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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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6〕111号

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6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分工要求,有效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达市委发〔201610号,以下简称《意见》),主动加强与省政府有关厅局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切实履行廉政责任,自觉坚持一岗双责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确保经济平稳运行,一手抓反腐倡廉,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

三、大力强化督查问责,全力保障政令畅通。要围绕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防治重点领域腐败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迅速查明原因,严肃追责责任,典型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政策措施全面落地生效。

各部门(单位)要在201611月下旬前将贯彻落实《意见》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情况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监察局。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

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办函〔201648

2016512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政府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管好权用好权、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对今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工作,把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切实管好权用好权

(一)再砍掉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削减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对保留的投资审批事项,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能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原则上都要上。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再取消三分之一以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精简工商登记后置许可项目,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都要分离出去,切实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统筹考虑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审批事项,相同或相近类别的一并取消或下放,关联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放权,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及时调整相关规定,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相衔接。(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市县一级从自身实际出发对执法队伍进行整合调整,国务院相关部门不得干预。简化服务流程,大力精简办事程序和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事,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切实解决信息孤岛问题,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能共享的要共享。(工商总局、中央编办、法制办、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和公布各项清单,年底前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检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承诺,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疫苗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人员,对犯罪分子坚决进行打击。(发展改革委、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公安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关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五)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对政府工作的约束性指标和硬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要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对重大投资项目倒排工期,在符合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往前赶,确保进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六)健全常态化的督查问责机制。年中开展大督查,年末组织重点抽查,重点任务随机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工程和项目推进严重滞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督查结果与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相衔接,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真抓实干地方的奖励支持力度,对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予以褒奖。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障基层公务员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合理的收入待遇和应有的尊严,按期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按机制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落实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制办、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

(八)针对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深入细致做好工作,切实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使他们积极适应新常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关心爱护干部,重视解决实际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监察部、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

三、关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推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九)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取消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的专项,整合目标相似、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严厉查处侵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行为。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率先整合的意见。严格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加强存量资金监控,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重新安排。抓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形成新的资金沉淀闲置。加强预算管理和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财政部牵头负责,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

(十)今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整合和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力争今年底前建成国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逐步实现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地方电子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跟踪分析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规和腐败行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一)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以改革之名行侵吞国有资产之实,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经营业绩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和机构在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境外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完善与国有企业负责人岗位贡献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对其履职和廉洁情况的监管。(国资委牵头负责,财政部、审计署;对境外国有资产的国家审计由审计署牵头)

(十二)强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风险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举措。金融监管部门必须按照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能,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十三)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推动公共服务公开透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以及执法不公等。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监察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四、关于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四)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惩戒,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相关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解答群众疑问,回应社会关切。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监察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新闻办、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五)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使政府系统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培育良好家风,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

(十六)按照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部署,已被巡视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抓好整改落实。正被巡视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还没有被巡视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党组对之前其他部门巡视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自觉查找,即知即改。(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

牵头部门或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部门或单位要在201612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