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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226


达州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5号),大力推进实施《达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九个强化九个着力为工作重点,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待省政府下达我市后,再另文分解下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责任目标

(一)2013年,全市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二)遏制较大事故,全市较大安全事故控制在省下达控制指标内。

(三)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生产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四)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

(五)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按期完成省、市政府公告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六)完成省下达的安全社区建设目标任务。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5号)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制定《达州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打非治违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作为解决安全生产根本问题的重中之重,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中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应急救援和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引导,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继续抓好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等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拓展宣传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紧紧围绕以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煤矿、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公路、桥梁、铁路市政工程和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烟花爆竹和火工产品领域,以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为主战场,对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危险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

煤矿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办〔201265号),开展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矿井抽查验收。组织对2012年未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进行鉴定,并组织专家审查后批复。抓好渠县和通川区瓦斯治理示范县及示范矿井的建设工作。

非煤矿山方面: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矿产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推动整顿关闭工作向纵深推进,促进全市矿山开采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大力提升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

危化品(烟花爆竹)方面:扎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相关工作,检查停产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进行达标改造,提高企业的基本安全条件。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备案及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分级进行挂牌公布,严格落实责任,集中攻坚整改,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制度及职业卫生责任制。

(六)强化职业危害安全监管,着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七)强化科技兴安,着力夯实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督导企业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提高生产安全防护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在岗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八)强化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市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市、县、企业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九)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着力从纪律上保障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较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督考核,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年度内发生1起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3起较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安全生产事故总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煤矿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的,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降等排位。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市政府述职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