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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达市城管发〔2021〕146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行政主管部门,万源市服务发展中心,达州高新区公用事业中心,市市政工程处,市环卫处,市水务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水污染防治和内涝灾害能力,促进城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2021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联动机制

城市排水防涝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城市灾害防治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里,克服麻痹思想,强化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意识,要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并积极对接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沟通联动,统筹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工作中突出的问题。要加强对本县(市、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进一步落实排水防涝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城市安全度汛,避免出现暴雨内涝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隐患治理

(一)加强管渠清疏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市政排水管道的清疏力度,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周边、易涝点区域、易淤积管段的疏浚,加密清掏频次,提高养护标准,确保排水管网过水能力,及时消除封堵、淤积、损坏等隐患。同时,对城市具有排涝功能的河道进行整治、疏浚,预先腾空,协调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保障汛期雨水行泄通畅。

(二)加强内涝点整治。各地主管部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内涝点,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不同方式加以解决。对非结构性原因形成的内涝点,采取加强性清疏、实施局部小改造等手段加以解决;对影响大,短期有条件实施完成改造的内涝点,实施专项内涝抢险工程解决;对实施改造周期较长、投资较大的内涝点列入部门预算实施;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在立交桥下、地下通道等易涝区段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安排职守人员,配备抢先设施;对车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放倒灌措施。同时,建立问题台帐,做到一案一账,一点一策

(三)狠抓安全管理。各地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要求,狠抓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过程的安全管理,在进行管道清淤、带水作业、电气维护和地下有限空间施工时,安排安全员进行现场管理,监督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备案、现场应急等安全生产措施,避免发生中毒、电击、溺水等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执法监管。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因私接乱建、违法排放等导致堵塞和破坏市政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杜绝道路清扫垃圾、施工泥浆(灰浆)、建筑垃圾渣土、沿街商贩泔水等违法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行为。

(五)做好应急准备。各地主管部门要落实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细化应急预案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保障应急抢险顺畅高效。一是有效突出人防,充实各级排水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抢险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抢险能力。二是高度重视技防,在主要易涝点增加监控测深设备,在有条件的易涝点布置自控排水设施,及时掌控、调度和处置重要区段的内涝情况;配备先进、适用的排涝抢险专用设备,充分发挥抢险设备的性能功效。三是大力补齐物防,按照数量足够,分布合理、管理方便、调用快捷的原则,对防涝物资设备实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严格物资核销、更新、增储等工作程序;严控物资仓储安全隐患,落实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腐及避光措施。

三、建立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主管部门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从上汛起进行防汛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情畅通,在灾害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将灾情及应对措施报送市城管执法局市政管理科。各单位要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加入达州市排水防涝工作群(群号:705369751,如有联络人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新,并上传联络人姓名、电话至该QQ群。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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