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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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达州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4〕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4年达州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涉及本地区(单位)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订具体的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5


达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基层基础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强化市、县、乡二级机构、三级网络安全监管力量。优化县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加强重点产煤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县级安监执法大队工作力量向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延伸。各乡镇均明确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并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严格资金监管。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的专项督查。

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审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4.加强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省《关于切实加强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市安办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5.建设安全社区

以建设安全社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规范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全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7个。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加强

综合监管

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对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煤矿生产矿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冶金等工贸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市安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及市直行业管理部门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7.强化对中央、省在达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理顺属地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

市安办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市级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领导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9.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由市安委会统一指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参加,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市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督促建立企业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和监管监察检查信息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按期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三、

重点行业领域

11.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理顺煤矿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整顿关闭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全年依法关闭煤矿18处。按照规划和统一布局,统筹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严格控制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兼并重组办

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研究制订煤矿隐蔽致灾因素防治办法。

市安全监管局

市经信委

进一步推进瓦斯防治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安全监管局

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建设。

市安全监管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市安全监管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等市级有关部门

12.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48处。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

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三、

重点行业领域

13.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制订治理超载超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因超载超限引发事故比例下降25%以上。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

建设公路安保工程,2014年底全面完成辖区内乡道及以上公路路侧护栏建设任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

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公共服务岗位,通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明显下降。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

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政、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建设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监控系统。

市公安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市安办、县(市、区)人民政府

相关部门

14.加强其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石油天然气、冶金、有色金属、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市级有关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

宣传教育

培训

科技

15.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严格按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四大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开展安全培训,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培训机构,政府有关部门

16.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抓好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发展理论和业务能力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推动安全发展的水平。

市安办

 

17.加强安全宣传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工作重点,整合媒体和社会资源,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级媒体

18.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整合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资源,统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力量,研发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进专家驻点进基层、专业托管进基层、技术推广进基层、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五、职业安全

健康监管

19.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开展先进单位创建示范活动。推进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检查。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市经信委、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市直有关部门

六、应急救援

20.强化救援基地建设

稳矿山,扶危化,强综合为工作思路,抓好市矿山(危化)救援基地建设,力争建成全省六个区域基地之一和省级骨干队伍。

市安全监管局

达州经开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1.加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实战性综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七、责任追究

22.严格问责

研究制订将重大安全隐患作为事故监管的办法,将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延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实践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

注:1“11.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中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若因管理体制调整职能发生变化,则按照调整后的职能分工落实。

       2.县级人民政府含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