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地沟油”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达州市“地沟油”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为扎实推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油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四个最严”为指引,聚焦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扶持产业发展,切实加大惩治力度,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净化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环境,逐步构建“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开展“地沟油”综合整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实现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大数据平台”监管,切实解决“地沟油”尤其是餐厨废弃物环保化处理的顽疾问题。
二、总体目标
围绕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处理和油脂生产加工原料来源控制两个治理重点,集中开展为期1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餐饮企业、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排查和整治餐厨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动物屠宰和食用油生产经营等各环节风险隐患,推动80%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运用“互联网+”模式,建立共享共查的餐厨废弃物“在线追溯式监管平台”长效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扶持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肉类加工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力量侦办查处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始终保持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三、工作任务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餐饮企业和单位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管理,督促餐厨废弃物排放单位单独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装置,按规范进行处理,严禁非法销售,建立餐厨废弃物排放处理登记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病害生猪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农业局负责)。完善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指导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建立处置台账,督促运输和处置单位做好交接确认(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者建立健全原料采购使用台账,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把原料采购关、贮存关、使用关,严防严控“地沟油”流入餐桌。上述台账记录和凭证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格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和监管,学习借鉴成都等地试点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鼓励开展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新,推动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实行授权特许经营管理,鼓励有资质有经验的社会资本方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进行投资经营。政府给予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特许经营年限,进行政策鼓励支持,做好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节能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推动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及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建设,落实病死畜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场补贴等政策(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支持管理升级和技术创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市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统筹规划建设(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按照“整体规划、试点示范、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先行在各县(市、区)的城区开展示范,2017年底通川区、达川区完成不低于30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餐厨废弃物智能化设备安装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其他县(市、区)完成不低于200家,达州经开区完成不低于50家,为在全市示范推广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在2018年底前全市推广,80%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2019年底达到全市全覆盖,力争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综合处理智慧监管率先走在全省前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积极推广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工艺技术,鼓励企业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定期公开餐厨废弃物回收环节操作情况(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鼓励支持“地沟油”无害化处理和科学鉴定等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项目申报,加强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做好试点示范,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服务(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行为。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所有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的处理进行规范、监督和管控,实现全覆盖。加强对食用油有关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进料、出油的数量和价格,查验是否购入来源不明或可疑原料油。开展食用油、火锅底料专项抽检,追查检出过氧化值严重超标企业原料来源。加快制定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对自建网站的食用油生产经营者实行备案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强化源头治理,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等禽畜。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巡查、督查力度,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检查、全面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市农业局负责)。认真开展网络销售食用油专项技术监测,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网络食用油经营准入制度,落实入网食用油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负责)。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餐饮企业非法销售或不按规范处理餐厨废弃物进行严厉查处。严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回收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严查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的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查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局负责)。依法查处侵犯食用油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傍名牌”等仿冒行为和食用油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食用油无证经营、无资质经营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关闭违法网站(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网信办负责)。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备,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负责)。健全地方、部门间“地沟油”违法案件线索通报、反馈、查处、侦办联动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负责)。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信息,依法曝光查处的“地沟油”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有关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厂、食品生产经营者关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普及关于“地沟油”危害的相关知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将涉及“地沟油”违法行为的违法养殖场(户)、屠宰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四川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及协作监管平台录入公示并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让广大市民了解“地沟油”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增强市民防范意识、环保意识、监督意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达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
四、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地方、本系统实际,制定“地沟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地沟油”安全隐患、违法线索大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对全市所有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处理、食用油生产企业原料来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专项报告;市农业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形成专项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政府报告。
(二)集中整治(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地沟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对发现的“地沟油”违法线索逐一查处侦办,对大案要案开展挂牌督办,对重点地方、重点部位集中严打严治。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阶段报告报送市政府。
(三)检查督查(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自查总结,并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地开展交叉检查,并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重点地方进行现场督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阶段报告报送市政府。
(四)总结评估(2018年9月)。根据自查、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情况,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综合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扬,对整治不力、隐患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地沟油”综合治理
工作,加强统筹安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对本地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措施方案,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开展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协调联动、细化措施、加强指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揽总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形成联动治理、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的全面整治,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每个阶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25日前将当月有关整治工作情况及下一个月主要工作安排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
(三)严格督查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开展督查督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在专项整治每个阶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抽查,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刊专栏进行持续报道;对未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点名通报、挂牌督办,并作为相关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