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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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达市府发〔2017〕2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制度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为保障,依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管理程序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政调解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自愿原则。行政调解要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得强制性要求调解。

(三)平等原则。行政调解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体现公平正义。

(四)实效原则。行政调解应当简便、快捷、高效,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调解体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建立健全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由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牵头的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针对社会管理事务中频繁多发的矛盾纠纷领域,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待条件成熟后,择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物业管理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环境污染赔偿争议等行政调解专业化组织,切实解决与行政权力紧密相关多发易发领域的矛盾,促进行政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明确调解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对适用行政调解事项进行梳理,明确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制定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行政调解具体职能,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处理与本单位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纠纷。各级各部门要实行行政调解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并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具体承担行政调解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规范调解程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行政调解程序规定,对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出详细具体的要求,依法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

(四)加强调解配合。各级行政机关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中,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工作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积极配备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相适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各级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检查等工作。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善于发现亮点,注重典型示范,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行政调解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采取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调解的社会认知度,支持并选择行政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要把行政调解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努力形成遇事用法、办事依法、解决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中,建立专、兼职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对行政调解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行政调解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公示,并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同时,要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行政调解工作任务的需要和特点确定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四)完善奖惩机制。要把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分值权重,完善激励惩处机制。对行政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对行政调解工作落实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达州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2.行政调解人员统计表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7927


附件1

 

达州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李天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魏雪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员: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国庆   市卫生计生委副县级干部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建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庞佑军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陈明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新彬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小岚   市质监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艳萍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唐群雁   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主任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唐群雁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行政调解人员统计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及专长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注:请将行政调解联络员、专职行政调解人员在备注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