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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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5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6


2015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要点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2015年民营经济工作,突出政策落实、环境整治、提档升级目标,着力破解发展瓶颈,致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力争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达9.5%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1%;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5%;新发展小微企业1000户、个体工商户7500户、私营企业2000户;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50户。

二、工作重点

(一)以政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达市委发〔201414号)等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财税扶持、要素保障、市场拓展等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74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严格遵守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等领域。三是研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配套措施,制定行政收费清单,坚决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以品牌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重点培育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对本地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梳理排队,建立我市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品牌梯队,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实现驰名、著名商标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力争2015年培育申报中国驰名商标2件、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16件。二是积极开展达州市知名商标评选工作,力争2015年培育申报达州市知名商标18件,形成一批区域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充实我市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后续资源。三是加大对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注册的指导力度,力争2015年发展注册商标300件。四是加强商标宣传保护。加大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商标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对商标侵权和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商标、爱护商标、发展商标、共同推进商标战略的良好氛围。

(三)以队伍培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主动支持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对全市有意愿、有基础、有条件提档升级的民营企业逐一进行梳理,制定35年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重点扶持方案,对列入计划的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在融资、用地、用工和水、电、气、交通等关键性生产要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二是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川府发〔201465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具有一定实力或成长性较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三是分行业、分产业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活动、交流活动、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等,努力提升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经营管理水平。

(四)以诚信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狠抓企业即时信息录入、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使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力争2015年企业信息公示率达90%。二是建立全市民营经济数据库,及时、准确、全面汇总民营经济发展数据和重要指标,全面掌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三是健全民营经济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对全市民营经济运行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为政府决策和公众投资提供可靠依据。四是开展中介组织现状调查。对全市2004年至2014年的中介组织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和调研,摸清全市中介组织的基本情况,为中介组织科学发展拓展新思路。

(五)以强化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民营经济工作宣传引导。以建立达州民营经济门户网站为载体,搭建民企信息支持、资源共享、交流互动的平台,引导公众科学投资、理性投资。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信息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干扰、阻碍、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反面典型。二是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定点联系、重点交办等途径,加强民营企业联系服务,及时化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民营企业行政申诉中心,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健全民营企业行政保护机制,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维权能力。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和通报考评工作。定期开展对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集中督查,适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调度协调、交办执行和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情况,并将其作为2015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实行逗硬考评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