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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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达市府办〔201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保障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成覆盖全市的现代化综合性固体废物处置体系;构建防范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联防联控机制,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分类管理,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实施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强化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生活垃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管部门负责城镇垃圾的收集、中转、压缩、运输等工作及相应设施建设,负责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置过程的指导和监管,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对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建筑渣土(垃圾)。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建筑渣土(垃圾)运输活动的综合监管,负责渣土处置和渣土弃置场地设置核准,查处违法倾倒、抛洒渣土污染路面等行为。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消纳场)规划和选址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消纳场)建设工作。公安部门加强渣土运输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林业园林部门加强对园林绿化作业垃圾清扫、运输及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工程建渣弃土清运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3.城镇污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进行监管,对污泥处理处置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4.农业固体废物。农业部门做好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处置指导,加强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不可降解农用薄膜的回收处理管理,加强对病死畜禽处理过程的动物卫生监督。环保部门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农药废物处理过程的环境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5.工业固体废物。开展全市磷石膏、冶炼废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6.矿山固体废物。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和非煤矿开采过程中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经信部门负责其他矿产开采过程中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加强对废弃采矿洞口治理工程的监管,禁止使用有害及非法转运的固体废物进行填埋。〔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7.工业危险废物。环保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监督检查。经信部门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强化对工业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监管。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倾倒、转移、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的侦查侦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8.医疗废物。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处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9.实验室危险废物。环保部门牵头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加强各级各类院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加强各类检验检测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各类医疗机构检验室(化验室)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0.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环保部门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汽修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暂存、收集、运输危险废物。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汽修企业做好维修危险废物(机油格、机油壶、过滤棉、油漆桶、油漆残渣、活性炭、电瓶等)的收集和贮存,督促维修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1.电子废物。商务部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行业管理,规范电子废物收购单位及个人的回收行为。环保部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拆解处理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

12.强化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分批次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达州市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发电厂整体搬迁工程、渠县和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污泥及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3.完善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加快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到2019年,全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4.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建设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实施一般工业废物及危险废物综合厂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迁建项目。推进达州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国电达州市污泥耦合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宣汉县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源头管控,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5.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引导企业参加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理。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6.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一步完善各类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理体系,减少进入末端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量,提高日常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7.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处置。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通过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8.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加强宏观指导,编制完成《达州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典型工作经验,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19.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在流通全过程中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有效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流通的新型方式。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主要着眼于商品全流过程,发挥流通领域连接生产和消费的纽带作用,形成绿色供应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0.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积极拓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方式。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民对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实行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21.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环保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反馈及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互动协作,及时通报、交流信息,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

2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控危险废物非法转运,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符合要求运输车辆和工具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处置单位不得接收。公安部门加大对道路特别是跨境路口、道路卡口的巡查力度。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水上、码头的巡查力度,对转运手续不全的车辆和船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环保部门加大对非法回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将案件线索和有关证据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应及时审查。公安机关根据环保部门的提请,积极协助配合环保执法,必要时提前介入,给予办案指导。〔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3.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结合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媒体监督举报跨界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曝光违法案例,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2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在电视、报纸、电台等主要媒体播发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利用公交、手机等移动媒体和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引导全民关注垃圾减量和管理工作,树立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达州日报社和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六)落实责任,严格进行目标考核。

25.落实目标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街道监管职责,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6.加强责任目标考核。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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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