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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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5〕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354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川安办〔20141号)要求,现将我市加快建立科学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为: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科学适用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按类分级、依级监管20159月底前,全市县级重点监管企业、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资质以上建设业企业)实现与全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其余企业在2015年底前实现与全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二、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含经开区,下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要求,结合《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属地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行业门类、监管行业类别分别划分到承担相应职责的政府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切实做到行业监管不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

三、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安全监管监察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统计调查为抓手,在前期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统计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彻底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底数,真正了解和掌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因素等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监察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

四、进一步做好企业分类分级,实施差别化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关于划分企业行业类别的要求,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将全部企业进行分类,并结合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特点,明确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级别。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根据分类分级情况,探索建立有重点有区别的按类分级、依级监管模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企业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和《达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或规范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市安委会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可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制更加切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逐步形成隐患自查自报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

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经投入运行,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快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利用该系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电子信息台账,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各县(市、区)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统计分析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等信息,对企业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成立达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市安办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安办协调、部门负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和落实人员,健全考核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列为政府及部门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要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三上企业为重点,逐步推进。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培训,典型引导。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常态化机制建设相关工作的培训,特别要做到对企业负责人培训全覆盖、企业对全体员工培训全覆盖。要督促学习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内容和方式方法,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应用和信息系统软件操作方法。要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工作整体推进速度。

 

附件:达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0


附件

 

达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洪继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良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先文  市安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员:黄学龙  市以工代赈办主任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孟然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永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牟成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元周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岳万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海波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华礼  市农业局副局长

江文相  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郑永富  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寇泽胜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陶宇翔  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质监局副局长

    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周先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