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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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4年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201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也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市畜牧食品局负责动物产品和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市水产局负责水产品的监督管理;市食品药监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负责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负责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建立商业诚信机制;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含民办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的监督管理;市城管局负责对油炸摊、烧烤摊、炒货摊等现场制售食品但无固定门店、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居民住宅改变使用性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安全监管;市旅游局负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和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市食安办负责督查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住重点,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加强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源头质量检查。落实农产品投入使用安全规定,重点整治农产品、蔬菜、果品以及水产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加大肉类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产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检查。加强对供应节日热销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要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车站附近等为重点区域,以米、面、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

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节日期间人群较为集中的特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妥善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和值班工作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充分发挥“12331”“12315”“12365”等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