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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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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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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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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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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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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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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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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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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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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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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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SC2021090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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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下湾村5组养猪场(建设中)的化粪池建成后会污染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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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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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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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县委常委李根包案,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部分属实,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过调查组核实,群众投诉所指“下湾村5组养猪场”实为位于渠县文崇镇下湾村3组的渠县福青家庭农场。该场业主姓名:吴增勇,福建省闽侯县人。于2021年3月1日与文崇镇下湾村村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流转荒坡23亩,该场于2021年3月底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圈舍主体工程施工。拟建设年出栏生猪4000头的规模化养猪场,已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建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划定禁养区内,不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3月9日,文崇镇人民政府同意渠县福青家庭农场备案申请;3月9日,渠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注册成立渠县福青家庭农场;3月15日,渠县自然资源局通过该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3月22日,该家庭农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备案;3月30日,渠县文崇镇人民政府同意该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农场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初步建成内容有:砖混圈舍5栋、钢结构圈舍1栋、饲养人员用房1栋。根据其规划方案,集粪池、沼气池、沼液池、附属用房以及4栋圈舍还未建成。该场粪污拟实行全量收集,进入收集池后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形成有机肥,粪水进入沼气池发酵后排至暂存池沉淀达到农灌标准还田利用。该项目拟建设沼气池4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800立方米、干粪堆积场200立方米等粪污处理设施,签订了1200亩的粪污消纳协议,能完全收集处理该养猪场全部粪污。
位于该农场下方约100米处有一条由附近山水自然冲刷形成的小河沟(小地名:转拐河沟),未作为附近居民饮用及灌溉农田使用,流经10余公里后汇入巴河,该猪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粪污能通过处理后被种植基地完全消纳,没有污染隐患,若投产运行后不及时清运粪污或在极端天气下,可能有污染河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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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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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渠县县委常委李根;责任单位: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责任人: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胡常文。
一、处理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渠县福青家庭农场严格按照文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定的《渠县福青家庭农场粪污处理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文崇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管,业主自主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文崇镇人民政府、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核实后再投产运行。
投产运行后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加强日常技术指导服务,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执法检查,文崇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粪污及时转运处理。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3日,专案工作组到文崇镇下湾村3组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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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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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未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不予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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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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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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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万源市龙鑫房地产公司违规过度开发万源市毛坝子山体,致使山体变形,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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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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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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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副市长郑波成包案,万源市住建局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四川省万源市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金为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鑫。2012年、2018年,股东结构2次发生变化。目前,法定代表人苟云奎。群众反映的“2019年4月万源市龙鑫房地产公司违规过度开发万源市毛坝子山体”系该公司开发的向前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四川省万源市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取得了向前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12月取得了B-1、B-2、B-3栋及宾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1月和2月取得了B-1、B-2、B-3栋及宾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要求办理完善上述规划、施工许可手续后动工建设向前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
(二)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1.市住建局:2019年以来,一是为向前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B-1、B-2、B-3栋及宾馆建设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工程质量有序建设。三是2019年7月以来,参与万源市毛坝子(向前广场)斜坡变形应急处置工作,聘请专家对斜坡变形范围内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向前广场小区B6、C3建筑物内不良地质进行地球物理勘探,委托专业公司对万源市向前广场小区建筑物修缮施工及小区环境修复整治。2.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万源市太平镇毛坝子(向前广场)斜坡变形应急治理、应急地质监测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2019年4月万源市龙鑫房地产公司违规过度开发万源市毛坝子山体”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向前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划建设手续。未发现超规划指标和红线等违规过度开发现象。
(二)关于“致使山体变形”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7月进入汛期后,万源市太平镇毛坝子(向前广场)斜坡出现变形,达州市政府批复的调查结论为:其斜坡变形是自然因素为主的大型地质灾害。
(三)关于“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位于万源市城市规划区居民拆迁区,不涉及山体开挖、林地破坏、生态破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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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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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万源市副市长郑波成、万源市政府四级调研员杨爱轩;责任单位:万源市住建局;责任人:万源市住建局局长周远礼。
一、处理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毛坝子斜坡变形已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实施了应急治理工程,开展了房屋安全鉴定、修复,环境整治等工作,应急避让转移群众已回迁,目前,正在开展斜坡体地质灾害全面综合治理和截水、污水管网系统工程建设。整改单位: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日随机走访万源市毛坝子变形山体附近居住的5名群众代表,均提取了《回访笔录》,受访群众代表对该信访处理结果表示认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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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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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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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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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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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豪诚物流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不合规,距离公路干线不足100米;生产产生的硫磺粉未专门收集,自然沉降后硫磺混合强降雨侵蚀土壤,污染河流;硫磺(液硫)、颗粒硫磺露天堆放,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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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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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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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龙包案,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和普光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四川豪诚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宣汉县普光镇铜坎社区5组,于2018年8月23日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物件运输、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等,行业代码及类别为G59装卸搬运和仓储类。该公司硫磺仓储项目所在地及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地,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宣汉县应急管理局自该项目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先后开展安全检查11次,出具执法文书7份,行政处罚1次罚款3万元,查出安全隐患22条,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22条。
(二)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自2020年以来开展4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完成。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四川豪诚物流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不合规,距离公路干线不足100米”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一是该项目环评审查程序合规。2019年1月,四川豪诚物流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聘请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17号)编制了《硫磺仓储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审查,依据省环保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2月26日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二是根据现场实测,该公司最外侧围墙距G65包茂高速川陕段最短直线距离为60米,经查阅安评报告,该项目与周边重要设施、建筑安全防护距离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经查阅环评资料及现场核查,该项目满足对周边住户、河流、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防护距离要求。
(二)关于“生产产生的硫磺粉未专门收集,自然沉降后硫磺混合强降雨侵蚀土壤,污染河流”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一是存在硫磺粉末未专门收集问题,该公司将外购液体硫磺采取水冷却工艺得到硫磺颗粒产品,筛运过程中产生的硫磺粉通过自然沉降后回收。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冷却筛运产生的硫磺粉存在未及时收集的问题。二是无侵蚀土壤,污染河流现象。经查,该公司堆场设置2.5米高水泥围挡,水泥硬化地面并设置四级排水渠,生产废水及场内雨水通过排水渠流入玻璃钢加固防渗的循环池,不外排。根据9月3日环保部门委托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报告显示,监测点位水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大气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指标》(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未对周边大气、河流造成污染。土壤分析尚未完成,待完成分析后另行报告。
(三)关于“硫磺(液硫)、颗粒硫磺露天堆放,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巨大”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经查阅安评资料和现场取样实测,该公司露天堆放的硫磺颗粒最小直径大于2mm,属块状、粒状硫磺。根据《工业硫磺》(GB/T2449—2006)前言8.4之规定:“块状、粒状硫磺可贮存于露天或仓库内”。二是根据9月3日环保部门委托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报告显示,对空气、水体无污染;土壤分析尚未完成,待完成分析后另行报告。三是自该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开展11次安全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2条并整改,未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本次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堆场存在储存区域与非储存区界限不明显、标志线模糊、越界堆码硫磺的现象,属一般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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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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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龙;责任单位:宣汉县应急管理局;责任人: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周家德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生产产生的硫磺粉未专门收集”的问题。1.责令该公司在专用收集间投用前,设置一名安全员专门定期收集硫磺粉末,2021年9月4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整改;2.责令该公司新建10平方米硫磺粉专用收集间(四周围挡,顶部加盖并做好通风降温措施),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安全隐患巨大”的问题。责成该公司立即将越界堆码的硫磺转运至硫磺储存区内,划定清晰明显的储存区域标志线,设置安全标识牌和警戒线,2021年9月4日已完成。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5日下午,专案工作组到宣汉县普光镇回访了10名群众代表,听取了居民意见。受访者中,对宣汉县普光镇铜坎社区四川豪诚物流有限公司环保整改情况表示非常满意的7人、满意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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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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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情况,不予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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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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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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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个体户万兴在胡家坪村居民密集区开办砂石加工厂,长期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洲河上游河道生态环境;洗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河;砂石厂生产中灰尘、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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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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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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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委副书记张顺超包案,万源市水务局、万源市自然资源局、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个体户万兴(实名:万新)为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厂长,被投诉对象实际为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万源市禅瑞沙石厂于2017年6月9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81MA6409XM6L,注册住所:万源市长坝乡胡家坪村8社,经营范围:砂石来料加工、销售,企业规模:年产3万吨砂石加工,2018年4月进行生产调试。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被投诉单位落实行政审批要求的情况。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于2017年6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81MA6409XM6L);2017年6月12日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川投资备〔2017-511781-12-03-187582〕FGQB-0591号),2017年10月9日取得《关于年产3万吨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环建审〔2017〕21号);2018年9月29日取得取水许可证(证号:D511781S2021-0085);2018年10月31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18年12月完成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建设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0年4月16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11781MA6409XM6L001W)。
(二)近两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投诉单位的工作情况。万源市水务局分别于2020年3月18日、6月15日、9月24日,2021年7月14日先后4次到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现场检查,并相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4份,要求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严禁乱倾乱倒,弃渣入河。
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10月9日对《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年产3万吨砂石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批复,2018年10月督促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4月16日对该厂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11781MA6409XM6L001W。2021年8月16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8月24日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7月18日、2021年4月7日对该厂的占地情况进行检查。该宗土地属于租用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的土地(原长坝乡豆坪酒厂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企业用地期间未改变土地用途,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万源市个体户万兴在胡家坪村居民密集区开办砂石加工厂,长期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洲河上游河道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反映“居民密集区开办砂石加工厂”的问题属实。经实地调查,该厂区位于万源市长坝镇胡家坪村8社,厂区周边住户合计36户79人。厂区用地属于租用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的土地(原长坝乡豆坪酒厂用地),该厂手续齐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合法。关于反映“万源市个体户万兴长期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洲河上游河道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该厂于2019年1月15日与万源市嘉利石材加工厂签订《废石料处置协议书》,2020年4月30日与万源市泓润腾飞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原材料供应合同》,该厂来料主要为万源市嘉利石材加工厂和万源市泓润腾飞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加工后的废料及零星洞渣。现场发现该厂堆料场两侧堆放约300m河道砂石,经调查,来源为永宁镇锅团圆村石窝坪组、老屋坝组河道清淤排危项目。因该施工项目点附近无弃渣场堆放,施工项目负责人姚光斗委托个体户赵安波组织车辆以35元/m将清淤砂石售卖给该厂。通过工作专班现场检查及走访附近群众胡建红、胡吉鼎等11人,未发现该厂存在盗采砂石迹象。
(二)关于“洗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河”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带式压滤机”的处理工艺,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已全部循环回用。故洗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河不属实。但该厂场地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无法完全收集场地散失水,散失水随雨水外溢情况属实。
(三)关于“砂石厂生产中灰尘、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厂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厂房密闭不全,同时堆放的物料、污泥未采取覆盖措施产生扬尘污染。经工作专班2021年9月2日现场复查,该厂已完成扬尘防治整改工作。根据四川融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厂厂区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工作专班走访调查附近4户村民,表示该厂在生产作业时确有噪音,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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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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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万源市委副书记张顺超;责任单位:万源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万源市长坝镇人民政府、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万源市水务局;责任人:万源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唐元华、万源市长坝镇党委书记邓华坪、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局长符合、万源市水务局江海平。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万源市个体户万兴在胡家坪村居民密集区开办砂石加工厂,长期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洲河上游河道生态环境”问题。责成长坝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万源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厂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经营。
(二)关于“洗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河”问题。1.行政处罚情况。无。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厂区场地进行硬化;二是落实雨污分流措施,严禁散失水外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关于“砂石厂生产中灰尘、噪音扰民”问题。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8月16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万源市蝉瑞沙石加工厂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厂房密闭不全,堆放的物料、污泥未采取防尘措施等问题已依法立案调查,现正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行政处罚工作)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对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厂房进行密闭;二是对堆放的物料、污泥进行有效覆盖防治扬尘;三是厂区内新增喷淋降尘措施;四是近期因连日暴雨,待符合监测条件后立即开展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五是严禁夜间作业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六是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相关部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4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企业周边村民回访群众代表16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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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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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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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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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SC2021090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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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个体户万兴在胡家坪村居民密集区开办砂石加工厂,长期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洲河上游河道生态环境;洗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河;砂石厂生产中灰尘、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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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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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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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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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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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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