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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4〕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川办函20145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城镇化调查对象。在国家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基础上,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建立以县(市、区)为总体的城镇化抽样调查制度,增加反映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进程等情况的内容。

(二)就业失业调查对象。在国家劳动力调查制度基础上,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建立以县(市、区)为总体的就业失业抽样调查制度,反映各县(市、区)就业失业状况。

二、调查内容

(一)城镇化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转移人口住房状况和市民化质量及水平情况等内容,建立综合反映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指标体系。

(二)就业失业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所从事的职业和所在行业、工作时间、未工作时间、未工作原因等内容,建立综合反映就业失业状况的指标体系。

三、调查方式和频率

(一)城镇化调查方式和频率。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按国家要求,城镇化调查样本数扩大到1%以上。由市统计局按照国家方案测算样本数、统一抽选样本。抽选的样本完全涵盖国家、省样本点,以保证新样本对各县(市、区)和全市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每年开展1次,2014年试点,2015年起正式实施。

(二)就业失业调查方式和频率。调查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样本抽选要涵盖国家样本点,市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局或省统计局统一抽取2000户的基础上,再扩点到3000户,并确保调查样本的代表性。调查每年开展2次,2014年试点,2015年起正式实施。

四、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全省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有力推进,成立达州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统计局要做好调查方案设计和任务分解,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测分析。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政策信息,共同参加统计调查督查和年度调查重要数据审核(相关部门职责见附件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做到经费及时到位、专项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三)提高数据质量。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建立相关督查工作机制和数据评估审核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原始数据。建立城镇化发展和就业失业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加强监测结果应用,并在应用中不断优化监测工作。

 

附件:1达州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州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市级部门职责分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11


附件1

 

达州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协调小组

 

  长:洪继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良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传政   市统计局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何怀良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杨晓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运平   市西开办主任

     市人口计生委调研员

李孟然   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春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牟道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多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玲同志兼任。


附件2

 

达州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

市级部门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管理和发布数据;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督查工作;开展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考核评价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参与调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就业失业统计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参与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督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及时提供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政策和信息;及时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数据;参与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督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及时提供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等有关数据和人口政策信息;参与全市城镇化统计督查工作。

市民政局:及时提供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数据和信息;参与全市城镇化统计督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承担的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工作经费;参与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督查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提供农民工、城镇就业失业等有关数据和政策信息;参与全市城镇化和就业失业统计督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参与全市城镇化统计督查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及时提供人口出生、死亡数据和信息,配合调查出生人口方面工作;参与全市城镇化统计督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