬冬 责任单位: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万源市农业农村局、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局长符合、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荐、 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镇长陈邦敖 1.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责令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建成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常运营。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17日,专班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村社回访群众代表19名,受访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举报。综上,对照文件的办件要求,该交办案件阶段性办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2SC202109140174 | 万源市官渡镇原巴山水泥厂沥青搅拌站未批先建,于7月底建成。如今后正式营业,将排放毒气体和有毒沥青,将会对周边居民造成身体伤害。 | 达州市 | 其他污染 | 2021年9月16日至17日,牵头部门万源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二)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2SC202109140013 | 1、上观南城A区18栋负二楼的洗车、汽修厂长期噪音扰民,喷漆时有很大的异味,洗车时污水横流;2、上观南城A区18栋的负一楼租给了税务大厅当作办公场所,下水道经常漏水,污水会流到楼栋入户大厅和电梯通道口。 | 达州市 | 噪音 | 2021年9月15日至16日,副区长龙忠诚带领区交运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杨柳街道办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情况如下: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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