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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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批复

达市府函〔2012〕282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定〈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请示》(达市人社〔2012108 号)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此复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