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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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发〔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国务院决定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554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以及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市政府成立达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二)明确部门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普查工作布置、协调、督查等;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组织;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支撑;由市质监局负责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由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负责普查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市委农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其他市级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县(市、区,含达州经开区,下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和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用,从村(居)委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或从社会临时招聘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维持普查队伍稳定,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各级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普查员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基本操作,能够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三、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明确对象范围。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是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二)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有效。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普查经费保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地要保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经费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与下级人民政府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充分开发和应用农业普查资料,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农业普查数据可视化系统,充分发挥农业普查在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及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附件:达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1222


附件

 

达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全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严洪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传政    市统计局局长

王洪波    市财政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梁清    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队长

  员:      市委宣传部市委报道组组长

奚级章    市委农工委副主任

石卫东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副队长

牟道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蔡晓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侯重成    市农业局副局长      

江文相   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何朝洪    市文体广新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传平    市供销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由刘传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