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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7


达州市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

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摸准全市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采尽采、应登尽登、应销尽销、常态维护要求,全面清理核查我市户籍人口、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做到全市户籍人口、实有人口底数清、去向明、信息实、服务好

(一)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清理核查我市未采集登记居住从业信息的户籍人口,未采集信息的户籍人口清理率达到两个98%”以上,即流出地查明去向率(知道地址、知道电话)达到98%以上、流入地对推送信息核查登记率达到98%以上。同步核查重、错、假信息和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籍信息,做到应销尽销,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率达到98%以上。

(二)摸清实有人口情况。清理采集全市漏登、漏采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清理维护重点人员、重点单位信息。实有人口有效采集登记率达到98%以上,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实有人口有效登记采集率达到99%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315日)。市县两级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信息采集人员,全面启动清理登记工作。

(二)集中采集阶段(2019316—815日)。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户籍人口逐人逐户、分年龄段分析研究,逐一核查去向。对漏登漏采的实有人口或未落户人员,及时采集录入四川省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对户籍应销未销的人口,及时按规定注销其户籍;对在本地居住的外来流动人口,实现全覆盖采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816—831日)。按照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目标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互通共享等长效机制,构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达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强对《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的宣传。

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全市基层网格员参与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启动平安智慧小区建设,推进小区门禁系统安装使用,推行小区出入人员二代身份证、居住证门禁刷卡试点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推动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牵头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掌握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任务完成等情况。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及学生配合做好户籍和居住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教育相关的信息。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新增街、路、巷命名和门(楼)牌号的编制、安装及维护工作,确保年内标准地址上墙率达到95%以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配合做好居住、从业信息的清理登记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配合做好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

市委目标绩效办:负责对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并相应扣减其目标绩效考核分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作为推进辖区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原则上按户籍人口每10000人落实1名工作人员开展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准确掌握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信息及分布情况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按照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强力推进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到位,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将把实有人口登记管理率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三)加强协作,整体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配合,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要主动协作配合,实现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会商,协调解决。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手段,进一步加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用工单位、留宿场所、房屋出租人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如实申报信息。要充分依托基层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单位内保组织、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员等群体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要善于抓住典型,发挥好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对拒不配合清理登记工作的单位、个人,要公开曝光,依法处理。