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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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4〕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2


达州市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促进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达市府发201412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从严规范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程序正义保障行政执法实体正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年主题活动,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细化固化执法流程,进一步精简优化执法环节进一步公开透明执法程序提高各级、各部门行政程序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增强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实现执法结果正义与执法程序正义同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有新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精神面貌有新改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新加强,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在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开展执法程序专题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举办行政执法程序专题法制骨干培训班,培训内容侧重程序正义理论知识、行政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等,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与程序正义理念。

(二)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执法主体。各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2013年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形成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同时,持全省新式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名单由所属执法单位进行清理公布,持其他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名单由所属部门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压缩、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改调整,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备案,并进行公开公示。同时,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行使行政执法权,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四)规范行政执法启动程序和办理时限行政执法单位在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填写有统一编号的程序启动审批表,报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书面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送达当事人。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事项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事项以及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五)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程序。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收集证据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不得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无证明力的材料以及非法收集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证明力较弱的材料不得单独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证据。调查取证应由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并切实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防止出现“钓鱼执法”、“养鱼执法”。

(六)保障相对人合法程序性权利。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作为案件定性关键证据当事人有权发表意见,提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进行听证的权利。举行听证时,行政执法单位应事先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通知应载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名称或者姓名,听证主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七)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程序,一般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公共利益以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应当经专家论证或评审以后作出决定。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当充分说明决定的理由,说明理由包括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不说明理由,仅简要记载当事人的行为事实和引用执法依据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说明。

(八)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四、方法步骤

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自2014512日开始20141231日结束,包括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4512520

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机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于5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实施阶段(2014521日至2014125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并结合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要求,实事求是地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126日至20141231日)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年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活动要措施有力、务求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抽查,汇总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具体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增强开展 “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领导要高度负责、亲自落实,切实把本地本单位的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抓好抓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创新、先进经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先进典型,并对反面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搞好统筹兼顾。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把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监督提升年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处理好程序年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四)严格督促落实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程序年各项活动。市政府组织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将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情况纳入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412月底前将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