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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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意见

达市府办〔2014〕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提高达州生态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开放度,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意义

生态原产地产品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促进产品提升竞争力、占领国际国内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梳理本地本行业优势产品,建立产品培育目录和信息库,有序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全市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资质2-3类,特色生态产品出口产品种类增加至10类,出口货值达到2000万美元。

三、申报条件和流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相关规定及委托评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12629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主体包括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或者生产者。申请主体需向达州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达州检验检疫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的意见。

(一)申报材料

1.《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

2.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确定产品范围证明文件,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证明文件;

3.产品技术指标、相关标准;

4.生产或形成时所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质量元素。

(二)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对达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的生态原产地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授权申请主体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可根据相关条件申请延期审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达州检验检疫局,负责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于新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人,由同级政府奖励10万元。二是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申请主体引进的帮助推进、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重点人才,可按照《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柔性引才构建秦巴地区人才高地意见》(达市委办发〔200894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2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提供通关便利化支持。对于积极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外贸企业,或出口已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外贸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将其纳入一厂一策进行帮扶,优先给予享受绿色通道、无纸化通关试点、高等级分类监管等惠企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载体,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生态原产地保护相关知识,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意识,提高使用生态原产地品牌的自觉性。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达州市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2.达州市首批纳入争创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目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5


附件1

 

达州市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池江  达州检验检疫局局长

  员:陈运平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西部开发办主任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远福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德明  市气象局副局长

傅元杰  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达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达州检验检疫局,达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罗宇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一)达州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具体推进、协调相关工作等。负责达州市辖区内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咨询辅导、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推荐上报、后续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人才引进和奖励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奖励资金的兑付。

(四)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分别负责牵头林产品、农产品、工业产品等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培育、推荐,会同达州检验检疫局共同评审申请主体,加强评定产品的后续监管和服务。

(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出具相应申报证明材料。


附件2

 

达州市首批纳入争创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品种类别

主要产品

特色食品

灯影牛肉、智强核桃粉系列产品、酒类产品、大竹醪糟、红香椿、旧院黑鸡、开江豆笋等

农产品

桃花米、九顶雪眉茶叶、富硒茶、渠县黄花等

植物产品

大竹苎麻系列产品、开江油橄榄等

工业品

星博士木制品、渠县提花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