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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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7〕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30

 

 

 

 

 

 

 

 

 

 

 

 

 

 

 

 

 

 

 

 

 

 

 

 

 

 

 


达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12335”发展战略,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强化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效能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活动,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印发十三五达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达食药监发201746号),明确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市食品安全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711号)(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完善《达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强化政府和市级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市食品安全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食品安全体制。积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确保盐业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顺利交接。已实施综合执法改革的县级监管机构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地位、主要责任和主要任务。〔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监管工作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加大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调整充实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实基础,争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资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研究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精心制创建工作方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各项工作创优出彩。(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做好大竹县获得首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后的巩固提升工作。推进达川区创建第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食品安全办,大竹县、达川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市农业局、市质监局、达州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食品安全细胞创建。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单位、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构建有达州特色的示范创建体系。(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食品安全监督重点

(八)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净化农业生产环境,以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契机,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开展私屠滥宰等集中整治。推进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食品贮存、运输、食品进出口各环节依法治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商标、广告监管。加强《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贯彻,2017年将90%以上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食品摊贩纳入备案、登记、监管。强化两责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对象全覆盖,确保每年对每个监管对象现场检查一次以上,不合格样品处置率达到100%。加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全过程监管。(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达州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交流,落实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定期研判制度、清单管理制度、突出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坚持每2月开展一次全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以开展七大攻坚行动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康养场所、旅游景区、农村市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开展食用农产品、冷冻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开展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开展保健食品非法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打击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针对薄弱环节,开展食品三小行业、互联网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等专项整治。(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深化区域协作,增强执法合力。拓宽案源渠道,拓展办案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对违法不究、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等问题和行为,严肃查纠,严肃问责,加强对执法办案成效的考核。(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级)应急响应实战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十四)建立完善主体责任制度。加强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扩大履行主体责任述职报告范围,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建立健全自查报告制度,落实进货查验、过程管控、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等制度规范。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管理制度,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建立完善把关严格、动态管理的示范单位创建机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褒奖,强化先进示范引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加强随机监督考核,加大责任约谈力度。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对食品严重违法失信者联合惩戒。(市食品安全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食品产业质量。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和种养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现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状况。深入推进食品加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进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制。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发展。促进食品生产、贮存、流通环节设施条件改善,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食品快检室建设进程。推进餐饮业水平提升,量化评级A级、B级单位上升到65%以上,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6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八)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将食品安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体系,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大力加强舆论引导。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和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氛围。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创办智慧食药信息平台,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引导公众建设性地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大力推进社会参与开辟更多、更宽、更有效的群众参与渠道,增强群众参与的力度和频度,确保群众愿意参与、方便参与、安全参与。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第三方机构等有关各方作用,凝聚社会参与和监督合力。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参与的体验评议活动。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确保不低于74%。(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责任保障体系

(二十一)健全网格体系。按照定区域、定对象、定职责、定人员、定奖惩五定要求,全面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划分,细化网格职责,健全运行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推进监管标准化,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四有保障。落实有岗、有责、有人、有手段四有要求,强化人、财、物保障,年内完成90%以上的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快提升装备配备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推进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对各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集中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完善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配套的实施方案、细则,加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评议考核。(市食品安全办,市政府督查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测、宣传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