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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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发〔20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8330

达州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达市府办〔201725号),明确我市中医药未来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快速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医药强市战略,推动达州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健康达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彰显特色优势。继承与创新并重,始终坚持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一切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将中医药与现代科学理论、技术和方法渗透结合,促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创新,永葆中医药特色优势,同时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挖掘中医药发展潜力。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统筹兼顾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发展,实现中医药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人本理念,惠及百姓健康。始终将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将达州建设成为秦巴地区绿色中药材种植基地、中医药生态康养基地中药材深加工中心、中医医养服务中心、医药配送中心,实现建设秦巴药库、打造康养天堂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目标,打造秦巴地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高地。

在中医药服务方面,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100%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96%以上的村卫生站(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6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15个;建设中医药工作示范乡镇100家、中医药工作示范村卫生室1000家,打造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100个;0—36个月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70%,建成2—3个集养生养老、医疗保健、休闲旅游于一体且在川、渝、陕结合部有一定知名度的康养基地。

在中医药人才方面,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凝聚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

在中药产业方面,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20万亩,新增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10个,产值达30亿元;推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和产品培育,积极引进中医药生产企业,全市规模中药生产经营企业达到10家,其中年产值上亿元的中药生产经营龙头企业达到4家,产值达30亿元。

2030年,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市、县两级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药材种植、养殖向集约化发展,中医药工业向智能化发展,中医药事业与产业的发展速度、规模、质量大幅度提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加,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优势疾病治疗中的主体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实现中医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健康服务业。

1.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网络。以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为基础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心,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特色服务,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或明确的治未病科,负责承担区域内治未病服务的提供、推广、培训等任务。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资源优势,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的养生中心、疗养院等。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不断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负责,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全市三级中医类别医院均设置规范的中医康复门诊、康复功能治疗区和独立的康复病房,二级中医医院均设置中医康复科,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够开展传统康复及物理治疗。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一批具有中医特色的中医康复医院、康复疗养机构。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制定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建立中医医院、基层机构、康复机构之间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切实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群众能够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负责)

3.发展中医药养老服务业。各地要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养结合发展工作规划,推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发展长效机制,推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合作,建立医养结合协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形成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负责)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充分发挥达州旅游资源优势,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养生基地以及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开发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医疗保健为主题的健康养生旅游产品,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和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有观赏价值的中药材品种,打造并形成达州市特有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提高和增强达州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特色和品质,加快推进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5.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树立大中药大健康产业理念,加强产学研医深度协作,支持相关中医药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针对市场需求,重点开展以药食同源的道地药材和特色菌类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化产品等系列健康衍生产品研发。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如中医健康识别系统、智能中医体检系统、经络健康辨识仪等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加大中医药健康产品市场推广应用力度,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振兴中医事业。

6.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建成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办院方向,明确功能定位,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强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龙头地位,将其建设成为川东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引领全市中医药创新发展。鼓励大竹县中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其他县级中医院巩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成果,为达三乙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7.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加强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打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路,通过专家坐诊、指导性查房、学术讲座、进修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诊疗技术等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支持,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对口支援和精准扶贫。(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8.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完善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管理机制,构建层次分明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强化中医临床诊疗思维,夯实中医药发展核心竞争力。支持申报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对现有的中医重点专科专病进行全面清理,建立重点专科能上能下机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肛肠科、肿瘤科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9.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病种培育工程,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建立中医药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骨伤应急平台建设。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10.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整合中西医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促进中西医在重点专科、优势病种方面开展协作,在重大传染病防治、疑难危重疾病诊治方面共同探索、创新突破,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协作机制和防治重大传染病联合体,加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11.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依照《中医药法》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实施备案制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取消对社会办中医门诊部、诊所的布局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社会办与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利。(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2.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建设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继续推进中医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对接省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信息平台,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开展数字化中医医院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为二级数字化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一级数字化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推进中药产业。

13.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抓好四川省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利用普查成果推动中药材优良品种培育,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业。建设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繁育基地,提升种子的生产、科研、管理与服务水平。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开展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驯化、可持续采集管理、野生变家种和寻找替代品等研究工作,规划建设濒危珍稀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或抚育培育基地,重点突破濒危药材资源野生繁育瓶颈,实现我市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4.引导中药材种植(养殖)规范化发展。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重点推进天麻、百合、杜仲、乌梅、厚朴、首乌、花萼贝、桔梗、黄连等道地或大宗药材基地建设,引导种植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先导,兼顾经济效益、生态保护、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种植。建设县级单位工作站和信息站的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及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达到80%。鼓励大型中药企业联合建设一批以中药材规模化基地共建共享为依托的跨地区中药材产业集群。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推进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工作,塑造达州中药材大品牌。(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15.推动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加快新型中药饮片研发与产业化。实施我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中成药培育计划,加大中成药二次开发力度,打造产值过亿元中成药大品种,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中成药大品种。推动药食同源道地药材的开发应用,遴选优势品种进入药食同源目录。探索发展中药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推动中药工业实现药材来源基地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标准化、检测手段科学化。实施中药绿色制造工程,严格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建立中药绿色制造体系。(市经信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16.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化专利资助政策,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和资本化。推动有条件的中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参与研究和制定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掌握川产道地药材标准制定主动权,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强川产道地中药材原产地保护,促进地方特色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加强对中医药百年老字号的保护。(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17.建立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立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化物流中心,加强中药材集中仓储配送网络建设,形成集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为一体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中药材工程,加强中药材生产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开展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建设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三大平台,建设质量监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坚持传承创新。

18.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加强古典医籍文献、医家医案、传统制药技术、炮制技术经验等系统研究,继承中医理论精髓。挖掘、整理、研究古代和近现代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及特色诊疗技术,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促进中医理论与实践创新。开展中医药古籍珍善本文献抢救性发掘和数字化技术保存等工作。推进基于临床实践的中医理论升华和应用研究,结合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提出新观点,总结新规律,丰富中医理论;结合临床研究、新药与产品研发,促进中医理论与不同创新领域间的衔接与转化。(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19.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国家、省、市、县、医院五级师承制度,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提升师承教育质量,培养拔尖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人才。继续评选市级名中医,鼓励开展县级名中医评选工作,支持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加强中医临床特色疗法、绝招绝技的传承,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传承创新作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0.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基于贴近临床、服务健康、助推产业的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单位协同创新,将中医药与现代科学理论、技术和方法渗透结合,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中医药产品的研发。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围绕中医理论、中药基础,加强中医基础理论、重大疑难疾病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展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生物活性评价等研究工作。加强中药饮片、提取物、中药创新药物、中成药大品种和传统经典制剂二次开发等研究,开展联合攻关,争取重大突破。加强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团队。支持基层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弘扬中医文化。

21.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结合达州地域文化特点,梳理达州中医药文化源流脉络,编辑整理和出版一批中医药历史文献专著。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演艺娱乐、体育健康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打造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新局负责)

22.加强中医药宣传教育。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凝练中医药核心健康理念,充分利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等资源和现有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宣传体验活动。依据《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开展中医药健康科普活动、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一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行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家庭,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药知识,加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传播好中医的声音,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负责)

(六)深化对外合作。

23.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拓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领域,搭建多方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机制。实施中医药对外发展工程,推动我市中医药技术、药物和服务走出去,拓展境外中医药服务,大力引进其他省市优质中医药资源,助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本着政府支持、民间运作、服务当地、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合作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外侨办负责)

24.开展中医药国际贸易。支持中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支持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参加国家援外医疗,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在国(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国际分支机构,支持我市中医药医疗机构与境外医疗机构合办传统医药中心。扶持中药材海外资源开拓,加强海外中药材生产流通质量管理。鼓励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合作,加快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国公司和知名国际品牌。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整体宣传和推介。(市卫生计生委、市外侨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中医药法治化进程。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加强中医药监管体系建设,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中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协助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标准、中医治未病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等中医药标准体系,着力推进中医药行业法治法、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广新局、市质监局负责)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质量监管。完善中医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完善以中医药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建立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体系,实现中医药服务动态监测。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以及道地中药材的质量管理。推进中医药认证管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管作用。(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完善中医药产业发展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压紧发展责任,明确发展任务目标,确保中医药产业发展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医、养、学、旅、农等融合性发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大企业来达投资发展。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强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利用。加大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简化在中药材种植、中医药制造、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方面的审评审批程序,发挥资金、项目投向引导作用,统筹利用好中医药产业相关资金与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落实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在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医保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中医药发展。增设中医药特色服务收费项目,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空间布局,扩大用地供给。(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五)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教育培养、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培养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中医临床技能突出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实施国家、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培养,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加强中医全科医师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药产业等紧缺人才的培养。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力量。(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在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中,加强中医药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家庭和医联体远程诊疗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中药材种植物联网模式,鼓励产学研医发展网络协同研发、众包设计,完善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过检查、考核等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

(二)健全管理体制。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围绕本实施方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制定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跟踪调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执行不到位、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持续开展健康大讲堂等中医药宣传活动,宣讲国家和省、市中医药发展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