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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5〕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16


关于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的实施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方便用人单位和群众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的重要性

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民社会保障;有利于服务社会民生,进一步简化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社保可持续发展,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有利于发挥经办效能,整合现有的社会保险经办资源,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和基础数据互通共享,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质量、效率和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

二、建立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制度

市、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县社保局)是社会保险的登记和征缴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参保缴费稽核工作。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到市、县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事项,接受市、县社保局的参保缴费稽核。

201611日起,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即:统一登记申报、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统一分账、统一稽核、统一基础信息管理。

(一)统一登记申报。市、县社保局负责统一办理用人单位和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事务。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到本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到本地社保局为其职工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选择性参保。

(二)统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时,申报符合规定的工资基数作为五项社会保险统一的缴费基数。

(三)统一征缴。市、县社保局统一征缴五项社会保险费,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时应实行一单计划、一单征缴,以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四)统一分账。市、县社保局应当按照分险种核算原则,分账核算各险种社会保险费的收入,分险种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规定及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内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市、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做到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五)统一稽核。市、县社保局统一负责对用人单位五项社会保险费稽核,发现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罚。

(六)统一基础信息管理。市、县社保局要建立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统一负责采集、整理、管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承担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查询和寄送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工作的领导机制和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稽核顺利实施。要以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全民覆盖。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工作职能的调整划分,统筹做好政策协调、职能调整、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督促社保、就业、医保、城乡居保等经办机构主动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工作交接,严禁出现推诿、扯皮、工作失职和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不得因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各项待遇。

(三)强化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不断提高基金征缴率,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按照全市统一的经办模式理顺五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就业社保平台建设,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基层平台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经办服务下沉乡镇(街道)、社区(村)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管理考核。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落实。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是否实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工作作为下达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调剂金、工作经费等指标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