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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市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水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市修复水毁水利工程1450处,灌区渠道(含排灌渠)清淤排障1250公里,工程蓄水45000万立方米。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水毁修复工程。对暴雨洪灾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水毁水利工程,各地要认真编制修复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164月底前全面完成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

(二)咽喉疏通工程。坚持把灌区渠道卡脖子疏通和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有效整合涉水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64月底前灌区渠道疏通率达到100%、灌区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进度达到90%,最大程度增加有效灌溉面积。

(三)渠道清淤工程。坚持政府牵头、分级负责、任务到乡(村)、责任到人,组织灌区受益农户大规模开展渠道清淤工作,确保20164月底前全面完成渠道清淤任务。

(四)蓄水保水工程。及时制定工程蓄水具体措施和办法,抓住降水过程,及时引水入库、入塘、入堰、入池,增加工程蓄水量;科学管好现有水源,春灌期间严禁弃水发电、空库捕鱼等非灌溉用水活动,为今年大春生产备足水源。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各地水务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管。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多方筹集年度农田水利岁修资金,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保障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渠道清淤排障资金需求。要有效整合涉水项目资金,对重点项目进行倾斜,切实发挥项目资金聚合效应。

(三)加强工程管护。要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逐处明晰产权和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要积极引导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用水协会、合作组织、受益农户等多方参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群众主体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达州市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任务分解表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26

附件

 

达州市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渠道清淤排障工作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处)

灌区渠道清淤

(公里)

水利工程蓄水

(万立方米)

通川区

120

100

2200

达川区

260

250

9000

万源市

180

90

700

宣汉县

240

200

6600

大竹县

240

250

11800

渠  县

250

200

7100

开江县

150

140

7400

达州经开区

10

20

200

合  计

1450

1250

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