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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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发〔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48号)精神,现就我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建立以职教园区为基本形态,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有机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支撑川渝鄂陕结合部职业教育基地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9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3万人,继续教育年规模100万人次左右。

——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双师型教师数量素质、实训设备配置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

——职业院校区域布局和专业结构更加适应达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成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各县(市)建成高起点、高规格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成省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5所,新增市级以上重点专业10个。

——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办学格局。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建立以校企合作为主要特点的办学制度和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力争覆盖全市职业院校和重点行业产业。

——现代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更加落实,政府和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

(一)优化职业学校区域布局和专业结构。构建达州主城区以西南职教园区为窗口、县(市)以职教中心为主体的区域布局。推进西南职教园区与创意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把西南职教园区建设成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职高职衔接、现代信息技术支撑、资源整合发展、学生创业就业的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区。把职教中心建设成为县域内的职业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教育中心。巩固提升护理、学前教育等优势专业,做大做强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等骨干专业,突破发展服务三农、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新专业。

(二)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将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教育的重点。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普通高中学生与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大体相当。支持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内务管理示范学校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发挥省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探索举办综合高中。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

(三)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四川文理学院逐步转型发展为应用型大学。支持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成为秦巴地区职教龙头、技术服务中心和高端技能人才培养摇篮。支持达州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开放大学,成为达州继续教育的资源研发中心和服务指导中心。力争新建1所高职院校。

(四)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中高职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习实训等方面衔接。支持中职、高职、企业三方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支持职业院校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支持中职学校与市内外高职院校合作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逐步扩大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五)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计划。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训。建立职业院校服务社区(村、企业)制度。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市、区)。

三、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六)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各层次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政、土地、金融等政策。在设置标准、准入审批、督导评估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一视同仁。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支持独资、合资、合作举办民办职业院校;加快民办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以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探索所有制不同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建立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制度。

(七)健全企业参与制度。鼓励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和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支持,落实校企合作企业的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由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教学指导、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加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

(九)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完善职业院校现代治理结构,落实相关办学自主权,建立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落实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行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

(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行业龙头企业、示范职业院校牵头探索建设多样化的职教集团,完善治理结构,形成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学生跨校、教师互动、共同发展的新型职教集团运行模式。加强集团内部专业集群建设。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定期对话机制。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一)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坚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建立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毕业考评制度。坚持和完善市、县、校三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

(十二)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探索建立教师固定岗位+流动岗位制度。职业院校教师缺额指标原则上用于引进专业教师。支持中职学校在编制总数10%内自主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能人才任教。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落实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增加中职学校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比例。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市、县、校三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体系,落实人员编制,整体提升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水平。

(十三)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创建全市职业教育品牌展示、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互动学习、创意推介的信息平台,推动校际、校企、校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四)加强区域开放合作。成立达州职业教育协会。建立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在推进集团化办学和中高职衔接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合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和支持。发挥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平台作用,引进国内优质职教资源。

五、提升发展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职业教育基地的意见》,严格执行职业教育重大项目投入机制和公办职业院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相关政策。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新农村建设、就业安置、扶贫移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收费制度。落实捐赠职业院校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十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特色专业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纳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十七)落实资助政策。严格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职业院校学费收入的5%资助学生政策。加强资金监管,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

(十八)落实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落实政府和部门职责。完善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地要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解决发展难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主动加强向上对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经费倾斜。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年度述职制度,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十一)营造良好环境。落实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以及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附件:达州市现代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310


附件

 

达州市现代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

1

加快西南职教园区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市教育局、国资公司、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

巩固提升优势专业,做大做强骨干专业,突破发展服务三农、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新专业

市教育局牵头

持续实施

3

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普职在校学生人数大体相当。支持优质学校整合办学资源。探索举办综合高中。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016年底前出台综合高中实施方案

4

支持四川文理学院逐步转型发展为应用型大学。达州职院建成省级示范高职院校。达州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开放大学。力争新建1所高职院校。

市教育局牵头

持续实施

5

推进中高职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衔接。支持职业院校探索中高职衔接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支持现代学徒制试点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

2015年底前出台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

6

建立继续教育体系。建立职业院校服务社区(乡村、企业)制度。

市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016年底前出台职业院校服务社区实施办法

二、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7

保障民办职业院校依法享有各项扶持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改革试点。规范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国土资源局、地税局、人行达州分行

持续实施

8

鼓励和保障规模以上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和实训基地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以及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扶持企业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企业给予支持,落实校企合作企业的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

市经信委、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税局、教育局

持续实施

9

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由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持续实施

10

完善职业院校现代治理体系,落实相关办学自主权及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推行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落实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信委、国资委

持续实施

11

支持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行业龙头企业、骨干示范职业院校牵头探索建设多样化的职教集团。

市教育局、经信委、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持续实施

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2

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信委、国资委、财政局

持续实施

13

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形成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毕业考评制度。坚持和完善三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底前出台学生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毕业考评办法

14

探索建立教师固定岗位+流动岗位制度。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委

2015年底前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15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实施

16

成立达州职业教育协会。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引进国内优质职教资源。

市教育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持续实施

四、提升发展保障水平

17

落实公办职业院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移民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66月前出台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18

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9

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职业院校学费收入的5%资助学生。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

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0

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信委、国资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持续实施

五、落实政府和部门职责

21

完善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项目、经费倾斜。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持续实施

22

加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建立县(市、区)政府、部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年度述职制度。

市教育局牵头

2016年底前出台督导实施方案

23

落实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以及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