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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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4〕190号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3


达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推进五治工程,规范达州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管理,切实解决LED户外广告违法违规设置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归口、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坚持规划为先、依法审批、严格执法,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方法,综合整治达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施)乱象问题。以《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和《达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SFFD-2012-035)等为依据,通过专项整治城区LED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设置不规范形成的城市光污染、噪声扰民、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实现达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合法、有序、规范,与市容环境相协调、与建筑形态相和谐,并符合规划要求、容貌标准,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和谐安宁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与范围

规范管理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和城市风貌景观并经批准的LED户外公益广告设施;依法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批准设置期满未自行拆除以及违反城市容貌标准、技术规范和影响观瞻的LED户外广告设施。

本次整治范围为达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北外镇、复兴镇部分区域(马踏洞片区规划范围),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达州经开区建成区范围。

三、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宣传教育、调查摸底、督促自拆与整改等工作,协助配合市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强制拆除执法活动。

市五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抓好督查督办。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关于限期拆除达州市中心城区违法LED广告设施的通告》;负责组织对中心城区(通川区、达州经开区)LED户外广告设施开展摸底调查,对辖区违法LED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LED户外广告的行为。

市金融办:负责督促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理财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区)卫生局:负责督促各类医院、诊所、美容美发店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拆除小区临街LED户外广告。

市(区)文广新局:负责督促娱乐场所、网吧、书店、影院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星级酒店和旅游公司营业点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各类大型商场、住宿企业(含酒店、旅馆)等业主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体育局:负责督促体育彩票投注站自行拆除违法设置LED户外广告。

市经信委:负责督促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药房(药店)、餐饮店铺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企业(中石油、中石化、燃气公司、电力公司、水务集团等)及其它归口管理的单位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LED户外广告。

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维护整治行动中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化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社会稳定。

达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内容,跟踪报道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正、反典型事例,营造良好氛围。

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维稳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作用,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协助市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强制拆除执法活动。

达川区人民政府:负责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违法设置LED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督促整改阶段(2014121日至2015131日)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发布《关于限期拆除达州市中心城区违法LED户外广告设施的通告》,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违法LED户外广告设置者自行拆除,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专项调查,摸清职责范围内违法LED户外广告的点位及数量,并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强力督促管辖单位、商家、店铺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21日至430日)

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鼓励业主自行拆除,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确保整治效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51日至520日)

各级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进行自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五治办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5521日以后)

整治工作结束后,市城管局要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市城管部门加强对所管辖单位、商家、店铺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合法、规范、整洁、美观。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每月30日前将当月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城管局。市财政部门要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二)加强统筹协调。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市城管局于每月3日前将各责任单位报送的上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后报市五治办。市五治办根据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实施。

(三)抓好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商家、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做到边宣传、边动员、边督促、边整改,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于整治活动全过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注重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五治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