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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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物流暨汽车维修清洗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4〕82号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中心城区物流暨汽车维修清洗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9


达州市中心城区物流暨汽车维修清洗

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市场秩序,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心城区物流市场、洗车场(点)和汽车维修网点的规划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心城区物流市场、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的清理整治,切实改变散、乱、差现状,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科学规划中心城区物流市场,加快建设物流集中区,引导中心城区物流企业(经营户)退城入园、退城进郊;制定货车入城管理办法,限制货运车辆入城,改善城区物流秩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通过整治,实现物流市场园区化、城市物流有序化、物流网点规范化。

(二)清理调整、合理布局城区洗车服务网点,规范设置标准;对中心城区洗车场(点)实施分类整治,切实改变洗车行业秩序混乱、设备简陋、服务水平低下状况,推进洗车行业升级改造和规范化建设。

(三)合理规划设置中心城区汽车维修网点,优化布局,方便服务;整治规范现有维修网点,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清理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声扰民、影响市容的维修服务网点,努力提高维修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汽车维修行业全面升级,实现布局合理、场所整洁、设施完善、管理规范。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本着方便服务、有利企业和行业发展、促进城市环境整治和改善的原则,合理布局设置中心城区物流和汽车维修、洗车服务网点。

(二)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物流园区和汽车维修集中区建设,取缔非法经营,淘汰落后网点,推进整治提升,实现规范发展。

(三)条块结合,部门联动。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相关部门牵头,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市、区政府和部门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资金激励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务求实效。

三、整治内容

(一)物流市场

1.对中心城区物流企业和网点(含零担配送、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信息中介、快递快运。下同)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划、有碍城市交通、严重扰民的网点依法关停并转;

2.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物流企业和网点设置,引导企业向市政府规划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搬迁;

3.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4.加强中心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管理,统一车辆标识和技术规范,逐步实现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配送体系;

5.制定货车入城管理办法,限制货运车辆入城。

(二)洗车场(点)

1.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洗车场(点);

2.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和违法搭建洗车棚;

3.整治设施简陋、无沉淀设施、污水乱排放的场点;

4.推进设施改造升级,做到店牌、门头、标识统一,实施循环作业,减少水资源浪费;

5.制定中心城区洗车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规范。

(三)汽车维修网点

1.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2.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3.新申请开业但不符合网点专项规划的一律不得许可;已开业但不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04)、安全和消防要求以及设施简陋、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依法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

4.制定中心城区汽车维修网点专项规划,引导汽车维修企业集中集聚发展;

5.推进汽车维修企业改造升级。

四、设置要求

(一)物流市场:应设置于秦巴(河市)综合物流园区、经开区物流中心和魏兴食品医药物流中心,严格控制在中心城区建成区内设置零担配送、货物运输网点。

(二)洗车场:一般不得设置于居民区、商业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城市景观节点及其他禁止清洗机动车辆的区域。

(三)汽车维修网点:设置在秦巴(河市)综合物流园区、经开区物流中心、魏兴食品医药物流中心内和在复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附近设置汽车维修集中区,禁止在居民区、商业区、城市主次干道、城市景观节点和非规划区域设置汽车维修网点。

五、整治范围

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复兴镇部分区域(秦巴物流园区马踏洞片区规划区域)、莲花湖管委会辖区;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河市镇集镇规划区;达州经开区管委会管辖区域。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此次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通川区、达川区、达州经开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开展整顿工作。

(一)城管部门

牵头物流暨汽车维修清洗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工作,负责洗车场整治规范工作;查处占道经营、非法设置店招广告和噪音扰民行为,依法维护好城市公共设施;会同工商、环保部门依法取缔污染环境、噪声超标、证照不全的物流、洗车、修车网点。

(二)物流部门

负责城区物流市场规范整治,拟定规范城区物流市场有关扶持政策,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宣传引导;制定中心城区物流企业、经营户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物流基地及入驻企业、经营户的规范管理,确保物流基地正常营运。

(三)交通运输部门

牵头汽车维修网点规范工作,组织维修网点的升级改造和达标验收工作;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对非法经营、占道经营汽车维修网点的予以查处;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

(四)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

牵头编制中心城区汽车维修网点和洗车场(点)的专项规划,制定洗车场(点)建设规范;负责场地选址定点工作和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建筑质量监管。

(五)工商部门

积极引导物流企业(经营户)、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搬迁,负责对搬迁的物流企业(经营户)、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的证照变更登记;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六)公安部门

依法打击欺行霸市、欺骗敲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人员;制定货车入城管理办法,加强对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限制货运车辆入城,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配合交通、工商、城管、物流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活动;加强消防整治,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企业和网点进行查处,督促业主完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

(七)环保部门

负责物流企业、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的环境污染检查和整治,对整治不合格的予以关闭取缔。

(八)宣传部门

负责指导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为中心城区物流市场、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的规范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安监、质监、商务、国土、水务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做好本次规范整治的相关工作。

七、工作步骤

规范整治工作从20145月开始到20157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515日至2014530日)

召开中心城区物流市场、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各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461日至2014630日)

商务、城管、交通等牵头部门分别对中心城区物流市场、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网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对行业现状进行分析,找出矛盾和问题,为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71日至2015630日)

市、区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据工作职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

(四)整改验收阶段(201571日至2015731日)

通川区、达川区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对辖区整治情况进行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总结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保企业、保增长、保稳定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沟通协作,扎实推进规范整治工作。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物流市场、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点的规划布局,不符合规划不得许可,对非法的物流市场、洗车场(点)、汽车维修点坚决予以取缔,加快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此次整治工作目的、意义,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使广大市民参与其中,形成社会普遍关注,市民积极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市、区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政策要求,做到公正文明执法,避免发生群体事件和暴力事件。在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五)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