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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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5〕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川办发〔20153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经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降低地方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水平。地方供电企业(含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代管供电公司和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地方电网企业)因执行新的趸售电价节约的购电成本,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落实主要用于降低趸售区内工业用户的电价。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电网同城同价的原则,20155月起,降低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2.01分(中小化肥用电除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降低趸售电价。根据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同城同价的原则,20155月起,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网趸售电价表中增设110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每千瓦时在35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基础上降低1.50分。各地凡是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省级电网和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网的地方供电企业,趸售电价即按110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执行。同时贯彻执行省出台的利用水电上网电价下浮政策,降低趸售电价中的一般工商业电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国家电网供区内,供用电企业要将省级部门出台的有关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政策落实到位,认真组织落实2015年四川省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四、贯彻落实钢铁企业要素价格帮扶政策。按照省政府《研究帮扶钢铁企业化解困难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钢材市场秩序积极帮扶钢铁企业脱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函〔201525号)有关要求,优先使用外送电价差收入降低钢铁企业电价,落实产量在100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的电价帮扶政策。进一步落实铁路运输价格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国网达州供电公司、成都铁路局达州车务段

五、落实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政策。尽快贯彻落实国家从201541日起执行的天然气价格有关政策,实施非居民用增量气存量气价格并轨,并轨后最高门站价每立方米2.35元;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化肥用气不分存量气、增量气,充分保障化肥生产用气,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低于每立方米0.20元,保持化肥企业用气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中石化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

六、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直供范围。将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无管线、无计量、无配气设施、无人员的全资天然气经营公司转供的非居民用户,全部纳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直供;对日用气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园区或新增用户,要创造管网供气条件,尽可能由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直接供应,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责任单位: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中石化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市经信委、市天然气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从严核定转供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各地要强化城镇燃气需求侧管理,从严从紧核定城镇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对城镇燃气公司输配气价格(购销差价)和收益偏高的,要适当降低其输配气价格。积极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各地要在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下调的基础上,同步下调销售价格,下调幅度不得低于每立方米0.09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天然气等经营企业成本监审。按照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全面开展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成本监审,强化对公用公益事业、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收益控制,推进政府定价规范、透明、公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开展资源要素价格专项检查。开展全市性电力、天然气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工业电价、环保电价、化肥生产用气价格和转供非居民用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变相提高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买空卖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天然气办〕

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资源要素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资源要素价格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电力企业、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资源要素价格政策。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资源要素价格扶持政策,共同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天然气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达州供电公司、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中石化达州天然气销售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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