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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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9


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规划(2018—2020年)

 

 

 

 

 

 

 

 

 

 

 

 

 

 

 

 

 

 

 

    

 

    5

一、规划背景6

(一)政策背景6

(二)技术背景8

二、规划总则13

(一)规划依据13

(二)指导思想14

(三)规划原则14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15

三、发展基础16

(一)达州市概况16

(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16

(三)充电设施建设现状17

(四)问题与挑战17

四、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18

(一)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特性18

(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19

(三)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20

(四)充电设施需求预测21

五、发展目标23

(一)总体目标23

(二)具体目标23

六、规划方案23

(一)充电站布局方案24

(二)充电设施布局方案25

七、重点任务35

(一)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35

(二)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体系36

(三)建立互联互通机制37

(四)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37

(五)加强建设管理工作37

(六)建立多元化建设运营方式38

(七)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38

(八)加强配网建设38

(九)实施试点示范工程39

八、实施计划39

(一)投资规模估算39

(二)中心城区分阶段实施计划40

九、环境保护42

(一)环境保护措施42

(二)节能减排43

十、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44

(一)加强组织领导44

(二)调动县(市、区)、达州经开区建设积极性45

(三)落实政策措施45

(四)加强舆论宣传46

十一、安全管理46

(一)总体要求46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安全管理46

(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过程安全管理47

附件149

附件250

附件363


    

 

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的双重影响下,人们对电动汽车的关注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已经成为改善大气环境的重要举措。充电设施作为为各类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基本保障。

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标准,鼓励和规范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为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四川省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作为未来几年指导全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为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促进达州市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结合达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政策背景。

1.世界各国纷纷将发展电动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的影响下,节能减排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为积极应对能源安全、环境危机,实现传统汽车节能减排以及产业的转型升级,发达国家纷纷选择把发展电动汽车作为重要的应对策略,并将之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落实国家战略,各国相继出台了系列的扶持和激励政策,以鼓励电动汽车的生产和使用。

2.我国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发展电动汽车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节能减排政策的重大战略举措,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我国能源安全保障、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以来,发展电动汽车作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进电动汽车车辆和基础设施发展政策,鼓励发展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2015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20161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2016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2016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号),20171月,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

 

1-1  中央主要政策措施出台时序图

3.四川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四川省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提出将在全省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全省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7万个以上,满足23.8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技术背景。

1电动汽车发展。

1)电动汽车分类。

最早的电动汽车制造于19世纪30年代,而电动汽车产业的蓬勃兴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现阶段,电动汽车可以分成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三大类。

纯电动汽车:是指由可以充电蓄电的电池提供能源,电动机提供动力的汽车。

混合电动汽车:一般指由燃油和电池提供能源,燃油发动机和电动机提供动力的汽车。主要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是指通过燃料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提供行驶所需的能量,并由电动机驱动行驶的汽车。目前主要的燃料类型为氢。


1-1 电动汽车分类

类型

特点

是否需要充电

是否支持纯电动模式

代表车型

纯电动汽车

只依靠电池提供能量

特斯拉、比亚迪e6、秦EV、腾势等

混合动力汽车(非插电式)

不提供充电接口,电池的能量通过汽车运行过程中的能量回收进行充电

丰田普锐斯、雷凌、卡罗拉等

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

提供充电接口,具有纯电动模式、纯燃油机模式、电机加燃油机混合模式等多种驱动组合

比亚迪秦、唐,上汽荣威e550e950,奇瑞艾瑞泽7e

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的能量补充是通过加燃料的方式

-

丰田Mirai和本田Clarity

由于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需要充电设施进行充电,故本规划涉及的电动汽车是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2)我国电动汽车发展应用情况。

大型车:我国电动公交汽车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各城市陆续制定电动公交车替换计划。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16年,全国共拥有纯电动公交车9.5万辆,占公交车总数的15.6%。目前,国内运行的纯电动公交车供电能力在100千瓦时—330千瓦时之间,续驶里程(等速法)在200公里—550公里之间。

1-2 国内部分纯电动公交车续驶里程表

车型

长度(米)

总储电量(千瓦时)

工信部续驶里程

(公里,等速法)

比亚迪BYD6810LZEV1纯电动城市客车

8

138.20

320

比亚迪BYD6100HGEV1纯电动城市客车

10

145.90

340

比亚迪BYD6121LGEV3纯电动城市客车

12

276.50

480

宇通牌ZK6805BEVG45纯电动城市客车

8

133.51

335

宇通牌ZK6105BEVG45纯电动城市客车

10

167.54

320

宇通牌ZK6125BEVG47纯电动城市客车

12

303.67

540

金龙牌XMQ6850AGBEVL6纯电动城市客车

8

129.60

350

金龙牌XMQ6106AGBEVM1纯电动城市客车

10

138.24

300

金龙牌XMQ6127AGBEVL3纯电动城市客车

12

258.00

450

注:续驶里程采用40公里/小时等速法测试。

电动公交车续驶里程与其长度、电池总储电量等因素相关,在考虑路况、空调、载客量等情况下,纯电动公交车实际续驶里程为100公里—250公里不等,每百里耗电量会达到120千瓦时左右。

小型车:近年来,小型纯电动汽车在全国迅速推广,2016年,纯电动轿车产销量超过26万辆,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车市场。目前,国内小型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在150公里—400公里之间。

1-3 国内部分小型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表

车型

工信部续驶里程(公里,工况法)

总储电量(千瓦时)

比亚迪e6

400

82

腾势

352

62

上汽荣威ERX5EV400

320

48.3

吉利帝豪EV300

300

41

比亚迪秦EV300

300

47.5

北汽EU260

260

41.4

荣威E50

170

22.4

众泰E200

160

24.52

奇瑞EQ1

151

18.2

注:续驶里程采用工况法测试,工况法是指按照常用的工况模型测量或检测汽车性能的一种试验方法。

在考虑路况、空调、载客量等情况下,小型纯电动汽车实际续驶里程为90公里-300公里不等。以电动出租车为例,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在350公里以上,在运营过程中每天需至少进行一次补电才能满足一天的行驶里程。

2.充电技术发展。

进入20世纪以来,各主要汽车大国都制定了电动汽车国家战略,与之相配套的充电技术也加快发展。目前主流充电技术包括交流慢充、交流快充、直流快充、换电等多元化充电技术,充电技术正朝着便捷、高效、安全、智能、低成本的方向发展。

1)交流慢速充电模式。

交流充电是指单相或三相交流电通过车内的充电机经过整流、滤波、功率因数校正后,转换为合适电压的直流电,进而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该充电方式采用较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电流,一般充电时间为5小时—8小时。因此,该方式一般适用于车辆停运时间长(多为夜间)充电,适用于非运营、设计续驶里程较长的电动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1-2 位于固定车位的交流慢充桩

2)直流快速充电模式。

直流充电是指通过地面充电装置(直流充电桩)将电网交流电源转化为直流电源,通过充电连接装置直接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该充电方式采用较大电流,充电电流一般为150—250安。目前,直流充电多应用于城市公共充电设施以及城际间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

 

1-3 位于地下停车场充电站的直流快速充电桩

3)换电模式。

电池更换是通过全自动或半自动机械设备,进行快速的电池更换,通过电池更换的方式实现电动汽车电能的补给,电池更换一般情况下为8分钟10分钟,目前电池更换方式主要应用于公交车和出租汽车领域。

  

1-4 城市换电站

在目前阶段,电动乘用车在固定车位多以交流慢速充电为主,公共领域充电站以直流快速充电为主。对于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车,以直流快速充电为主,部分采用换电模式。

1-4 充电类型和应用场景

充电设施类型

应用场景

适用车型

行驶百公里充电时长

交流慢充桩

固定车位充电桩

乘用车

2.4小时

直流快充桩

城市公共充电站、公交充电站、出租充电站

乘用车、商务车、

公交车、出租车等

0.3小时

换电站

公交车换电站、出租车换电站

公交车、出租车

换电时间在8分钟—10分钟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

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7.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

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项目表(2015年版)》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394号)

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

10.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能源局转发《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1774号)

1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8125号)

12.《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5版)

1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达市府发〔201718号)

14达州市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15.其他有关电动汽车及充电技术设施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国办发〔201573号和川办发〔201719号相关要求,以达州市具体情况为依据,加强规划指导,因地分类实施,强化政策引领,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系统科学地构建布局合理、便捷高效、与达州市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加强达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整体谋划,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建立覆盖达州市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与相关企业的作用,系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和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科学发展。

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结合达州市各地电动汽车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加快建立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配建的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在城市公共停车位配建的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独立占地的城市充电站为补充的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强化落实,加快发展。落实政府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市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

创新思路,增强活力。鼓励政府与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持续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示范推广,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探索新路径。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达州市市域,包括达州市通川区、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和达州经开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

三、发展基础

(一)达州市概况

达州市地处四川东部,辖421市、1个经济开发区,辖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90万,是人口大市、资源富市、工业重镇、交通枢纽和革命老区,享有巴人故里、中国气都之称。

达州交通便利,是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达州是全国公路运输179个主枢纽城市和四川12个次级综合交通枢纽之一,是国家连南贯北承东启西十字铁路公路交通网的节点城市,现有达万、达陕、达渝、达巴、南大梁5条高速公路,总里程417公里。2016年达州市汽车保有量达24.12万辆,较上年增长30.18%

2016年达州市全社会用电量74.88亿千瓦时。目前,达州电网已经形成了以500千伏达州站为主要电源点,以220千伏南、中、北部环网(南、中双环网)为骨干,供电可靠性较高的供电网络。

(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目前,达州市共有新能源电动汽车205辆,其中纯电动132辆,混合动力73辆;公交客运车辆103辆(其中纯电动65辆,混合动力38辆);非营运小型车102辆(其中纯电动67辆,混合动力35辆)。65辆纯电动公交车辆中,达州主城区10辆,大竹县20辆,万源市20辆,宣汉县15辆。

(三)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达州市累计完成充电桩建设51个,全部为直流充电桩。主要分布为:达运集团自建22个,用于电动公交车和社会车辆使用;大竹县汽车运输公司自建12个,用于电动公交车和社会车辆使用;宣汉县公交有限公司自建12个,用于电动公交车使用;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自建5个,用于电动公交车使用。

(四)问题与挑战

1.电动汽车推广不足。

和省内大部分地市一样,达州市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起步较晚,又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由于目前电动汽车购置成本较高,消费者尤其是乘用车领域的消费者对纯电动汽车的购买欲望低,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动力不足,也限制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2.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较为落后。

目前,达州市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较少且分布不均,共建有51个充电桩,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和大竹、宣汉、万源。总体来看,达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还比较落后。

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单一。

达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较为单一,现阶段充电桩建设主要是由公交公司为电动公交车建设的配套充电桩。由于目前达州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偏少,充电服务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造成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率低,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对城市充电桩的投资积极性不高。

4.配套支持政策急需加强。

达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尚处于起步摸索状态,还未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而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电力等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导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建设进度缓慢。

四、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达州市充电设施需求主要依照各类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和充电设施服务特征出发,结合达州市电动汽车推广规模,分析出达州市充电设施发展需求。

(一)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特性。

1公交车、客运车等大型车充电服务特点。

达州市公交车日行驶里程为160公里左右。考虑大型车电池不能过度放电的情况下,确定达州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特征为:日间快速补电、夜间快速充电。电动客运车充电特征为:夜间慢速充电,日间快速补电。

4-1 大型车充电设施服务特征(纯电动车)

设施类型

充满电时间

补电时间

快速充电桩

1小时左右

30分钟能充80%

慢速充电桩

5小时以上

-

2小型车充电服务特点。

不同类型车辆日行驶里程差异较大,出租车日行驶里程一般在350公里以上,私家车在30公里—80公里左右,巡逻车在200公里左右。出租车充电为专用快速充电、日间补电,待出租车达到一定数量时,可采用充电加换电的模式。私家车、巡逻车为夜间慢充为主。

4-2 小型车充电设施服务特征(纯电动车)

设施类型

充满电时间

补电时间

快速充电桩

1小时左右

20分钟能充80%

慢速充电桩

6小时以上

-

(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

1达州市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

根据《达州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2015—2030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达州市城市化水平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功能不断强化,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及外来机动车数量进入高速增长时期。据统计,截至201612月,达州市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4万辆,年增速超过3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效果明显,电动汽车保有量会进一步增长,参考其他地市情况(成都:1.65%,南充:1.67%),规划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2%。按1.65%占比计算,预计到2020年,达州市电动汽车数量为1.2万辆。

根据用途的不同,本规划将电动汽车分为私人乘用车、租赁车等自用电动汽车、专用电动汽车(包括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电动环卫等市政车及公安巡逻车、电动物流车、电动客运车、电动公务车等)。根据达州市公交车、出租车、市政车、私人乘用车等领域车辆的现状调研和规模预估,到2020年,达州市将保有电动公交车370辆,电动出租车200辆,电动环卫等市政车及公安巡逻车120辆,电动物流车80辆,电动客运车50辆、电动公务车300辆。私人乘用车、租赁车等达到10880辆。

2.各县(市、区)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

根据达州市县(市、区)汽车保有量及电动汽车推广现状情况分析,预计到2020年各县(市、区)电动汽车保有量如下表。

4-3 各县(市、区)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2020年)

单位:辆

区域

私人乘用车、租赁车等

电动

公交车

电动

出租车

电动环卫等市政车及公安巡逻车

电动

物流车

客运车(包括客运、旅游车)

电动

公务车

合计

中心城区(包括通川区、达川区、达州经开区)

8513

135

100

60

80

12

120

9020

宣汉县

793

65

100

12


10

40

1020

大竹县

575

68


12


10

35

700

  

393

42


12


8

35

490

万源市

387

40


12


6

35

480

开江县

219

20


12


4

35

290

  

10880

370

200

120

80

50

300

12000

(三)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

不同的电动汽车由于其运营方式、日均行驶里程、单位耗能、电池容量等因素,充电特征不一,在进行充电设施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车辆、不同类型充电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1.自用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自用充电设施主要是指在住宅小区和医院、学校、文体娱乐设施等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事业单位、企业等设置的充电设施。主要为私人乘用车、租赁车等进行充电设施配置,桩车比不低于1:1配置。

2.专用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专用充电设施主要为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车、电动环卫等市政车及公安巡逻车、物流车、客运车、公务车等提供充电服务,一般布局在公交场站、市政场所、物流园区、客运中心等。根据达州市各类型车辆具体需求,电动公交车桩车比不低于1:2,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电动环卫等市政车及公安巡逻车桩车比不低于1:3,电动物流车桩车比不低于1:2,客运车桩车比1:1,电动公务车桩车比1:1

3.公共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公共充电设施主要包括结合社会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文体娱乐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所设施设置的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和旅游景区停车场设置的景区等其他公共充电设施。

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确定达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的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8,其他县(市、区)电动汽车的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15

(四)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1.各类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

为满足1.2万辆电动车的充电需求,保证各类车辆得到稳定的充电服务,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及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到2020年,达州市充电基础设施最低要求为:共需建设至少1.3万个充电桩,其中需建设至少25座充电站,约1.2万个自用、专用充电桩,至少1300个公共充电桩。

4-4 充电设施规模预测表

单位:个

自用充电桩

专用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按县(市、区)配比计算)

合计

私人乘用车、租赁车等

电动公交车

电动

出租车

电动环卫车等市政车及公安巡逻车等车辆

物流车

客运车(包括客运、旅游车)

电动

公务车

11000

200(至少设置于25个站点)

70

40

40

50

300

1300

13000

注:公共充电桩配比中心城区按1:8计算,其他县(市、区)按1:15计算

3A级以上以及其他主要旅游景区建设景区充电设施按照已建停车场按5%配建,新建停车场按10%配建充电桩,景区充电桩不计入总体充电桩规模。

2.各县(市、区)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

根据各县(市、区)具体情况和配置原则,充电设施规模预测如下表所示,中心城区需至少建设10000个充电桩,宣汉县需至少建设1000个充电桩,大竹县需建设至少700个充电桩,渠县需建设至少500个充电桩,万源市需建设至少500个充电桩,开江县需建设至少300个充电桩。

4-5 各县(市、区)充电设施规模预测表

单位:个

区域

自用、专用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

合计

中心城区(包括通川区、达川区、达州经开区)

8940

1060

10000

宣汉县

930

70

1000

大竹县

640

60

700

渠  县

460

40

500

万源市

460

40

500

开江县

270

30

300

合  计

11700

1300

13000

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为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规划研究指引。到2020年,达州市需建设超过1.3万个充电桩,总体车桩比不低于1:1.05,至少25座充电站,中心城区公共桩车比不低于1:8,其他县(市、区)公共桩车比不低于1:15,满足不少于1.1万辆电动车的稳定充电需求,充电设施力争达到总停车位的2.5%。在未来城市发展过程中,加大对充电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实施,逐步形成与达州市总体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适度超前、体系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二)具体目标

1.到2020年,达州市自用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1

2.到2020年,初步形成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市政车、物流车、客运车等专用充电设施体系。其中,电动公交车桩车比不低于1:2,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电动环卫、公安巡逻等市政车桩车比不低于1:3,物流车桩车比不低于1:2,客运车桩车比不低于1:1,电动公务车桩车比不低于1:1

3.到2020年,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8,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其他县(市、区)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15,服务半径小于3.5公里。

4.到2020年,初步形成涵盖3A及以上景区和其他主要景区的旅游景区充电设施体系。

六、规划方案

充电设施布局主要分为集中式充电站布局和各类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方案主要规划到2020年拟建的25座充电站、1.3万个充电桩。各充电站和充电设施建设可根据所选场址的具体情况、建设时间、建设条件对充电桩数量、功率等进行调整。不满足建设条件的充电站、充电设施选址可在满足服务半径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一)充电站布局方案

按照规划预测,到2020年,达州市需建设至少25座充电站,依照达州市人口、车辆密度,产业发展分布、居民出行需求以及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现状布局,按照公共充电站应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15分钟内到达的服务水平,规划设定的平均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的布局原则,共规划建设14座公共充电站,11座公交车专用充电站。

6-1 充电站布局一览表

县(市、区)

类型

建设地点

停车形式

中心

城区

公共充电站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地块02-01a

地上或地下立体

汽车北站

地面单层

河市东-南大街地块C26-02

地面单层

三里坪停车场


火车站停车场

 

商贸物流园-地块B2-3

地面单层

莲花湖北片区


公路物流港

地面单层

达州机场停车场


公交专用充电站

徐家坝公交枢纽站

公交场站

肖公庙公交首末站

公交场站

莲花湖公交首末站

公交场站

火车站公交枢纽站

公交场站

市公交公司公交停保场

公交场站

七河路公交枢纽站

公交场站

宣汉县

公共充电站

西区充电站

独立占地

公交专用充电站

东乡枢纽客运站

客运站

大竹县

公共充电站

大竹双马客运站(暂定)

客运站

公交专用充电站

大竹县汽车运输公司

单位自有停车场

  

公共充电站

渠县汽车站

客运站

公交专用充电站

渠县汽车配套站(暂定)


万源市

公共充电站

万源老客运站

客运站

公交专用充电站

万源市公交总站

公交场站

开江县

公共充电站

开江客运站(暂定)

新建客运站

公交专用充电站

开江客运东站(暂定)

客运站

在充电站建设过程中,考虑达州市电动出租车和电动公交车的发展水平,在电动出租车和电动公交车达到一定数量时,充分发挥换电基础设施的优势,积极探索建设换电站等换电基础设施。

在远期发展中,应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预留6处公共充换电站,每处充换电站占地5—10亩。

(二)充电设施布局方案

按照分类布局、保障充分供电的原则,明确各类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原则。

1.自用充电设施布局

规划建设的自用充电设施主要结合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办公场所、医院、学校、企业自有停车场等,由于达州市电动汽车推广处于起步阶段,本次规划主要采用预留和配建的方式进行配置。

按照发改能源〔20161611号和川办发〔20171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用地建设情况,分别设定配置标准。具体标准如下表:

6-2 自用充电设施配建标准一览表

区域

住宅小区

商务楼宇、超市卖场、交通枢纽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文体娱乐设施、园区、学校、

旅游景区

工业、物流

企业

公共停车场、

道路停车位等

市政项目

新建

已建

新建

已建

新建

已建

新建

已建

新建

已建

中心城区

100%配建或预留,其中配建比例≥10%

配建≥6%

配建或预留≥20%,其中配建比例≥8%

配建≥6%

配建或预留≥30%,其中配建比例≥10%

配建≥6%

配建或预留≥6%

配建或预留≥6%

配建或预留≥20%,其中配建比例≥8%

配建≥6%

其他县(市)

100%配建或预留,其中配建比例≥10%

配建≥4%

配建或预留≥16%,其中配建比例≥6%

配建≥4%

配建或预留≥20%,其中配建比例≥10%

配建≥4%

配建或预留≥4%

配建或预留≥4%

配建或预留≥16%,其中配建比例≥6%

配建≥4%

注:配建比例指配建充电桩的停车位比例,预留比例为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比例。改(扩)建建筑按照本表确定的新建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各建设主体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已建建筑配建比例做适度调整。

2.专用充电设施布局

规划建设的专用充电设施主要为公交车、出租车、电动环卫等市政车以及公安巡逻等车、客运车、电动公务车提供充电服务的设施。这些车辆具有相对固定的行驶里程,充电需求的可预测性较强。

1)公交专用充电设施。

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规划》,规划设置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在综合考虑用地性质、交通运行密度等因素,主要结合已建和规划建设的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等公交停放场所建设。本规划设置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主要包括集中布局在公交专用充电站的充电设施和分散布置在公交场站的充电设施。到2020年,达州市共规划设置至少11座公交专用充电站和至少200个公交专用充电桩。

6-3 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已有充电桩(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

城区

徐家坝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2

肖公庙公交首末站(充电站)

 

8

8

3

莲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站)

 

8

8

4

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5

市公交公司公交停保场(充电站)

 

10

10

6

七河路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7

北外公交停保场

 

6

6

8

双龙公交首末站

 

3

3

9

百节机场公交枢纽站

 

3

3

10

职教园区公交首末站

 

3

3

11

三里坪公交首末站

 

3

3

12

马踏洞公交首末站

 

3

3

13

河市物流园区公交首末站

 

4

4

14

宣汉县

东乡枢纽客运站(充电站)

 

22

22

15

南坝镇公交总站

12

 

12

16

大竹县

大竹双马客运站

 

10

10

17

大竹县汽车运输公司(充电站)

6

9

15

18

大竹中学公交站

6

4

10

19

  

渠县汽车站

 

8

8

20

渠县客运北站

 

9

9

21

渠县汽车配套站(充电站)

 

7

7

22

万源市

万源市公交总站(充电站)

 

15

15

23

祥瑞汽修厂

5

 

5

24

开江县

开江客运站(充电站)

 

6

6

25

开江客运东站(暂定)

 

6

6

  

29

171

200

2)出租专用充电设施。

规划设置的出租专用充电设施在综合考虑用地性质、交通运行密度等因素,主要结合已建和规划建设的出租车停车场所建设。根据调研情况,到2020年,中心城区和宣汉县有电动出租车更换计划,规划在中心城区和宣汉县设置电动车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到2020年,达州市共规划设置至少70个出租专用充电桩。

6-4 出租车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中心城区

达州市出租公司修理厂

35

35

2

宣汉县

南坝镇公交总站

35

35

合计

70

70

3)市政、巡逻等专用充电设施。

规划设置的市政、巡逻等专用充电设施主要为环卫、园林、水利、公安巡逻等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规划主要结合市政及公安车辆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到2020年,达州市共规划建设40个市政车、巡逻车专用充电桩。

6-5 市政车、巡逻车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总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城区

达州市环卫处(公司)

5

5

2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

3

3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3

3

4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西外中队

2

2

5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火车站中队

2

2

6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南外)

3

3

7

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达州经开区)

2

2

8

宣汉县

4

4

9

大竹县

4

4

10

  

4

4

11

万源市

4

4

12

开江县

4

4

  

40

4)物流专用充电设施。

规划设置的物流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服务于城市末端和短途城际配送车辆,主要结合物流园区配置建设。到2020年,达州市共规划建设50个物流专用充电桩。

6-6 物流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园区名称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达川区

达川商贸物流园

12

3

15

2

达川区

空港片区

8

2

10

3

达州经开区

公路物流港

20

5

25

合计

50

5)客运专用充电设施。

规划设置的客运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服务于短途客运车和旅游专线车辆,主要结合客运中心配置建设。到2020年,达州市共规划建设50个客运专用充电桩。

6-7 客运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中心城区

汽车北站

6

6

12

2

宣汉县

东乡客运枢纽站

5

5

10

3

大竹县

大竹双马客运站

5

5

10

4

  

渠县汽车站

4

4

8

5

万源市

万源老客运站

3

3

6

6

开江县

开江客运站

2

2

4

  

50

6)公务专用充电设施。

达州市电动汽车目前处于推广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电动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本规划实施的第一阶段,加强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单位停车场所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服务。

 

6-8 公务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总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

城区

西外市政中心集中办公区

22

9

31

2

南外达川区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

5

2

7

3

通川区人民政府集中办公区

5

2

7

4

城管执法局(包含机关及各执法大队)

7

3

10

5

中心

城区

公安机关(包含市局、各分局

巡特警支队、中心城区派出所等)

20

10

30

6

检察院(包含市检察院及其下属机构)

10

5

15

7

法院(包含市法院及其下属机构)

10

5

15

8

市文体广新局

4

1

5

8

宣汉县

30

10

40

9

大竹县

25

10

35

10

  

25

10

35

11

万源市

25

10

35

12

开江县

25

10

35

  

213

87

300

3.公共充电设施布局

规划配置的公共充电设施主要服务于各类社会电动车,主要结合社会停车场和项目配建的开放停车场进行配置。本规划设置的公共充电设施主要包括集中布局在公共充电站的充电设施和分散布置在各停车场所的充电设施。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合理分布,适度超前。

1)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布局。

依照中心城区交通密度和道路情况,设定中心城区核心区(老城、河市东、翠屏山南、翠屏山、长田坝、马踏洞外围、马踏洞中心、马房坝金山)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中心城区其他区域(空港、莲花湖、徐家坝、达州经开区、张家坝、亭子)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其他县(市、区)服务半径小于3.5公里的布局原则,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5分钟内到达一个充电桩的服务水平,规划确定公共充电站应满足中心城区内任意车辆能在15分钟内到达一个充电站的服务水平,规划设定的平均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

2020年,达州市共规划建设至少1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其中宣汉西区充电站为独立占地),不少于1300个公共充电桩,实现公共充电服务覆盖率大于70%

6-9 各县(市、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表

区域

公共充电桩(个)

公共充电站(座)

充电站充电桩个数

分散式充电桩个数

中心城区(包括通川区、达川区、达州经开区)

1060

9

240

820

宣汉县

70

1

30

40

大竹县

60

1

15

45

  

40

1

15

25

万源市

40

1

10

30

开江县

30

1

10

20

  

1300

14

320

980

 


 

6-10 公共充电站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备注

1

中心

城区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地块02-01a

11242

地面或地下

100

200

30

30

S42

2

汽车北站

40020

地面单层



30

30

U22

3

河市东-南大街地块C26-02

3677

地面单层

100

100

25

25

S42

4

三里坪停车场

 

 



20

20


5

火车站停车场

 

 



30

30


6

商贸物流园-地块B2-3

17427

地面单层

350

350

30

30

S42

7

莲花湖北片区

 

 



25

25


8

公路物流港

 

 



20

20


9

达州机场停车场

 

 



30

30


10

宣汉县

西区充电站


独立占地



30

30


11

大竹县

大竹双马客运站(暂定)


客运站



15

15


12

  

渠县汽车站


客运站



15

15


13

万源市

万源老客运站


客运站



10

10


14

开江县

开江客运站(暂定)


客运站



10

10


  

320

320

 


6-11 中心城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片区

地点

新建交流慢充(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备注

1

老城区

达一中老校区

15

35

50

R12

2

老党校停车场

9

21

30


3

马房坝-

金山

万家河湿地公园

5

10

15

G5

4

塔石路元九生态文化公园

6

14

20


5

罗浮广场

12

28

40


6

达州市公交调控中心

9

21

30

U21

7

塔沱B

5

10

15

U9

8

南城

45

3

7

10

U21

9

达州中学初中部东

6

14

20

C62

10

天泰药业公司旁

8

20

28

S31

11

徐家坝

地块C09-03

12

28

40

U21

12

高家坝棚户区改造

6

14

20


13

张家坝

地块A02-02/02

12

28

40

R2

14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

地块13-07b

6

14

20

S42

15

体育公园

9

21

30


16

马踏洞外围片区

地块三VD-k-01-04

9

21

30

S42

17

复兴变电站旁

3

7

10

S42

18

地块VB-d-04-04/05

2

6

8

S42

19

长田坝

长田坝B01-05B06-01

15

35

50

G11

20

梨树坪C05-03

12

28

40

S42

21

李家嘴A10-01b

10

25

35

S42

22

翠屏山南片区

B14度假酒店上

3

7

10

S42

23

河市东

老屋湾(地块A18-03/01

6

14

20

S42

24

河市西

货运车站旁停车场

3

7

10


25

达州经开区

地块1

10

25

35

C2

26

地块2

3

7

10

G3

27

地块3

5

10

15

M2

28

地块4

6

14

20

M1

29

地块5

5

10

15

C2

30

地块6

3

7

10

G3

31

莲花湖

莲花湖湿地公园旁

8

18

26


32

ⅢB10-1

6

14

20

S42

33

空港

左上P3

6

14

20

S42

34

左下P4

5

13

18

S43

35

亭子

1

1

4

5

G

36

右下2

1

4

5

E

合计

245

575

820

 

6-12县(市、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地点

新建交流慢充(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宣汉县

13

27

40

2

大竹县

15

30

45

3

  

8

17

25

4

万源市

10

20

30

5

开江县

7

13

20

  

53

107

160

2)景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

结合3A级以上景区及其他重要景区停车场所,到2020年,建设至少320个充电桩,且景区充电桩不计入公共充电桩数量。

6-13 旅游景区充电桩配建表

序号

景区分类

景区名称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

(个)

1

AAAA

真佛山景区

3

7

10

2

賨人谷景区

9

21

30

3

巴山大峡谷

15

35

50

4

洋烈水乡

8

18

26

5

五峰山

6

14

20

6

龙潭河

3

7

10

7

万源八台山景区

15

35

50

8

碧瑶湾

3

7

10

9

万源红军公园

2

6

8

10

磐石月湖

3

7

10

11

AAA

红色渠县纪念园

3

7

10

12

金山寺

9

21

30

13

峨城山公园

6

10

16

14

马渡天

3

7

10

15

香炉山

3

7

10

16

花果山

3

7

10

17

圣水桃源

3

7

10

合计

95

218

320

七、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要求,将用户居住地作为分散式专用充电桩建设的重点,给予积极鼓励和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以慢充为主,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已建成居民小区停车位统一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通过在居民小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2.大力开展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公务用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探索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鼓励国有企业推进内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3.全面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以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优先推进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主、分散式充电桩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公交、环卫、景区观光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重点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对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提高充换电便捷性。

4.积极开展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向具备条件的中心城镇逐步推进的原则,布局建设快慢互济的公共充电设施。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商务楼宇、超市、宾馆、医院、文体场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旅游景区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合理利用路边停车位配建公用充电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利用自有土地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少、见效快的机械式、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有条件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密切关注和应用充电新技术,利用可移动充电车等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二)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管理标准及安全标准。

(三)建立互联互通机制。

鼓励达州市充电设施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建设,加强不同企业及其他城市间的互联互通。充电设施产品应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认证证书,不符合标准的已建充电设施应进行改造。

(四)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投资主体在建设充电桩设施时,应同步考虑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的建设,融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提高充电设施监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行安全、运营效率。建立电动汽车用户服务平台,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相关信息,上报省能源局,使数据采集、处理等功能得以充分利用,实现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共享。

(五)加强建设管理工作。

科学规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确定项目开工建设应办理的前置要件及符合施工要求的单位资质情况;制定达州市充电设施产品合格标准,明确充电设施制造企业、建设企业的责任,确定具有合格审核资格的机构;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验收标准,确定工程验收相关部门及备案部门;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落实项目并网实施办法,为项目建设创造基础条件;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建立多元化建设运营方式。

鼓励充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场所、不同类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点,积极推动建立委托代建、自建自用、随车配建等多元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开展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工作。

(七)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鼓励探索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通过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换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加强配网建设。

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应明确办理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的接入手续、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电网公司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红线外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九)实施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加快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现有公共设施的作用,加强政企合作,创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探索系统化的支持政策及可行的商业模式,在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多层次的示范经验交流推广,提升示范效果,以点带面,加快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进程。积极探索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无线充电、移动充电、智能电网等新技术的应用示范。

八、实施计划

(一)投资规模估算。

由于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建设场地实际条件和设备选型对工程投资的影响较大,现阶段采用各类型充电基础设施综合单价进估算,本规划充电设施设备(不包含自用充电设施)总投资约为2.0亿元。

8-1 投资估算总表

/专用

分类

充电设施类型

数量

单位

单位投资

投资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站

14

360

5040

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

682

12

8184

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

298

2

596

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充电站

11

160

1760

分散式快速公交充电桩

62

20

1240

出租专用充电设施

出租专用充电桩

70

12

840

市政、巡逻专用充电设施

市政、巡逻专用慢速充电桩

40

2

80

物流专用充电设施

物流专用快速充电桩

10

12

120

物流专用慢速充电桩

40

2

80

客运专用充电设施

客运专用快速充电桩

25

20

500

客运专用慢速充电桩

25

5

125

公务专用充电设施

公务专用快速充电桩

87

12

1044

公务专用慢速充电桩

213

2

426

  

20035

注:1.充电桩配套设施价格受场地实际条件影响较大,配套设施投资已整合到单位投资进行估算;2.所有投资均不包含土地费用;3.单位:万元。

(二)中心城区分阶段实施计划

各县(市、区)充电设施根据各地基本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实施,本实施计划和投资只包括中心城区部分。

2018年,中心城区共建设公共充电站3座,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221个,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95个;公交充电站2座,分散式公交充电桩6个;物流专用快速充电桩8个,物流专用慢速充电桩32个,公务专用快速充电桩37个,公务专用慢速充电桩83个。总投资约为0.6亿元。

8-2 2018年中心城区投资估算总表

/专用

分类

充电设施类型

数量

单位

单位投资

投资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

设施

公共充电站

3

360

1080

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

221

12

2652

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

95

2

190

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充电站

2

160

320

分散式快速公交充电桩

6

20

120

物流专用充电设施

物流专用快速充电桩

8

12

96

物流专用慢速充电桩

32

2

64

公务专用充电设施

公务专用快速充电桩

37

2

74

公务专用慢速充电桩

83

12

996

  

5592

注:1.充电桩配套设施价格受场地实际条件影响较大,配套设施投资已整合到单位投资进行估算;2.所有投资均不包含土地费用;3.单位:万元。

2019年,中心城区共建设公共充电站3座,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198个,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85个;公交充电站3座,分散式公交充电桩7个;市政、巡逻专用慢速充电桩40个。总投资约为0.4亿元

8-3 2019年中心城区投资估算总表

/专用

分类

充电设施类型

数量

单位

单位投资

投资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站

3

360

1080

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

198

12

2376

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

85

2

170

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充电站

3

160

480

分散式快速公交充电桩

7

20

140

市政、巡逻专用充电设施

市政、巡逻专用慢速充电桩

20

2

40

  

4286

注:1.充电桩配套设施价格受场地实际条件影响较大,配套设施投资已整合到单位投资进行估算;2.所有投资均不包含土地费用;3.单位:万元。

2020年,中心城区共建设公共充电站3座,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156个,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65个,公交充电站1座,分散式公交充电桩12个,出租专用充电桩35个,物流专用快速充电桩2个,物流专用慢速充电桩8个。总投资约为0.4亿元。

8-4 2020年中心城区投资估算总表

/专用

分类

充电设施类型

数量

单位

单位投资

投资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设施

公共充电站

3

360

1080

分散式快速公共充电桩

156

12

1872

分散式慢速公共充电桩

65

2

130

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专用充电设施

公交充电站

1

160

160

分散式快速公交充电桩

12

20

240

出租专用充电设施

出租专用充电桩

35

12

420

物流专用充电设施

物流专用快速充电桩

2

12

24

物流专用慢速充电桩

8

2

16

  

3942

注:1.充电桩配套设施价格受场地实际条件影响较大,配套设施投资已整合到单位投资进行估算;2.所有投资均不包含土地费用;3.单位:万元。

九、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期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建设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排放的废气及其产生的扬尘;建筑施工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施工总悬浮颗粒物:施工现场、临时堆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对开挖土石方及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防止大气污染。

施工噪声:按照《市城管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20172号规定,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噪声排放,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影响,禁止在夜间(晚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点)施工。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禁止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施工固体废弃物:对于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可首先用于建设地回填和平整场地,不能完全利用的应外运处置。严禁任意倾倒堆放,工程施工单位应向所在地的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处置计划,明确渣土的运输方式、线路和去向。

2.运营期

运营期间污染源主要来自废弃电池;各类变电设备产业的噪音、电磁辐射等。在运营过程中,要注意对废弃电池的收集,并由专业单位进行清理。充变电设备要做好防噪音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在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确保电磁辐射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二)节能减排。

公交客车年均行驶里程约6万公里,传统公交客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约30/100公里,电动公交客车平均耗电量为120千瓦时/100公里;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2万公里,传统出租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约8/100公里,电动出租车平均耗电量为18千瓦时/100公里;专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4万公里,传统专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约10/100公里,电动专用车平均耗电量为20千瓦时/100公里;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1万公里,传统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约10/100公里,电动乘用车平均耗电量为20千瓦时/100公里。民用汽车每升燃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4千克,平均每千瓦时电的碳排放量0.59千克。据此测算,到2020年,达州市每年可节约燃油1158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7万吨。

十、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良性互动。建立市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级电网企业等单位各负其责,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有关方面工作。

10-1 部门(单位)职能分工参考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

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完善价格政策工作,指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市经信委

指导执行有关电动汽车充电接口与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指导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配合推进工作。

市财政局

加大财政扶持工作,会同有关单位争取并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

用地支持工作,指导各地保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依法依规简化建设审批,按规划和设计标准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新建居民小区、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规划局

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加以考虑,在规划中为充电设施预留用地。

市交通运输局

公交、出租、租赁等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协调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交通规划加以考虑。

国家电网及地方

电力公司

加强配网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各地基本情况,着力推广电动汽车,着手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二)调动县(市、区)、达州经开区建设积极性。

引导县(市、区)、达州经开区积极落实规划方案,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督办考核。同时对规划方案的落实灵活处理,拟选地址地块确实无法满足建设要求的,在保障充电站数量、充电桩总量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可在充电服务半径内寻找其他地块替代建设。各县(市、区)、达州经开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充电基础设施的重点工作要形成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进度图,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在推进工作中,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以运行区域相对固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为重点先行示范,避免不切实际、一哄而上,造成资源闲置浪费。

(三)落实政策措施。

遵照和落实川办发〔201719号、川发改基础〔201774号、川发改能源〔2018125号和省即将出台的充电桩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简化建设审批,加大用地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完善价格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鼓励通过化零为整方式,将分散的各类停车场资源集中委托停车场管理企业或有实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开展规模化经营,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建设。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情况,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安全管理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充电运营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安全管理。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水电安装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消防安全的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在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 51077-20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13)等标准;充电系统设备符合《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0)、《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NB/T 18487.1-2015)、《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等标准。

(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过程安全管理。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标准规划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建立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度,确保充电设备、配电设备、线缆及保护装置、充电监控系统及运行管理平台的工作状态正常和可靠运行。落实充电设备、配电等电气设备及监控系统故障信息检测手段,建立充电过程的告警监测、过充保护、故障处理等防控措施及应急联动机制。依照相关标准对有关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行要求。

 

附件:1.名词解释

2.附表

3.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政策体系梳理


附件1

 

名词解释

 

电动汽车: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可划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三种类型;本次规划的电动汽车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为电动汽车的车用电池充电的设备,根据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充电设施分为交流慢速充电设施、直流快速充电设施。慢速充电设施:一般采用交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较低,充电时间通常在5小时以上。快速充电设施:一般采用直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较高,充电时间通常在1小时—3小时。

车桩比:电动汽车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之间比例。

桩车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之间比例。

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充电设施服务可覆盖空间半径。

公共充电服务覆盖率:指满足公共充电服务半径要求的用地覆盖范围与需要公共充电服务的总用地范围之比。

 


附件2  

附表

附表 01

达州市充电设施配建标准一览表

区域

中心城区

其他县(市)

住宅小区

新建

100%配建或预留,其中配建比例≥10%

100%配建或预留,其中配建比例≥10%

已建

配建≥6%

配建≥4%

商业楼宇

新建

配建或预留≥20%,其中配建比例≥8%

配建或预留≥16%,其中配建比例≥6%

已建

配建≥6%

配建≥4%

单位机关、文体娱乐设施等

新建

配建或预留≥30%,其中配建比例≥10%

配建或预留≥20%,其中配建比例≥10%

已建

配建≥6%

配建≥4%

工业、物流企业

新建

配建或预留≥6%

配建或预留≥4%

已建

配建或预留≥6%

配建或预留≥4%

社会停车场

新建

配建或预留≥20%,其中配建比例≥8%

配建或预留≥16%,其中配建比例≥6%

已建

配建≥6%

配建≥4%

公交车

新建

不低于桩车比1:2

不低于桩车比1:2

出租车

新建

不低于桩车比1:3

不低于桩车比1:3

物流车

新建

不低于桩车比1:2

不低于桩车比1:2

环卫、巡逻车

新建

不低于桩车比1:2

不低于桩车比1:2

客车

新建

桩车比1:1

桩车比1:1

公务车

新建

桩车比1:1

桩车比1:1

 


附表 02

达州市公共充电站布局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

城区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地块02-01a

11242

地面或地下

100

200

30

30

2

汽车北站

40020

地面单层



30

30

3

河市东-南大街地块C26-02

3677

地面单层

100

100

25

25

4

三里坪停车场

 

 



20

20

5

火车站停车场

 

 



30

30

6

商贸物流园-地块B2-3

17427

地面单层

350

350

30

30

7

莲花湖北片区

 

 



25

25

8

公路物流港

 

 



20

20

9

达州机场停车场

 

 



30

30

10

宣汉县

西区充电站


独立占地



30

30

11

大竹县

大竹双马客运站

(暂定)


客运站



15

15

12

  

渠县汽车站


客运站



15

15

13

万源市

万源老客运站


客运站



10

10

14

开江县

开江客运站(暂定)


客运站



10

10

  

320

320

 


附表 03

达州市公交充电设施布局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已有充电桩(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

城区

徐家坝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2

肖公庙公交首末站(充电站)


8

8

3

莲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站)


8

8

4

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5

市公交公司公交停保场(充电站)


10

10

6

七河路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7

北外公交停保场


6

6

8

双龙公交首末站


3

3

9

百节机场公交枢纽站


3

3

10

职教园区公交首末站


3

3

11

三里坪公交首末站


3

3

12

马踏洞公交首末站


3

3

13

河市物流园区公交首末站


4

4

14

宣汉县

东乡枢纽客运站(充电站)


22

22

15

南坝镇公交总站

12


12

16

大竹县

大竹双马客运站


10

10

17

大竹县汽车运输公司(充电站)

6

9

15

18

大竹中学公交站

6

4

10

19

  

渠县汽车站


8

8

20

渠县客运北站


9

9

21

渠县汽车配套站(充电站)


7

7

22

万源

万源市公交总站(充电站)


15

15

23

祥瑞汽修厂

5


5

24

开江县

开江客运站(充电站)


6

6

25

开江客运东站(暂定)


6

6

  

29

171

200

 


附表 04

达州市中心城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布局一览表

序号

片区

地点

占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新建交流慢充(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老城区

达一中老校区

9548

地下二层

812

812

15

35

50

2

老党校停车场

 

 

 

 

9

21

30

3

马房坝-金山

万家河湿地公园

5083

地面单层

139

139

5

10

15

4

塔石路元九生态文化公园

 

 

 

 

6

14

20

5

罗浮广场

 

 

 

 

12

28

40

6

达州市公交调控中心

14296

地面单层

300

300

9

21

30

7

塔沱B

5182

地面单层

150

150

5

10

15

8

南城

45

3000

地面单层

86

86

3

7

10

9

达州中学初中部东

1860

地上立体

50

200

6

14

20

10

天泰药业公司旁

2510

地上立体

70

280

8

20

28

11

徐家坝

地块C09-03

10755

地下立体

200

400

12

28

40

12

高家坝棚户区改造

 

 

 

 

6

14

20

13

张家坝

地块A02-02/02

20465

地下立体

200

400

12

28

40

14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

地块13-07b

9330

地下立体

100

200

6

14

20

15

体育公园

 

 

 

 

9

21

30

16

马踏洞外围片区

地块三VD-k-01-04

5391

地面立体

100

300

9

21

30

17

复兴变电站旁

 

 

 

 

3

7

10

18

地块VB-d-04-04/05

3683

地面单层

80

80

2

6

8

19

长田坝

长田坝B01-05B06-01

51758

地下一层

500

500

15

35

50

20

梨树坪C05-03

4205

地上单层

100

400

12

28

40

21

李家嘴A10-01b

27777

地下一层

350

350

10

25

35

22

翠屏山南片区

B14度假酒店上

2268

 

 

 

3

7

10

23

河市东

老屋湾(地块A18-03/01

11954

地下二层

200

200

6

14

20

24

河市西

货运车站旁停车场

 

 

 

 

3

7

10

25

达州经开区

地块1

13978

地下一层

350

350

10

25

35

26

地块2

10942

地面单层

100

100

3

7

10

27

地块3

13248

地面单层

120

120

5

10

15

28

地块4

37456

地下一层

200

200

6

14

20

29

地块5

25403

地下一层

150

150

5

10

15

30

地块6

10840

地面单层

100

100

3

7

10

31

莲花湖

莲花湖湿地公园旁

 

 

 

 

8

18

26

32

ⅢB10-1

2563

 

 

 

6

14

20

33

空港

左上P3

 

 

 

 

6

14

20

34

左下P4

 

 

 

 

5

13

18

35

亭子

1

 

 

 

 

1

4

5

  

245

575

820

 


附表 05

达州市县(市、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布局

序号

地点

新建交流慢充(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宣汉县

13

27

40

2

大竹县

15

30

45

3

渠县县

8

17

25

4

万源市

10

20

30

5

开江县

7

13

20

  

53

107

160

 

 

 

 

附表 06

达州市出租车专用电桩布局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中心城区

达州市出租公司修理厂

35

35

2

宣汉县

南坝镇公交总站

35

35

  

70

70

 

 

 

 

附表 07

达州市中心城区物流专用充电桩布局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园区名称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达川区

达川商贸物流园

12

3

15

2

空港片区

8

2

10

3

达州经开区

公路物流港

20

5

25

  

40

10

50


附表 08

达州市电动环卫等市政车以及公安巡逻车专用充电桩布局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总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

城区

达州市环卫处(公司)

5

5

2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

3

3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3

3

4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西外中队

2

2

5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火车站中队

2

2

6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南外)

3

3

7

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达州经开区)

2

2

8

宣汉县

4

4

9

大竹县

4

4

10

  

4

4

11

万源市

4

4

12

开江县

4

4

  

40

40

 

 

附表 09

客运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中心城区

汽车北站

6

6

12

2

宣汉县

东乡客运枢纽站

5

5

10

3

大竹县

大竹双马客运站

5

5

10

4

  

渠县汽车站

4

4

8

5

万源市

万源老客运站

3

3

6

6

开江县

开江客运站

2

2

4

  

50

 


附表 10

达州市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布局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

(个)

直流快充

(个)

总充电桩总数(个)

1

达州市博物馆

21

9

30

2

达州市体育中心

21

9

30

3

达州市图书馆

14

6

20

4

达州市中心医院

21

9

30

5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4

6

20

6

达州市妇幼保健院

14

6

20

  

105

45

150

 

 

 

 

附表 11

达州市公务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总充电桩总数(个)

1

中心

城区

西外市政中心集中办公区

22

9

31

2

南外达川区政府集中办公区

5

2

7

3

通川区政府集中办公区

5

2

7

4

城管执法局(包含机关及各执法大队)

7

3

10

5

公安机关(包含市局、各分局

巡特警支队、中心城区派出所等)

20

10

30

6

检察院(包含市检察院及其下属机构)

10

5

15

7

法院(包含市法院及其下属机构)

10

5

15

8

市文体广新局

4

1

5

8

宣汉县

30

10

40

9

大竹县

25

10

35

10

渠  县

25

10

35

11

万源市

25

10

35

12

开江县

25

10

35

合  计

213

87

300


附表 12

达州市旅游景区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景区分类

景区名称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

(个)

1

AAAA

真佛山景区

3

7

10

2

賨人谷景区

9

21

30

3

巴山大峡谷

15

35

50

4

洋烈水乡

8

18

26

5

五峰山

6

14

20

6

龙潭河

3

7

10

7

万源八台山景区

15

35

50

8

碧瑶湾

3

7

10

9

万源红军公园

2

6

8

10

磐石月湖

3

7

10

11

AAA

红色渠县纪念园

3

7

10

12

金山寺

9

21

30

13

峨城山公园

6

10

16

14

马渡天

3

7

10

15

香炉山

3

7

10

16

花果山

3

7

10

17

圣水桃源

3

7

10

合  计

95

218

320

 

 

 

附表 13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公共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新建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地块02-01a

11242

地面或地下

100

200

30

30

2

汽车北站

40020

地面单层

 

 

30

30

3

河市东-南大街地块C26-02

3677

地面单层

100

100

25

25

  

 

200

300

85

85


附表 14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公交充电设施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新建直流快充

(个)

充电桩总数

(个)

1

市公交公司公交停保场(充电站)

10

10

2

肖公庙公交首末站(充电站)

8

8

3

北外公交停保场

6

6

  

24

24

 

 

 

 

附表 15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片区

地点

占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老城区

达一中老校区

9548

地下二层

812

812

15

35

50

2

 

老党校停车场

 

 

 

 

9

21

30

3

马房坝-金山

万家河湿地公园

5083

地面单层

139

139

5

10

15

4

罗浮广场

 

 

 

 

12

28

40

5

45

3000

地面单层

86

86

3

7

10

6

南城

达州中学初中部东

1860

地上立体

50

200

6

14

20

7

高家坝棚户区改造

 

 

 

 

6

14

20

8

徐家坝

塔石路元九生态文化公园

 

 

 

 

6

14

20

9

长田坝

长田坝B01-05B06-01

51758

地下一层

500

500

15

35

50

10

达州经开区

地块1

13978

地下一层

350

350

10

25

35

11

莲花湖

莲花湖湿地公园旁

 

 

 

 

8

18

26

  

95

221

316

 


附表 16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物流专用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

(个)

直流快充

(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达川区

达川商贸物流园

12

3

15

2

达州经开区

公路物流港

20

5

25

  

32

8

40

 

附表 17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交流慢充(个)

总充电桩总数(个)

1

达州市博物馆

9

21

30

2

达州市体育中心

9

21

30

3

达州市图书馆

6

14

20

4

达州市中心医院

9

21

30

5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6

14

20

6

达州市妇幼保健院

6

14

20

  

45

105

150

 

 

附表 18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客运专用充电桩建设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中心城区

汽车北站

6

6

12

  

12

 

 

附表 19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共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三里坪停车场

 

 

 

 

20

20

2

火车站停车场

 

 

 

 

30

30

3

商贸物流园-地块B2-3

17427

地面单层

350

350

30

30

  

350

350

80

80


附表 20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交充电设施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2

徐家坝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3

莲花湖公交首末站(充电站)

8

8

4

双龙公交首末站

3

3

5

河市物流园区公交首末站

4

4

  

31

31

 

 

附表 21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9年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片区

地点

占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马房坝

-金山

达州市公交

调控中心

14296

地面单层

300

300

9

21

30

2

南城

天泰药业公司旁

2510

地上立体

70

280

8

20

28

3

徐家坝

地块C09-03

10755

地下立体

200

400

12

28

40

4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

体育公园

 

地面单层

 

 

9

21

30

5

马踏洞外围片区

地块三VD-k-01-04

5047

地面立体

150

300

9

21

30

6

长田坝

梨树坪C05-03

4205

地上单层

100

400

12

28

40

7

翠屏山南片区

B14度假酒店上

2268

 

 

 

3

7

10

8

河市东

老屋湾(地块A18-03/01

11954

地下二层

200

200

6

14

20

9

河市西

货运车站旁停车场

 

地面单层

 

 

3

7

10

10

达州经开区

地块2

10942

地面单层

100

100

3

7

10

11

地块3

13248

地面单层

120

120

5

10

15

12

莲花湖

ⅢB10-1

2563

 

 

 

6

14

20

  

85

198

283

 


附表 22

达州市中心城区2019电动环卫等市政车以及公安巡逻车

专用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达州市环卫处(公司)

5

5

2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

3

3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3

3

4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西外中队

2

2

5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火车站中队

2

2

6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南外)

3

3

7

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达州经开区)

2

2

  

20

20

 

附表 23

达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公共充电站布局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莲花湖北片区

25

25

2

公路物流港

20

20

3

达州机场停车场

30

30

  

75

75

 

附表 24

达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公交充电设施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七河路公交枢纽站(充电站)

8

8

2

百节机场公交枢纽站

3

3

3

职教园区公交首末站

3

3

4

三里坪公交首末站

3

3

5

马踏洞公交首末站

3

3

  

20

20

 


附表 25

达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片区

地点

占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形式

泊车位(个)

停车位(个)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总数(个)

1

马房坝

-金山

塔沱B

5182

地面单层

150

150

5

10

15

2

张家坝

地块A02-02/02

20465

地下立体

200

400

12

28

40

3

马踏洞中心服务区

地块13-07b

9330

地下立体

100

200

6

14

20

4

马踏洞外围片区

地块VB-d-04-04/05

3683

地面单层

80

80

2

6

8

5

复兴变电站旁

5391

地面立体

100

100

3

7

10

6

长田坝

李家嘴A10-01b

27777

地下一层

350

350

10

25

35

7

达州经开区

地块4

37456

地下一层

200

200

6

14

20

8

地块5

25403

地下一层

150

150

5

10

15

9

地块6

10840

地面单层

100

100

3

7

10

10

空港

左上P3

 

 

 

 

6

14

20

11

左下P4

 

 

 

 

5

13

18

12

亭子

1

 

 

 

 

1

4

5

13

右下2

 

 

 

 

1

4

5

  

65

156

221

 

 

附表 26

达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出租车专用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中心城区

达州市出租公司修理厂

35

35

  

35

35

 

 

附表 27

达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物流专用充电桩建设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建设地点

交流慢充(个)

直流快充(个)

充电桩配建(个)

1

达川区

空港片区

8

2

10


附件3

 

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政策体系梳理

 

为促进电动汽车发展,我国发挥体制优势,多部门联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体系,有效引导公共类、私人类充电设施的建设发展。

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培育市场、强化支撑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4个方面提出18条政策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随后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标准,分析了充电设施的建设需求,提出了2015—2020年分类型、分区域的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目标。

在国家纲领性文件和指导性文件的指导下,中央层面逐渐建立了包括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电价电费、土地、建设、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基本完善的政策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

1)补贴奖励方面。

为落实国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地区给予9000万元的充电设施奖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电动汽车推广规模满足一定数量;第二,奖励需用于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第三,市场应公平开放,不得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2)电价政策。

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3)土地政策。

国办发〔201573号文件指出,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4)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为推进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先后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号、《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5)互联互通方面。

为贯彻落实充电接口2015版新国标,实现新旧标准平稳过渡,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668号),文件要求加强新国标的宣贯培训、健全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201711日起,新安装的充电基础设施、新生产的电动汽车必须符合新国标。

中央政策一览表

序号

发布单位

政策名称

重点内容

1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

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3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2668号)

201711日起新安装的充电基础设施、新生产的电动汽车必须符合新国标。

5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

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6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

7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号)

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协调发展。

8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

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为单位和职工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创造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