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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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发〔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川府发〔201342号)精神,现就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产业融合,大力实施文旅靓市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项目开发为重点、打造精品景区为核心、培育产业集群为支撑,全力提升旅游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把达州建成成渝西黄金旅游线的重要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1.旅游经济指标。到2017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50亿元,新增旅游就业3万人;到202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新增旅游就业3万人。

2.旅游产业规模。到2017年,培育国家4A级旅游景区7家,国家旅游度假区1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3个;到2020年,培育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家,国家旅游度假区2家,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基地1家。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旅游精品,推进集群发展。

1.打造城市旅游核心区。实施景城一体,旅游要素融入城市整体发展综合布局,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围绕城市精神和主题形象,增设标志性文化景观和形象标识。改造提升州河滨水景观,构建水上娱乐、水岸休闲的城市游玩区。依托中心广场、人民广场、天益广场、莲花湖、张家坝等商务文化集聚区建设,打造餐饮、娱乐、购物、休闲、会展等特色旅游主题街区。加快凤凰山、莲花湖片区、大寨子、鹿鼎寨、火峰山、犀牛山等城市公园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环城市生态游憩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

2.建设三条旅游精品线。有效统筹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通道建设,重点培育三条贯穿全市、衔接周边的复合型旅游线路:优化提升达州市区真佛山海明湖五峰山人谷渠县汉阙城坝遗址休闲度假养生旅游线,延伸至广安、南充地区,融入重庆都市旅游圈;加快建设达州市区神剑园洋烈水乡巴山红军公园百里峡八台山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生态红色文化旅游线,对接巴中、汉中地区,融入川陕渝红色旅游环线;改造完善达州市区莲花湖犀牛山青宁九龙湖飞云温泉峨城山乡村休闲体验旅游线,连接梁平、万州地区,融入三峡国际旅游线。(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培育五大旅游集聚区。重点推进八台山百里峡生态度假旅游集聚区。加强地质遗迹、生物多样性、森林生态、地热资源保护与开发,推进八台山地质公园、龙潭河康养基地、天池坝风情小镇、百里峡高山旅游、洋烈亲水生态休闲长廊建设,打造大巴山生态科普山地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精心打造罗家坝城坝遗址古巴国文化旅游集聚区。整合罗家坝、城坝遗址、汉阙群文化资源,加大考古发掘力度,启动巴人文化博物馆、秦汉文化博物馆、中华汉阙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展示巴文化精髓的大遗址考古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和世界文化遗产。着力培育人谷大坡岭生态休闲旅游集聚区。实施大坡岭森林游憩、锁口峡探险、桂花岭古山寨、人文化特色街区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古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区,力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五峰山海明湖休闲养生旅游集聚区。突出温泉、运动、休闲主题,加快完善海明湖旅游功能,整合五峰山森林、溶洞、湖水、田园资源,建成温泉森林康体养生旅游综合体,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抓紧提升真佛山金山寺宗教文化旅游集聚区。以德化寺、金山寺为核心,加快真佛山业态培育,推进孝善思想和禅宗文化传播,开发体验式宗教旅游产品;推进金山寺修复改造工程,打造川东第一名刹,创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体广新局)

(二)坚持产业融合,促进业态创新。

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古村古镇、民族村寨,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旅游局)

2.创新发展文化旅游。高水平建设莲花湖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演展基地,加快推进巴山大剧院、群众文化广场、田园大舞台、主题游乐园建设,培育国家级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创新开发各类休闲文化旅游产品,高水平打造元九登高节、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等重要节庆品牌。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文体旅游活动。鼓励创办文化旅游演艺公司,依托本土文化艺术资源,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旅游文化演艺剧目。(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3.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大力推动旅游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主动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贸、体育、地质、环保、卫生等相关产业规划和政策对接,共同发展农业观光、森林旅游、休闲度假、研学旅行、健康医疗、养生养老等旅游新业态,形成多点支撑、融合发展的大旅游格局。(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

(三)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要素配套。

1.加快旅游交通建设。围绕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尽快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为主体,国(省)道旅游公路为骨架,景区旅游通道为支撑的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河市机场搬迁前期工作,加强机场航空航线运营。创造条件开通成都、重庆经达州至万州、西安、武汉等地动车组或旅游专列,力争动车线路市域全覆盖。改造提升达州至真佛山、渠县至人谷、汉阙、大竹至海明湖、万源至八台山旅游公路,新建达陕高速新华出口经樊哙至百里峡、厂溪出口经罗文至烟霞山、达开快速通道至真佛山、九龙湖、达宣快速通道至洋烈水乡、万源经龙潭河至百里峡、宣汉经峨城山至开江等旅游通道,2017年基本完成3A以上景区旅游公路建设,确保具备旅游客车安全通行条件且有稳定客源的线路开通旅游专线车,城乡公交逐步向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延伸。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达州火车站、达州河市机场)

2.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投诉受理等快速反应机制和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制度。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城市商业中心、重点景区、星级宾馆等地设立旅游信息咨询点,完善城区主要道路、广场、车站等地旅游公共信息标识,主要游客集聚区配套建设停车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检局、市政府应急办)

3.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引导旅游饭店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结构,鼓励发展品牌连锁和特色主题酒店,提高旅游集群式接待能力。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旅行社,积极引导旅行社网络化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网络营销和专业服务。依托全市优质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围绕灯影牛肉、东柳醪糟、巴山雀舌、橄榄油、旧院黑鸡、渠县黄花、特色菌菇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瓷胎竹编、苎麻织物等旅游纪念品,培育知名旅游商品品牌和龙头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农业局)

(四)创新宣传营销,拓展客源市场。

1.整合营销资源。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联手、媒体跟进的旅游宣传推广机制,开展达州旅游主题口号征集和整体形象策划,明确形象营销政府责任、产品营销企业责任和共同营销的社会责任。有效整合政府部门、旅游企业、宣传媒介和宣传活动等资源,利用媒体宣传、展销会、推介会、公众展示、业内交流等传统模式,加强与文化、体育、科技、商务、新闻、外事、通讯等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在重要景区、交通干线、城市出入口和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宣传公益广告,并纳入市政规划建设及管理。市内主要媒体要开设旅游公益宣传专栏,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建立旅游宣传窗口和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广播电视台)

2.拓展客源市场。创新营销方式,巩固扩大秦巴十市(区)和川渝鄂陕一级客源市场,重点拓展通航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二级客源市场,积极开拓国内其他省会城市和入境游三级客源市场,培育稳固的核心客源市场体系。深化区域旅游合作,丰富达渝、川东北旅游联盟、川陕渝红色旅游区、秦巴旅游片区等合作内容和形式,构建区域一体化旅游市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施智慧旅游。完善和升级达州旅游政务网、旅游资讯网和区县旅游网络,集合全市旅游信息,接入各主要门户网站,建设达州旅游最佳外宣平台。积极组织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骨干旅行社、重点旅游景区,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实现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功能。以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为基础,整合应用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计算机处理技术,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规模化、精准化互联网-移动通信旅游宣传促销体系,提高旅游宣传促销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五)严格依法治旅,提升服务质量。

1.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旅游、文化、工商、公安、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加强旅游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检局)

2.严格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要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危险路段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要达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营业。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质检局)

3.强化人才保障。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培养和引进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形成行政管理、企业经营、行业服务配套的旅游人才体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要规划设置旅游相关专业,满足旅游产业发展需求。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改革旅游培训方式,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现代手段,提高旅游教育培训的科技含量。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自主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继续推行旅游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教育局)

三、政策引导

(一)推进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旅游管理部门产业促进和综合协调职能。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旅游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创新经营体制,开展资本运营,实现规模化发展。探索组建达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作为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融资和运营平台。按照管办分离原则,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变多头行业管理为协调联动综合管理。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

(二)强化规划引领。将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等专门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坚持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先行政策,加强重点旅游项目的前期论证和方案策划,没有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旅游项目,一律不得开发。与旅游有关的建设项目在审批时要以旅游发展规划作为审批的必要依据,与旅游有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应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形象推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和促进旅游就业等的投入。各相关部门在安排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时,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建立航线培育基金,对组团支持所开航线的旅行社给予补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财政、旅游等部门研究制定并负责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

(四)落实优惠政策。宾馆饭店执行国家规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缴纳营业税,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环保部门不再收取污水排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旅游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

(五)保障用地需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规模和布局,省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争取在省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中解决。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支持利用废弃矿山、腾退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及荒山、荒坡、荒滩等依法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依法开发旅游。(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导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具体方案,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旅游产业发展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二)密切配合。各级旅游、发展改革、财政、宣传、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林业、农业、商务、环保、宗教、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税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投资促进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创新举措,提高行政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共同助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三)强化督查。建立完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主要工作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各县(市、区)旅游收入、政府引导性投资、带动就业人数等主要指标进行目标考核。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意见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的,从其规定或决定。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