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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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宣汉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达市府函〔2016〕230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柳池、厂溪等6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宣县府〔201439号)和《关于马渡等5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宣县府〔20165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宣汉县、大竹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614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柳池乡,设立柳池镇,以原柳池乡的行政区域为柳池镇的行政区域,柳池镇人民政府驻隆鑫社区云庙街51号。

同意撤销马渡乡,设立马渡关镇,以原马渡乡的行政区域为马渡关镇的行政区域,马渡关镇人民政府驻下蒲街4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县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