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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 2021年9月1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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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SC202109060102 | 通川区青宁镇化马村6组,有一个朗行旅游开发公司的采石场,距离居民区过近,日常作业噪音扰民。 | 达州市 | 噪音 | 2021年9月7日,通川区政协副主席朱兴萍带领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青宁镇政府、区青指办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组织召开了本案件办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9月8日,区委常委罗琳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整改。9月12日,达州市通川区区委常委郑和同志再次带领相关部门前往核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通川区青宁镇化马村6组,有一个朗行旅游开发公司的采石场,距离居民区过近,日常作业噪音扰民”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经调查,投诉举报件上的朗行旅游开发公司,全称为四川朗行远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正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6W5WA7A)。该企业于2018年1月22日向工商注册登记,许可项目包括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等。 2.采石场基本情况。投诉举报件上所称的“采石场”,位于青宁镇化马村6组村民孙书文家房屋的背后(小地名:小岩口),距采石场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为183米,最远住户直线距离275米。在采石场外约250米处有一碎石加工场,碎石加工场占地2587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喂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破、振动筛分机。采石场周边300米以内有在家村民4户6人。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行政审批情况。 四川朗行远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2日向工商注册登记,许可项目包括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等。采石及石料加工等项目不属于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2021年8月3日,该公司碎石加工场取得环评批复(通环审批〔2021〕019号)。 2.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开展工作情况。 (1)通川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6月14日,通川生态环境局接群众投诉四川朗行远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场噪音扰民,随即对该公司碎石加工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9月20日,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对四川朗行远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场未取得环评文件擅自开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以罚款60570.14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0年12月1日,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对四川朗行远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场涉嫌未验先投、未采取“三防”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2月7日作出罚款466300元的行政处罚,并致函区经信局对其停止生产用电。 (2)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9月7日,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在接到该环保信访件后立即派员调查核实,发现四川朗行远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青宁镇化马村六组存在无证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石。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当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通知书》并立案调查。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采石场距离居民区过近,日常作业噪音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州市通川区区委常委郑和 责任单位: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邓礼川、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侯仕凡、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政府镇长李东春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该公司采石场立即停止开采行为;责成该公司碎石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进行来料加工,采取基础减震,封闭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完成环保验收。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二)关于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州市通川区区委常委郑和 责任单位:达州市通川区林业局 责任人:达州市通川区林业局局长刘人中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9月12日,区林业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该企业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达市通林林罚立字〔2021〕36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聘请达州市通川区林业工作站对违法点的土地性质及面积进行鉴定。待鉴定报告确定后及时依法处理。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在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异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三)关于采石场涉嫌非法开采的问题 责任领导:达州市通川区区委常委郑和 责任单位: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政府 责任人: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侯仕凡、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政府镇长李东春 1.行政处罚情况。区自然资源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通知书》,并对该企业涉嫌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达市通自然资案立〔2021〕10号)。同时,区自然资源局已委托四川核工业局二八三大队进行动用量进行核实,待储量核实报告确定后及时依法处理。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1年11月30日之前编制完成生态修复方案,2022年6月30日按照确定的生态修复方案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10日,区政协副主席朱兴萍带领案件调查组人员到四川朗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采石场所在的通川区青宁镇化马村6组开展了回访工作,共回访了被投诉单位周边居住户4户,均表示该企业已断电停产、无噪音影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2SC202109060110 | 通川区龙井路悦和街18号和龙泉宜家小区幼儿园楼下的垃圾废品收购门店,垃圾沿街占道,灰尘大,臭气大,噪音扰民。 | 达州市 | 大气 | 2021年9月7日,通川区政府党组成员金劲带领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朝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无 |
3 | X2SC202109060106 | 大竹县白塔街道荣耀城小区旁公园里音响、唱歌、跳舞声音大,噪音扰民。 | 达州市 | 噪音 | 2021年9月7日,由大竹县县委常委李虎同志率工作专班到荣耀城小区旁公园现场核实。 | 基本属实 | 责任领导:大竹县县委常委李虎;责任单位: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丁嘉禄。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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