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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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总体方案》和《达州市2015年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5〕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和《达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12


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总体方案》。

一、形势分析

2014年,我市PM10同比2013年不降反升,列居全省倒数第一。2015年,我市前三个季度的PM10均未完成管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同比2013年不降反升。2015915日,省大气办对我市进行了约谈,要求我市务必抓住剩余时间,采取非常措施严控城市扬尘,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随着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的日益临近,我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8.9微克/立方米)的形势异常严峻。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整治措施,全力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改变当前被动局面,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目标

1.攻坚目标:全力以赴管控今冬明春扬尘污染,确保达州市2015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88.9微克/立方米。

2.攻坚方向:严控市区重污染天气出现,为明年污染物管控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3.攻坚时间:201510月初—20163月初。

4.攻坚范围:实行区域控制。

一类重点控制区: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朝阳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三里坪办事处、翠屏办事处、复兴镇、罗江镇、北外镇、斌郎乡。

二类重点控制区:通川区双龙镇、东岳乡、魏家镇、盘石乡;达川区河市镇、金垭镇,经开区幺塘乡。

一般控制区:对达州市城区空气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乡(镇)。

5.重点攻坚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

6.重点攻坚污染源:长期性污染源:建筑及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城市街道扬尘、城市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加油(库)站、燃煤锅炉等。

季节性或不确定性污染源:露天垃圾和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腌腊制品熏制等。

7.攻坚要求:落实污染源管理责任主体,实现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从源头控制每一种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来源。

三、控制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

1.管控住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立即严格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实行停工整顿;全市建筑垃圾(弃土)运输车辆必须车箱密闭(或覆盖),驶出工地时必须喷淋冲洗;严禁超限运输,未达到要求的严禁运输,不得将扬尘带出工地。

房屋拆迁及建设、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对塔沱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和建设扬尘、南外三里坪人文生态园区建设工地、北外张家坝、西外莲花湖等重点建筑工地,实施重点监控。

对一般控制区内的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商砼站一律停产检修。

适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一、二类重点控制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名单和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重度污染天气时,一类重点控制区全面停止和建筑工地混凝土振捣及搅拌、结构浇筑、土石方、拆除、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管控住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控制市城区道路及路面破损造成的扬尘。

严格控制路面尘土负荷,大幅降低道路扬尘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严格监管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道路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以及其他扬尘污染,及时修复道路、边坡破损。施工场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围挡、封道等扬尘控制措施,必要时减少作业时间或全面停止施工。

环卫作业单位要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对一类控制区主要干道、次要干道、重要支路,特别是朝阳路、通川路、文华街、翠屏路、荷叶街、二马路、西河路、通达路、西环路、华蜀路、金龙大道、凤凰大道、金兰路等主要路段实行每天2次以上的吸、扫、冲、收作业;对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密闭运输,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控制城郊接合部道路扬尘。

对达州城区进出口1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及与主干道连接的支路、岔道的养护保洁,减少城乡接合部路面扬尘。

养护保洁路段包括:西河路、塔石路、国道542线罗浮阳光至铁山隧道、国道210线魏复路、国道542线达开路等。

清除路边陈积淤泥,清理公路沿线边沟、护坡、桥涵垃圾,清洗绿篱绿带及行道树积尘,及时修复路面和附属设施,保持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10公里范围内干净整洁。201510月底前完成国道210线魏复路段的路面大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管控住脏车入城和城市周边露天堆场扬尘污染。

20159月底前,落实各进出城市道路口检查站人员,凡车身车轮、底盘不洁的车辆禁止入城,必须强制对脏车进行清洗后方能入城;加大对建筑施工运输车辆、运煤车辆和其他粉尘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覆盖)的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大型煤堆、料堆实行封闭存储或落实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控制住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垃圾污染

一类重点控制区以内的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稳定运行。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垃圾违规露天焚烧现象发生,重点巡查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部位。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5管控住秸秆焚烧污染。

组织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每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严禁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确保不出现着火点。

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6.严控腌腊制品熏制时令性污染。

重新划定腌腊制品熏制点。

201510月底前,对2014年划定的腌腊制品熏制点重新进行划定,科学规划在城市下风向、主城区以外的区域,由政府出资建设,交由当地社区进行日常管理。提前多渠道向市民做好宣传,确保城区5个空气自动站点周围2公里范围内严禁出现腌腊制品熏制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主城区内严禁熏制腊肉。

201511月底前,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完成腌腊制品熏制污染控制方案,将腌腊制品熏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社区);并组织抽调人员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市民在人口密集区、沿河区域随意搭建熏制点,对不按规定在小区楼顶、背街小巷、路边、山脚等隐蔽地点熏制腊肉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从源头控制柏树丫砍伐和买卖行为。

201511月底开始,市林业局派出巡逻组,加强城市周边山林巡查频次,坚决制止砍伐柏树行为;市公安局在入城道路设立检查点,加大车辆管控力度,禁止运输柏树丫的各类车辆入城;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管理,在市中心城区内禁止买卖柏树丫。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做好市民腌腊制品熏制服务工作。

201512月开始,开通公交运输服务专线,为需要熏制腊肉的市民提供运输服务,每天在固定地点接送市民到政府指定的熏制点进行腊肉熏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7.控制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燃放点和燃放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辖区派出所要与社区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在允许燃放地点和时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数量,缩短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一类重点控制区内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8.强化空气监测自动站周边环境监管。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负责对我市中心城区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日常维护及站点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巡查。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环保局和经开区环保分局。

9.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

由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对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域实施严格管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2014〕第6号)要求,在达州市建成区(北至罗江镇达州监狱围墙外、南至河市机场南端、东至达渝高速、西至环城路和襄渝铁路线)禁燃区范围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在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立即拆除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要对市中心城区5个空气监测自动站100米外周边环境进行重点巡查,纳入所在地社区的日常管理范畴。

对违反规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区)城管、经信、环保、农业、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督促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10.坚决完成老旧车、黄标车淘汰任务。

严格落实新注册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速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进程,确保201512月底前全面完成对2005年以前注册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1.及时发放新车绿色环保标志。

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立即整改到位。市环保局出具授权文件,从2015101日起,由市公安局在新车注册上户时,一并对车主免费发放绿色环保标志,确保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核发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2.完成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体系建设。

整合机动车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建设力量,利用市公安局现有的办公用房、人员、网络监控平台硬件设施等建设我市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对全市已建成并取得环保资质的5家社会化环保检测机构进行远程监控并核发在用车辆的绿色环保标志。由市财政局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保障环保排污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争取201510月底前软件安装完毕,并对在用机动车开展环保检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严格管控不达标及冒黑烟车辆。

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禁止上路行驶。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形式监督举报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并实行有奖举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4.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的交通道路管控。

过境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绕行过境,禁止驶入一类重点控制区域;重污染天气时,发布车辆禁行、限行公告,除公交、救护、消防、环卫、执法等工作保障车辆外,在一类重点控制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停驶20%,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大型货物运输车辆、黄标车、老旧汽车全天禁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15.全面完成市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2015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一类重点控制区内所有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全面销售供应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销售和使用劣质汽油、柴油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6.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7.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清理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在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8.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改造。

加快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到2015年底,完成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1#32#机组及国电深能华蓥山有限公司31#32#机组的除尘治理设施改造。

对全市已建成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9.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对达州涉及焦化、钢铁、火电、水泥、合成氨等行业的283家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达标的违法排污企业,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政府批准停业、关闭。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强化重点行业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

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继续推进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包括烟粉尘监控指标)的安装、联网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1.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控制。

重点工业企业要对燃料、原料、产品堆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密闭料仓、顶棚、防风墙等,对物料传送带实行密闭作业并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对堆场实行覆绿、铺装、硬化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201510月,对主城区周边交通沿线的采石场、砂石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关停。对达开公路、环城公路沿线的砂石场、采石场实施关闭。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2.强化城区周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

加强对城市周边50多家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巡查,对偷排漏排、擅自闲停治污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企业坚决实施关闭。重点监管达钢、达州电厂、渠江铸管厂等高污染企业和工业园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3.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

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512月底前,对10蒸吨以下的工业用燃煤锅炉由市经信委负责排查淘汰,对煤炭行业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排查淘汰,对10蒸吨以下的生活用燃煤锅炉由市商务局负责排查淘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4.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立即启动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烟气治理工程;20161月实质性启动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执法力度,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即时进行淘汰201511月底前,根据环保部督查建议,对渠江铸管厂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5.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措施。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凡是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治理设施改造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有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限产30%;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除涉及民生及其他特殊用途的燃煤锅炉外,原则上停止使用;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严禁露天喷涂、打磨、抛丸、焊接等作业。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紧急情况下,进一步扩大限产和停产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范围。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26.及时发布环境信息。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定时按程序发布相关环境质量信息,从201510月起,由市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城区空气质量分析会,科学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7.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

继续推进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结合实际适时修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抓好实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8.加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力度。

提升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效果,改善空气质量。在重污染天气,根据气象条件许可,增加人工降雨频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29.强化环境预警科研支撑能力。

组织开展区域气象与污染控制能力研究,加强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研究和预报预警技术方法研发,进一步摸清区域灰霾污染特征和成因,提出有效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和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五治办常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全面统筹实施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应急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承担指挥部日常的具体事务。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上传下达。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细化到街道、社区的工作方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好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紧密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巡查执法,提高达标攻坚期间的执法频次,常态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四)实行分值考核。对成员单位设定考核分值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进行履职,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大气办具体承办,召集相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环保人士组成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时以录像、照片等影像资料作为扣分依据,每发现一次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扣除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政府2分,每月进行统计后报指挥部和市五治办,作为五治办月考核内容的一部分,结果同步运用。

(五)落实资金保障。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过程中所需的项目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财政要统筹安排,优先考虑,足额予以保障。

(六)加强宣传引导。达州日报社、达州市广播电视台设置宣传专栏,采取日曝光、周通报、月考核方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空气质量攻坚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要求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严格督查督办。指挥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对策和治理措施,通报措施未落实、工作效果差的部门和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连续两次被通报,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由指挥长直接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成员名单

2.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王全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怀彦  市环保局局长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程德凯  市五治办常务副主任

        员: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杨晓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向仕春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固均  市经信委主任

王永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洪波  市财政局局长

吴业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淳永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张玉华  市林业园林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周先文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谭政治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桑茂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质监局局长

    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梅辉太  通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向建平  达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大兵  达州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王怀彦兼任。

 

 


附件2

达州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责任分解表

工 作 内 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攻坚开始时间

攻坚完成时限

城市面源污染管理

1、建筑施工扬尘

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实行停工整顿;全市建筑垃圾(弃土)运输车辆必须车箱密闭(或覆盖),驶出工地时必须喷淋冲洗,严禁超限运输,未达到要求的严禁运输,不得将扬尘带出工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房屋拆迁及建设、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对塔沱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和建设扬尘、南外三里坪人文生态园区建设工地、北外张家坝、西外莲花湖等重点建筑工地,实施重点监控。

适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一、二类重点控制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名单和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2、城市道路扬尘

严格监管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道路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以及其他扬尘污染,及时修复道路破损边坡。施工场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围挡、封道等扬尘控制措施,必要时,减少作业时间或全面停止施工。

市城管执法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对一类控制区主要干道、次要干道、重要支路,特别是朝阳路、通川路文华街、翠屏路、荷叶街、二马路、西河路、通达路、西环路、华蜀路、金龙大道、凤凰大道、金兰路等主要路段实行每天2次以上的吸、扫、冲、收作业。

城市面源污染管理

2、城市道路扬尘

对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密闭运输,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对西河路、塔石路、省道202线罗浮阳光至铁山隧道、国道210线魏复路、省道202线达开路等进行养护。

市交通运输局

清除路边陈积淤泥,清理公路沿线边沟、护坡、桥涵垃圾,清洗绿篱绿带及行道树积尘,及时修复路面和附属设施,保持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10公里范围内干净整洁。201510月底前完成国道210线魏复路段的路面大修。

3、脏车入场和城市周边露天堆场扬尘

落实各进出城市道路口检查站人员,凡车身车轮、底盘不洁的车辆禁止入城,必须强制对脏车进行清洗后方能入城,加大对建筑施工运输车辆、运煤车辆和其他粉尘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覆盖的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城管执法局

市交通运输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对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的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4、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垃圾污染

一类重点控制区以内的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稳定运行。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垃圾的违规露天焚烧现象的发生,重点巡查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部位。

5、秸秆焚烧污染

组织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每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严禁冬季农作物秸秆焚烧,确保不出现着火点。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

6、腌腊制品熏制污染

重新划定腌腊制品熏制点,做好宣传,确保城区5个空气自动站点周围2公里范围内严禁出现腌腊制品熏制现象。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月底前

城市面源污染管理

6、腌腊制品熏制污染

制定完成腌腊制品熏制污染控制方案,组织抽调乡镇、村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人员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市民在人口密集区、沿河随意搭建熏制点,对不按规定在小区楼顶、巷子、路边、山脚等隐蔽地点熏制腊肉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

市城管执法局

 

201511月前

市林业局派出巡逻组,加强城市周边山林巡视频次,坚决制止砍伐柏树行为;市公安局在入城道路设立检查点,加大车辆管控,禁止运输柏丫的各类车辆入城;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加大市场管理,在市城区内禁止买卖柏丫。

市城管执法局

市林业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1月底

 

开通公交运输服务专线,为需要熏制腊肉的市民提供运输服务,每天在固定地点接送市民到政府指定的熏制点进行腊肉熏制,并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2

 

7、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燃放点和燃放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辖区派出所要与社区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在允许燃放地点和时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数量,缩短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一类重点控制区内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

市公安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8、强化空气监测自动站周边环境监管

对我市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日常维护及站点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巡查。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城市面源污染管理

9、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

在禁燃区范围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

城市面源污染管理

9、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

在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立即拆除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对我市5个空气监测自动站100米外周边环境进行重点巡查,纳入所在地社区的日常管理。

机动车污染控制

10、坚决完成老旧车、黄标车淘汰任务

严格落实新注册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速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对2005年前注册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任务。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201511月底前

11、及时发放新车绿色环保标志

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立即整改到位。市环保局出具授权文件,由市公安局在新车注册上户时,一并对车主免费发放绿色环保标志,确保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核发率100%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2015101

形成长效机制

12、完成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体系建设

整合机动车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建设力量,利用市公安局现有的办公用房、人员、网络监控平台硬件设施等建设我市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对我市已建成并取得环保资质的5家社会化环保检测机构进行远程监控并核发在用车辆的绿色环保标志。由市财政局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保障环保排污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并对在用机动车开展环保检测工作。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201510月底前

13、严格管控不达标及冒黑烟车辆

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禁止上路行驶。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形式进行有奖举报,落实奖励资金,监督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2015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14、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的交通道路管控

过境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绕行过境,禁止驶入一类重点控制区域;重污染天气时,发布车辆禁、限行公告,除公交、救护、消防、环卫、执法等保障车辆外,在一类重点控制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停驶20%,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大型货物运输车辆、黄标车、老旧汽车全天禁行。

市公安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机动车污染控制

15、全面完成市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到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一类重点控制区内所有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全面销售供应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销售和使用劣质汽油、柴油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市经信委

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2月底,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6、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17、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清理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在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18、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改造。

加快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

完成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1#32#机组及国电深能华蓥山有限公司31#32#机组的除尘治理设施改造。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512月底前

对全市已建成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19、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283家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新标的违法排污企业,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20、强化重点行业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

对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继续推进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包括烟粉尘监控指标)的安装、联网工作。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形成长效机制

21、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控制

重点工业企业要对燃料、原料、产品堆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密闭料仓、顶棚、防风墙等,对物料传送带实行密闭作业并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对堆场实行覆绿、铺装、硬化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形成长效机制

对主城区周边交通沿线的采石场、砂石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关停。对达开公路、环城公路沿线的砂石场、采石场实施关闭。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2、强化城区周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

加强对城市周边50多家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巡查,对偷排漏排、擅自闲停治污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企业坚决实施关闭。重点监管达钢、达州电厂、渠江铸管等高污染企业和工业园区。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23、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

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512月底前,对10蒸吨以下的工业用燃煤锅炉由市经信委负责排查淘汰,对煤炭行业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由市安监局负责排查淘汰,对10蒸吨以下的生活用燃煤锅炉由市商务局负责排查淘汰。

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商务局

市质监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24、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立即启动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烟气治理工程,20161月实质性启动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执法力度,对整改整顿仍不达标的企业立即进行淘汰;201511月底前,根据环保部督查建议,对渠江铸管厂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形成长效机制

25、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措施

一、二类重点控制区内凡是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治理设施改造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有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限产30%;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除涉及民生及其他特殊用途的燃煤锅炉外,原则上停止使用;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严禁露天喷涂、打磨、抛丸、焊接等作业。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紧急情况下,进一步扩大限产和停产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范围。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26、及时发布环境信息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定时按程序发布相关环境质量信息,从201510月起,由市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城区空气质量分析会,科学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20163月,形成长效机制

27、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

继续推进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结合实际适时修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抓好实施。

市环保局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形成长效机制

28、加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力度

提升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气象干预效果,改善空气质量。在重污染天气,根据气象条件许可,增加人工增雨频次,确保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市环保局

市气象局

201510

20163

29、强化环境预警科研支撑能力

组织开展区域气象与污染控制能力研究,加强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研究和预报预警技术方法研发,进一步摸清区域灰霾污染特征和成因,提出有效防控措施。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01510

形成长效机制


 

达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达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达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我市2015年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形势分析

十二五以来,我市加大了环境保护和总量减排力度,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已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氮氧化物十二五减排目标有望实现。但我市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于城市化进程较慢,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加之畜禽养殖治理水平较低,认定率不高,到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仅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58.35%50.15%,涉水指标削减进度滞后。今年以来,大竹县、万源市等地列入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渠县、宣汉县、开江县等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与上年相比大幅度下降,全市2015年化学需氧量与氨氮两项指标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开展总量减排攻坚行动,确保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二、攻坚目标

(一)完成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与上年相比,全市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至少削减0.5%0.5%0%3.71%

(二)全面完成十二五重点减排工程。一是建成2015年度重点减排工程。2015年底前,大竹县建成石桥铺镇、石河镇、柏林镇、高穴镇、清水镇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二是全面完成往年未建成的重点减排项目。2015年底前建成纳入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且应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1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1个。

(三)完成其他重点减排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火电、水泥、钢铁等企业减排设施监管。完善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全市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10%。强化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建成畜禽养殖减排工程不少于80个,认定率大于80%。完成机动车年度污染防治工作和减排计划。

三、攻坚措施

(一)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加投入,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凡列入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在201512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目前仍未开工的项目必须在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各地要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财政预算和其它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国资、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2015年底前实现开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渠县东城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底前建成主体工程和配套管网。

责任单位:渠县人民政府

(三)抓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1.完善城市污水配套管网。万源市、开江县、大竹县、宣汉县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污水处理厂设备维护保养。渠县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灾后修复工作,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量,弥补灾害损失。

责任单位:渠县人民政府

3.理顺污水处理厂运营关系。开江县污水处理厂要优化污水处理费用定价机制,完善中控系统和台账记录,确保设施发挥减排作用。

责任单位:开江县人民政府

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各地要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资金,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营运机制,确保已建成设施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切实加强重点减排设施监管

火电、钢铁、水泥等企业要完善脱硫脱硝设施和运行记录,DCS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必须符合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同时要规范减排电子台账,准确反映治理设施运行现状,确保减排效果得到认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重点减排设施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完善减排设施,DCS系统和在线监测设施不符合减排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停止运行治理设施和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重点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湿分离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灌溉农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后综合利用等。鼓励养殖集中地区和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集中处理周边养殖场的粪污和沼渣。对地处禁养区的养殖场,要依法关闭或者责令其搬迁,确保农业源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坚决完成老旧车、黄标车淘汰任务。严格落实新注册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速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进程,确保201512月底前全面完成对2005年以前注册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及时发放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立即整改到位。市环保局出具授权文件,从2015101日起,由市公安局在新车注册上户时,一并对车主免费发放绿色环保标志,确保新车绿色环保标志核发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完成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体系建设。整合机动车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建设力量,利用市公安局现有的办公用房、人员、网络监控平台硬件设施等建设我市机动车环保排污监控平台,对我市已建成并取得环保资质的5家社会化环保检测机构进行远程监控并核发在用车辆的绿色环保标志。由市财政局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保障环保排污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争取201510月底前软件安装完毕,并对在用机动车开展环保检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总量减排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统筹整改督促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及部分重点企业是污染减排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和全市年度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百日减排工作计划,将考核指标和重点减排项目作进一步细化,将年度减排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重点项目、落实到节点进度、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年度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将减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重点减排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尽力争取国家、省等各项扶持资金用于减排项目实施。

(四)强化督查检查。各地要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督促落实重点减排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市政府将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从201510月起,各县(市、区)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每周星期一12点前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每月通报一次全面督查情况。

(五)严格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按照《达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综合考核,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将限批新增主要污染物项目。同时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达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百日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州市2015年总量减排百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分解表

3.达州市2015年和十二五欠账乡镇污水处理厂

减排项目攻坚任务分解表

4.达州市2015年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减排项目攻坚

任务分解表

5.达州市2015年畜禽养殖减排攻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达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全兴  市政府副市长

    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怀彦  市环保局局长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员: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杨晓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向仕春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固均  市经信委主任

王永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洪波  市财政局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谭政治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刘传政  市统计局局长

梅辉太  通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向建平  达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吴晓勇  万源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冯永刚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长

    大竹县人民政府县长

苟小莉  渠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逢友  开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大兵  达州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王怀彦兼任。


附件2

达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排放量(吨)

削减量(吨)

削减率(%

排放量(吨)

削减量(吨)

削减率(%

排放量(吨)

削减量(吨)

削减率(%

排放量(吨)

削减量(吨)

削减率(%

1

通川区

9151

46

0.50

1082

0

0.00

16717

0

0.00

13746

723

5.00

2

达川区

14712

74

0.50

1583

0

0.00

5486

0

0.00

3354

24

0.70

3

宣汉县

19874

100

0.50

1451

8.8

0.60

9334

0

0.00

2394

21

0.89

4

开江县

6284

32

0.50

678

4.1

0.60

3367

0

0.00

1173

10

0.81

5

大竹县

14221

71

0.50

1481

8.9

0.60

6786

0

0.00

8471

941

10.00

6

渠  县

12599

63

0.50

1621

9.8

0.60

6526

0

0.00

11341

597

5.00

7

万源市

5579

56

1.00

636

13.0

2.00

1931

0

0.00

2304

47

2.00

8

经开区

868

0

0.00

100

0

0.00

574

0

0.00

292

1

0.32

全市

82448

414

0.50

8533

43

0.50

50148

0

0.00

43472

1675

3.71


附件3

达州市2015年和十二五欠账乡镇污水处理厂

减排项目攻坚任务解分表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攻坚目标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

通川区

魏兴镇污水处理厂

场镇污水管网未建成

加快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设备调试,实现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通川区人民政府

杜海洋          梅辉太

2014年未完成项目

2

达川区

景市镇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未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完善管网,建立长效行运机制,实现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达川区人民政府

许国斌         向建平

2014年未完成项目

3

麻柳镇污水处理厂

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4

石板镇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未建立长效营运保障机制。

完善管网,建立长效行运机制,实现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5

大风乡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运行效果差,未建立长效营运保障机制。

完善管网,建立长效行运机制,实现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6

平滩乡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未建立长效营运保障机制。

完善管网,建立长效行运机制,实现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2013年未完成项目

7

宣汉县

南坝镇污水处理厂

主体工程建设缓慢,截污干管基本未建。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宣汉县人民政府

唐廷教
冯永刚

2013年未完成项目

8

胡家镇污水处理厂

主体工程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9

开江县

任市镇污水处理厂

主体工程建设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开江县人民政府

罗  建
李逢友

2013年未完成项目

10

骑龙乡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污水浓度低,未建立长效营运保障机制。

完善管网,建立长效行运机制,确保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11

大竹县

石桥铺镇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未能稳定运行,未建立长效营运保障机制。

完善管网,增加污水收集量,建立长效行运机制,实现稳定运行。

2015年底前

大竹县人民政府

何洪波         孙  忠

2015年项目

12

石河镇污水处理厂

刚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5年民生工程

13

柏林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5年民生工程

14

高穴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5年民生工程

15

清水镇污水处理厂

刚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 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5年民生工程

16

周家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17

石子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18

庙坝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19

渠县

中滩乡污水处理厂

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渠县人民政府

王善平         苟小莉

2013年未完成项目

20

临巴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3年未完成项目

21

有庆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3年未完成项目

22

万源市

白沙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进度缓慢,截污管网未配套建设。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万源市人民政府

         吴晓勇

2014年未完成项目

23

青花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24

官渡镇污水处理厂

未开工,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20151015日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2015年底前

2014年未完成项目


附件4

达州市2015年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减排项目攻坚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攻坚目标

完成

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

市本级

达州市污水处理厂

处理能力不足,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管网部分重要节点未打通。

加快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市截污管网。

2015年底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王  伟

2015年底前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工。

2

宣汉县

宣汉县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量比上年大幅度下降。

完善管网,提高污水浓度和处理量,全年运行负荷不低于上年。

2015年底前

宣汉县人民政府

唐廷教       冯永刚


3

开江县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渗滤液处理工程

建设进展缓慢。

加快垃圾渗滤液提标处理工程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建设任务。

2015年底前

开江县人民政府

罗  建       李逢友

2012年未完成项目

4

开江县

开江县污水处理厂

配套管网和营运机制不完善,运行负荷低,污水处理量比上年大幅度下降。

完善管网和营运机制,提高污水浓度和处理量,全年运行负荷不低于75%

2015年底前

开江县人民政府


5

大竹县

大竹县污水处理厂

管网不完善,污水浓度低。

完善管网,提高污水浓度和处理量,全年运行负荷不低于上年。

2015年底前

大竹县人民政府

何洪波       孙  忠


6

渠县

渠县东城污水处理厂

建设进度未达到省政府要求。

建成主体工程和配套管网。

2015年底前

渠县人民政府

王善平       苟小莉

2014年替换项目

7

渠县

渠县污水处理厂

洪灾后未能及时修复,78月未运行,与上年同期相比污水处理量大幅度下降。

加快修复进度,完善管网,提高污水浓度和处理量,全年运行负荷不低于上年。

2015年底前

渠县人民政府


8

万源市

万源市污水处理厂

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浓度不低,运行负荷未达到要求

完善管网,提高污水浓度和处理量,全年运行负荷不低于75%

2015年底前

万源市人民政府

      吴晓勇



附件5

达州市2015年畜禽养殖减排攻坚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农业源削减率(%

2015年上报项目数量

(个)

认定率

%

上报项目畜禽养殖量

(折生猪: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全市合计

2%

2%

80

≥80%

120000

市农业局

王  成

1

通川区

2%

2%

2

≥80%

3000

通川区人民政府

杜海洋
梅辉太

2

达川区

2%

2%

15

≥80%

22500

达川区人民政府

许国斌
向建平

3

经开区

2%

2%

1

≥80%

1500

经开区管委会

袁晓春
李大兵

4

宣汉县

2%

2%

22

≥80%

33000

宣汉县人民政府

唐廷教
冯永刚

5

开江县

2%

2%

6

≥80%

9000

开江县人民政府

罗  建
李逢友

6

大竹县

2%

2%

15

≥80%

22500

大竹县人民政府

何洪波
孙  忠

7

渠县

2%

2%

12

≥80%

18000

渠县人民政府

王善平
苟小莉

8

万源市

2%

2%

7

≥80%

10500

万源市人民政府

吴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