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21年9月15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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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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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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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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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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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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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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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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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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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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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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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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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的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接受中石化钻井固废,并在厂内随意存放,仅用篷布遮盖,下雨时污染物顺着雨水直接渗入地下。处理固废时产生大量浓烟和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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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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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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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至9日,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宣汉县人民政府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669AD7X6)位于宣汉县(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内,企业法人:向荣。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为:环保科技研发、推广;水污染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设计、加工、销售。该公司系四川光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达州市宣汉县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一座年处理5万吨钻井固废、建筑废渣的工业废弃物处理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焚烧物料为钻井过程产生的水基钻井泥浆和岩屑,水基泥浆经板框压滤机预处理后同水基岩屑一起采用回转窑焚烧方式处置。安装有脱硝塔、旋风除尘器、急冷塔、布袋除尘器、喷淋洗涤塔(2列)等污染治理设施。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心坐标东经10741′8″,北纬3131′16″。经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宣汉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企业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布局,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
该企业为宣汉县招商引资企业,于2017年11月15日入园并在宣汉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722-77-03-168638】FGQB-0417号;2017年12月,企业编制了《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4月12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达市环审〔2018〕2号)。2019年9月4日,企业报送了《关于工业废弃物整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变更的说明》(川亿隆发〔2019〕21号),明确由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权实施该项目;2019年9月6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出具了《关于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业主变更有关事项的复函》,指出该公司“该项目建设的地址、规模、工艺均未发生改变,原《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仍然合法有效”。2021年1月13日,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722MA669AD7X6001V)。2021年5月13日,该企业开展并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http://114.251.10.205/#/sv-etp-sv-new-5?details=4&noside=no)。
(二)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情况
企业建成以来,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3次,发现问题7个, 整改6个,整改中1个;宣汉县经信局现场检查督导8次,发现环保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违规接受中石化钻井固废”问题。该问题不属实。一是企业手续合法。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经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该企业建设项目按规定在发改部门进行了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文件以及排污许可证书,目前未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内容与许可范围不符。二是接转程序合规。企业先后在2020年10月29日、2021年2月4日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服务管理中心签订了普光203-2T井钻井废弃物处置合同(合同编号15571759-20-FW0499-0006)、毛坝506-1T井随钻环保治理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5571759-21-FW0499-0006),约定由该企业对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基岩屑或空气钻岩屑进行收集、装车、转运、资源化利用(烧结)。企业与宣汉万象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作协议,将处理后的炉渣销售其作为水泥掺合辅料。三是接转物料一致。经查阅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P203-2T井、M506-1T井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中石化钻井工程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水基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并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与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及批复、验收检测报告一致。企业可接收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在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水基泥浆实施处理。经查阅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废转运联单,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企业接收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泥浆共计5151.62吨,转出与接收数据相符。
(二)关于“在厂内随意存放,仅用篷布遮盖,下雨时污染物顺着雨水直接渗入地下”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在厂内随意存放,仅用篷布遮盖”属实,该企业将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接收的钻井泥浆经压滤固化后堆放在1号物料仓外,用彩条篷布进行覆盖,堆码的物料未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要求将物料堆放于物料仓内。“下雨时污染物顺着雨水直接渗入地下”问题不属实。该企业物料堆放处四周设置有1米高砖混围挡,底部用C30混凝土浇筑(厚度为25cm),两旁修建有雨污分流沟,并设置有8m污水收集池1个、8m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污水收集池内废水回抽至厂区污水池内,再集中运输到普光微玻纤产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收集池内的污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的雨水外溢。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对固废堆场附近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上下游地表水所测项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地下水监测所测项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委托达州恒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固废堆场周边土壤进行取样分析,主要监测指标PH、铅、镉、汞等,预计9月20日出具监测报告,待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监测结果另行报告。
(三)关于“处理固废时产生大量浓烟和粉尘”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固废时产生大量浓烟”不属实。该企业旋窑焚烧装置及烟气处理设施全部安装于厂房内,固化泥浆通过旋窑高温焚烧,经密闭的冷渣机冷却后外运作为水泥掺合料,烟气经SNCR-旋风除尘-半干急冷-干化脱酸(喷石灰粉和活性炭)-布袋除尘-喷淋洗涤脱酸处理后,经4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产生粉尘”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物料进料口处未设置有效的防尘措施,在进料时会有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产生。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对有组织外排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74mg/m、氮氧化物61mg/m、颗粒物23.7mg/m,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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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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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接受中石化钻井固废”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不进行处理。
(二)关于“在厂内随意存放,仅用篷布遮盖,下雨时污染物顺着雨水直接渗入地下”问题
责任领导:张俊懿 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丁小平 宣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王小伟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9月8日,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达市环法立字〔2021〕253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令该公司将堆放在1号物料仓外的固化泥浆转移至物料间内,规范堆存,并对原堆场进行彻底清理。已于2021年9月10日整改完成。
(三)关于“处理固废时产生大量浓烟和粉尘”的问题
责任领导:张俊懿 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丁小平 宣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王小伟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在进料口增设喷淋降尘措施。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2.督促企业及时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验收,并接入生态环境在线监测平台,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在线管理。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9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村社回访群众代表 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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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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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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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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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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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的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接受中石化钻井固废,并在厂内随意存放,仅用篷布遮盖,下雨时污染物顺着雨水直接渗入地下。处理固废时产生大量浓烟和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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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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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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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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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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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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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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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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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渠江镇南桥社区桥北街龙溪花园楼底过道积水成河,臭气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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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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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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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县长王飞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渠县渠江镇南桥社区桥北街龙溪花园现位于渠南街道南桥社区,建于2000年左右,一共有两栋9层、7个单元,住98户、310人。该楼栋系老旧小区,无电梯,无业委会,无物业管理。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5月4日南桥社区工作人员接到居民反映龙溪花园楼的主下水管道堵塞,过往居民出行不方便。社区联系了市政管理所,共同请工人、租赁挖机等设备连夜抢修,于5月7日完成整修。市政管理所和社区对该楼栋下水管道年均疏通整治在2次及以上。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居民楼距渠江河流直线距离仅100米左右,地理位置仅比渠江常年水位高15米左右。今年以来,渠县连续遭受6次暴雨洪灾袭击,洪水漫灌,该楼栋的地下管道残存淤泥、杂物较多,甚至部分管道因地面沉降而错位、变形,堵塞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今年5月,经过渠南街道和市政部门连夜抢修,污水管网已更换,并纳入排污主管,无污水渗漏外溢。9月6日,渠江水位再次上涨,该楼栋底楼门市全部进水,地面及地下管道被洪水淹没。9月7日工作专班在现场调查发现该路段路面出现破损坑洼,有积存雨水和污泥,现场未感受到明显臭味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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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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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王明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人:县住建局李涛、渠南街道贺小华
(一)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9月7日,待洪水退去后,渠南街道办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配合,将该栋楼排污管道进行排查、检修、疏通,消除隐患;为切实改善龙溪花园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对龙溪花园道路、场地、人行道、雨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改造。(整改期限:2021年9月20日前)
二、回访情况
9月7日,洪水退去清淤工作完成后,渠南街道、南桥社区赓即组织龙溪花园的10名居民召开回访会,同时邀请居民献计献策,参与整改过程,群众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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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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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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