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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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达市府办〔2014〕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全市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通行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坚持权责统一、分级管理,建养并重、均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理顺公路养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逐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做到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政策制度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实现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全覆盖,形成条块结合、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的公路养管格局,推动我市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落实公路养护管理责任

(一)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是各自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工作主体。

(二)市交通运输局是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三)市公路管理局是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的工作部门,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统筹安排下,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和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并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达州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承担本辖区国省干线、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乡道、村道公路的养护管理进行指导。

三、落实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一)落实公路大中修工程资金

1.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所需资金除省定额补助外,下差部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配套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从2015年起,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前期设计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二)落实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

1.市人民政府承担市本级管养公路(环城公路一期、西外罗浮阳光至铁山隧道东口段、铁山隧道、西河路和塔石路)日常养护管理费用及沿线桥梁、隧道的检测费用,其标准按《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进行专项单独核算,并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2.国省干线公路(市本级管养路段除外)日常养护管理经费由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共同承担,并保证其投入标准不低于15000/公里·年,其中市人民政府按5000/公里·年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下差部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经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承担,并保证其投入标准,其中:县道不低于12000/公里·年,乡道不低于7000/公里·年,村道(纳入省规划的村道)不低于1000/公里·年。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对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所涉桥梁的日常养护及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标准不低于200/延米(人行桥、未列入村道范围的和已断道不再通行的桥梁不纳入,其长度以桥梁数据库数据为准);隧道的日常养护经费按《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进行单独核算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辖区危桥(隧道)整治、水毁恢复、临时突击性整治等专项工程实行单独核算,并纳入同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四)各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所需的机具、设备购置维护经费和办公经费、人头经费要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公路大中修工程资金和日常养护经费,并按财政预算管理相关办法加强管理。

(五)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经费市人民政府以奖代补部分,由市政府组织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统一安排拨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公路大中修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和日常养护管理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抓好公路养护管理重点工作

(一)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路养护管理方针,切实抓好公路科学性、预防性、及时性、全面性和彻底性养护,及时对公路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及时恢复水毁道路。工程项目严格实行业主负责、质量监督、社会监理、工程交(竣)工验收等制度。要采用先进养护技术和管理手段,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建立现代化的机械养护中心,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道路技术状况指数逐年提高。

(二)加强公路桥隧安全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责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是各自辖区内公路桥梁、隧道日常养护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公路桥梁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逐桥逐隧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桥梁和隧道安全、通畅。

(三)加强公路路政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是各自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全力抓好公路治超工作。要加强超限检测站点建设,落实治超工作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及经费;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工商、农机、质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车辆超载超限的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对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禁止车货总重55吨及以上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大路政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

市人民政府将把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财政、审计、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州市公路养护管理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把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保障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人员和资金落实到位,推动公路养护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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