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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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4〕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办函〔201495号)精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市政府决定从2014710日起至10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去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系列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但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尚未整改销案,部分已达到重大火灾隐患界定条件的单位尚未按标准确定,或未采取实质性的整改措施,导致重大火灾隐患存量未减、新量增多,极易酿成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扎实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徐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喻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华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洪波任副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情况收集等工作。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明确整治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排查摸底

715日前,各地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对辖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教育、住建、商务、文化、卫生、工商、安监、旅游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及时确定,坚决防止好整改的才确定绕道走等现象,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力争查清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各地要及时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及整改难易程度进行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督促落实整改。

(三)坚持依法整治

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或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由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部门(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县级政府要协调解决;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要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3-2015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55号),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消防技术改造综合性意见,并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要用好法律手段,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安、国土、住建、工商、安监、城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凡涉及违法建筑、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履职,开展执法行动;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订整改方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每月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方位、多角度刊播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以及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懈怠、进度缓慢的部门(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市政府将在达州晚报、达州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设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台,定期对各地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

四、严格督导,确保责任落实

各地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挂牌督办落实不力、失职渎职、流于形式的,或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1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督查。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政府和市教育、国土、住建、商务、文化、卫生、工商、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专项档案,并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14715日前、专项行动书面总结于1010日前报市政府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豪;联系电话:15983871889)。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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