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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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5〕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推进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8

 


推进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

金融中心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不断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改革实施方案》、《达州市金融专项改革指导方案》精神,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建成秦巴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的重大部署,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实现金融资源跨越行政区划流动,努力形成银行、保险、证券、地方准金融机构及新型金融组织融合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不断增强达州金融业的规模实力、集聚能力和辐射功能,努力把达州建设成为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全面提升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全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中率先实现次级突破。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初步建成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金融资源自由融通,经济金融一体化程度显著提高。一是实现川东北片区互设金融机构,壮大金融规模,实现金融服务覆盖到周边市、县;二是促进资金自由流动,实现市场化配置资源,达州市实现社会融资总量达2500亿元左右;三是搭建综合性产权要素平台,创新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提升金融聚集和辐射功能,基本形成以达州为中心、立足川东北、辐射秦巴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专项改革事项

专项改革一:完善政府支持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政策

(一)改革内容:出台激励政策,大力引进发展各类金融组织,借力国有大型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改革,形成多元化竞争发展格局。

(二)成果形式:2016年底前,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要求,修改完善支持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形成金融集聚发展洼地。积极向上争取,在全省十三五金融规划中,将达州纳入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培育建设。

(三)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专项改革二:加快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

(一)改革内容: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做实做大做强达州市商业银行,尽快在秦巴区域其他市州设立分行,实现跨区发展。

(二)成果形式: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积极支持达州农商行、宣汉农商行发展壮大,跨区域设置分支机构。鼓励达州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力争到2020年底前在秦巴地区设立分支机构1家以上。

(三)责任单位:达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专项改革三:加快法人保险机构建设

(一)改革内容:在秦巴地区率先创办1家总部设在达州、业务覆盖秦巴地区的区域性保险公司,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和多元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保险服务创新。

(二)成果形式:2020年底前,力争设立1家法人保险机构。

(三)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保险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

专项改革四:加快发展互联网等新型金融组织

(一)改革内容:推动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金融组织。

(二)成果形式:2016年底前,新引进1户以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入驻达州;2017年底前,引进1户以上物联网金融组织入驻达州。

(三)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达州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

专项改革五:完善产权交易平台

(一)改革内容:加快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增加交易种类和服务涵盖面,促进产权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市场化配置资源。

(二)成果形式:2020年底前,各类交易机构进一步增多,基本实现规范、可持续发展,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业务范围覆盖秦巴地区和省内部分市(州)。

(三)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专项改革六:建设区域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一)改革内容:探索建设区域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促进区域经济金融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果形式:到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区域性的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

(三)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专项改革七:做大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一)改革内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增加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建成服务秦巴的区域性融资担保公司。

(二)成果形式:2017年底前,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到3亿元。

(三)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达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

专项改革八:探索组建服务秦巴地区的金融投资集团

(一)改革内容:积极探索组建金融投资集团,将秦巴地区纳入服务范围,促进区域内经济金融融合发展。

(二)成果形式:2016年底前,完成金融投资集团筹建;2020年底前,金融投资集团服务辐射到达州以外的秦巴地区。

(三)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

专项改革九:加强秦巴区域金融交流合作

(一)改革内容:积极构建区域金融合作制度框架,建立区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争取成立四川银行业协会川东北分会,会址落户达州,定期邀请秦巴地区各市州参加联席会议,推动区域经济金融互融互通。组织秦巴区域内企业跨行政区划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

(二)成果形式:2016年底前,建立秦巴地区区域金融合作联席会议,力争在达州成立四川银行业协会川东北分会。

(三)责任单位:达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协会。

专项改革十:加强区域金融人才培育

(一)改革内容:积极争取西南财大和达州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金融业高端人才培训交流平台,定期邀请知名金融专家开展讲座培训。

(二)成果形式:2017年底前,与西南财大达成合作意向。

(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政府金融办。

专项改革十一:搭建区域金融安全网

(一)改革内容:加大金融胜诉案件的跨行政区划执行力度,共同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搭建区域金融安全网。

(二)成果形式:2017年底前,力争建立秦巴地区维护地方金融债权的协作机制。

(三)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加快建设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是我市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服务具有重要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改革。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架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改革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做大做强县域金融,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提供支撑。市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力协作,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动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和全省次级金融中心建设。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重点倾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事项确定的工作任务,明确自身职责,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改革的方案审查、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及相关责任主体要及时将改革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市金融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市金融改革专项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职责,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增添修改改革任务。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金融办要牵头对各地各部门金融改革工作特别是专项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通报工作进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把金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加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向导,注重运用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报道改革的新做法、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共同营造改革的良好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