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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9〕25号

通川区、达川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6


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等精神,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取向,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的服务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75号文件关于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规定,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状况差异、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因素,优化调整机动车停放收费差别化区域,提高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降低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引导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二、调整范围

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主要包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等配套建设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医疗、教育、公园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兴建的停车设施;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等。其它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鼓励参照执行。

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是指通川区、达川区及达州经开区相关辖区的城市建成区,具体包括: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复兴镇部分区域(马踏洞片区)、罗江镇部分区域(西南职教园区);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达州经开区长田坝新区。

三、区域划分

(一)一类区域。

朝阳东路市职业中学路口小红旗桥文化巷朝凤北路檬子垭街达巴路口通川北路肖公庙路凤凰大桥路口滨河东路滨河路以内的区域。

(二)二类区域。

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收费时段

(一)日间。

7:00(含)至21:00

(二)夜间。

21:00(含)至次日7:00

五、车型划分

小型车指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车指10座以上(含)1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大型车指20座以上(含)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含)的载货汽车。

六、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只能停放小型车。

(一)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日间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一类区域:日间起价5/1小时,夜间2/5小时(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7元。

2.二类区域:日间起价4/1小时,夜间1/5小时(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3元。

(二)停车场。

摩托车、小型车首3小时后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大、中型车首3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室外停车场。一类区域摩托车起价1/3小时,24小时不超过6元,包月价60元。小型车起价4/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5元,包月价180元。中型车起价5/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0元。大型车起价6/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6元。二类区域:摩托车起价1/3小时,24小时不超过5元,包月价50元。小型车起价3/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2元,包月价160元。中型车起价4/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8元。大型车起价5/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4元。

2.室内停车场(含机械式停车场)。一类区域摩托车起价2/3小时,24小时不超过8元,包月价80元。小型车起价5/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6元,包月价280元。中型车起价6/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2元。大型车起价7/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8元。二类区域:摩托车起价2/3小时,24小时不超过6元,包月价70元。小型车起价4/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3元,包月价260元。中型车起价5/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0元。大型车起价6/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6元。

七、免规定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制式执法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快递车)、殡葬服务车等车辆免费

(二)停车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费。

(三)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免费。

(四)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首小时免费。

(五)城市共同配送车及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30分钟内免费。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

(七)其它依法应当免费的机动车辆。

八、收费管理

(一)严格收费管理。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其中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和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资源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准确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区域、收费时段、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川区、达川区、达州经开区及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要督促所辖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参照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制作收费价目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三)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执行日期

本方案自20191011日起施行。《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达市发改委〔2016461号)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收费价目牌

2.目前对外运行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


附件1

 

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收费价目牌

 

 

停车场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区域:

收费依据:达市府办〔201925号     收费时段: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     服务电话:

车  型

收费标准

临时停车

包月价(元/·月)

起步价

超时加价

24小时不超过

摩托车

 

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小型车

 

 

 

中型车

 

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大型车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监制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注:临时停放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制式执法车、救灾抢险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快递车)、殡葬服务车等车辆免费;临时上下客出租车辆免费;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小时免费;城市共同配送车及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30分钟免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


附件2

 

目前对外运行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

 

一、老城区(含北外):达一中老校区室内公共停车场、檬子垭室外公共停车场、中心广场演艺中心室内停车场、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室内停车场、市中心医院门诊部室内停车场、达竹煤电机械式公共停车场、达州宾馆室外停车场、达县宾馆室外停车场、汽车北站室外停车场、王家山景区垭口室外停车场等。

二、西外片区莲花湖水库管理所室外停车场、巴山大剧院B区室内停车场、巴山大剧院A区室外停车场、城市体育公园室外公共停车场、通川区人民医院室外停车场、塔沱湿地公园室外停车场、塔沱加气站室外公共停车场、大寨子公园室外停车场、鹿鼎寨公园室外停车场、白塔路永禾室外公共停车场、达州市图书馆室内停车场、市中西结合医院室外停车场、市体育中心室外停车场、信德广场室外公共停车场、火车站始末公交站室外公共停车场、火车站任远室外停车场等。

三、南城片区:达川区中医院室外停车场、达川区人民医院室外停车场、曹家沟室外公共停车场、南府幼稚园旁室外公共停车场、汽车南站室外停车场、达川区小河嘴货车室外公共停车场等。

四、达州经开区长田坝新区:梨树坪公园室外停车场。

红旗路社区机械式公共停车场、二马路市委党校公共停车场、箭亭子室内公共停车场、市中心医院住院大楼广场室内停车场、西南职教园区公共停车场、万家河室内公共停车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室内停车场、通川区红十字医院室内停车场、皂角垭安置房配建室内停车场、市政务服务中心室内公共停车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停车场、达川区山体公园室内停车场等规划建设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建成投运并对社会公众开放后,自动执行本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