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委印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总 编 辑 朱清华
责任编辑 赵季平
编 辑 罗旭玲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电 话 0818-2101939
邮 编 635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达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达市府发〔201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达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强化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实现全市连续17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目标。尤其是2013年以来,全市消防部队成功扑救各类火灾2185起,参与抢险救援1040次、社会救助1003次,救助遇险人员1391人,成功处置了达川区百节镇“5.7”洪灾孤岛救援、开江县讲治镇“9.13”花圈厂爆炸、达川区石桥镇“9.13”液化石油气槽车侧翻等系列重大灭火抢险救援任务,挽回直接财产损失上亿元,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达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给达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公安消防员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实干争先,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州作出新的贡献。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