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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达市府办发〔202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6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创新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准确把握率先取得突破的历史使命。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研究制定《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示范引领,选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底前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把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完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继续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清理排查,打破各类隐性门槛,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审查实行地方保护、妨碍经营者准入或退出市场、对特定经营者给予奖补等情形。加大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并公开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整治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失信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的市场禁入制度体系,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主体,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合同管理,依法推进信用数据与其他数据关联运用,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数字经济局、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聚焦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政务服务通办、信用信息共享、矛盾纠纷共调等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强化政策协同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劳动监察等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协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区域法治加快协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八)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完善专家参与立法制度、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常态化开展立法评估工作,提高立法质效。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加强物业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停车设施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等方面立法调研,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红色文化等提供法治引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九)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规范决策行为和权力运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程序前置规定,规范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将遵守法定决策程序制度情况作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建立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起草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起草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初审职责,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集体审议前,要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和有效期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专家协审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学者专家协助审查作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理清职责边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结合乡镇法定权力事项和赋权事项,编制形成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并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探索推进一目录四清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及免罚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联席沟通,强化协作配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十五)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土地矿产、森林资源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建立完善行政仲裁相关配套制度,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内部审理程序,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推进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计划组织庭审旁听和案件研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人员能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十七)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持续加大审计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市、区)试点工作。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鼓励开展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八)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各地各单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建立本行业(系统)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积极开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工作,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九)切实做好法律服务供给。认真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律师、公证、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制定并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对象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依法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保护。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通报疫情信息,形成良好法治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