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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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6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法治在推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川府发〔2015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511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议。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组织听证。风险评估和听证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和听证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制定《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内容违法或不适当的要切实督促整改或依法予以撤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及有效期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对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探索推进三张清单

3.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统一规范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在2015331日前公布全市行政许可目录。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在2015年年底前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完善投资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探索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并适时开展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2015年确定为行政执法标准年,进一步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在2015331日前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2015630日前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贯彻实施。2015年市政府组织对《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关,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符合换证条件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并建议所在单位将其调离执法岗位。〔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突出问题整改

7.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筛选30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承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8.制定深化政务公开具体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府法制办、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

9.切实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建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优化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自觉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办理回复司法建议。抓紧培养选拔和充实调整思想素质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行政工作的人员从事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开展示范创建

10.加大示范单位创建力度。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统筹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定和培育一批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先行、典型推动、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局面,为2016年至2018年分期评选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打下基础。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同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明确依法行政责任

11.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所属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政府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

1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推进各县(市、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提高全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覆盖面,推进各乡(镇)建立法律顾问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13.落实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重视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人员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繁重任务相适应,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其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